个拖油瓶,她居然也不烦,耐耐心心将他半卷起的裤子撸下来,扶着他走。
杜笙身上没力气,走不了多远,附近又没有人家,俩人几乎走走停停,需要歇息时,江清清会把他的脑袋摁在她肩上,让他得空喘息两下。
“现在时机成熟了吧,可以丢下我自己跑了。”在这么个荒山野岭,完全没有带着他的必要。
江清清点头,“等过了那片林子再说,万一林子里有野狼,我就把你丢过去喂狼,狼有吃食就不会再追我了。”
杜笙嗤笑,“是吗?”
他已经可以百分百确定,江清清在撒谎,她不会丢下他的,因为她是前世的卿卿。
“是的。”江清清强调,“你现在还有用。”
杜笙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喂狼之前要不要睡了我?要不然你亏大了,追了两辈子都没追上。”
江清清似乎被他提醒一样挑眉,“说的也是。”
她拉了拉杜笙的手腕,另一只手把他的袖子撸上去,半响又放下来,“太瘦了下不去手,养养吧,养肥了再说。”
杜笙噗的一声被她逗笑,“又不是猪肉。”
江清清没回应,只捏了捏他的手道,“困了就睡一会儿吧,待会赶路的时候叫你。”
杜笙确实撑不住了,他方才难得陪江清清说那么多话,就是想转移视线,可惜药效太强大,人还是昏昏欲睡,被江清清看了出来。
“我还能再撑……”
江清清歪头看去,杜笙已经睡着,他睡着时就像天使似的,干净无暇,江清清把他放倒在自己膝盖上,仔细描绘他的五官。
就是这张脸,让她记了两辈子,如何也忘不掉,不想忘,想再记一辈子。
虽然杜笙说的轻描淡写,但她总觉得这不是全部,还有更重要的事,对她来说意义重大,相当于救她的命,所以她对他的喜欢感激中含着爱,爱意中掺和着感激,无论哪一种都足够她为他付出生命。
朱笙真幸运,居然会跟他长的一模一样,清清,卿卿,杜笙,朱笙,真的是巧合吗?
她不信,那本书搞不好就是她写的,把她和杜笙写进书里,跟他有仇似的,把他写的那么惨,最后手筋脚筋都被挑了,只能躺在床上。
有句话说的好,有多爱就有多恨,这么多年的付出没有回应,千方百计接近他,被他无视被他忽略,由爱生恨,于是《他跑了九十九次》诞生。
没别的目的,单纯为了折腾他,他越惨她越开心,借此发泄她的怒火。
作者有话要说: 嗯,猫主子到了,沉迷撸猫所以今天只有这么一点,明天努力多更。( ˙ˇ˙ )
☆、有办法的
说实话, 还挺爽的, 俩人身份性格完全调换过来,变成了她养杜笙,杜笙寄人篱下。
前世她一定过的很惨, 以至于会写这样的平衡, 可她又有一种错觉,前世她不惨, 她出身名门,有富豪朋友, 到处一掷千金, 然而到底哪个才是她, 江清清自个儿也说不清楚, 她没有前世的记忆。
即便杜笙说过之后, 她还是想不起来。
也许是年轻时她很穷, 后来通过努力变成有钱人,然后到处一掷千金?
那都是过去的事,江清清没有深究,瞧了一眼身后, 靠在树上, 抱着杜笙也睡了一会儿。
醒来四周依旧一片安静,身上还有些冷,大概是睡着的缘故,江清清没叫杜笙,直接矮下身子去背他。
到底是成年男人, 体重不轻,她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人背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离开河岸,往小树林里走。
小树林不大,方才假设有狼之类的完全就是瞎扯淡,没有狼,连个稍微大型一点的动物也没有。
这里在打仗,打仗自然缺吃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能放过才怪。
跑之前他们吃过饭,饿倒是不饿,就是冷,还是春天,夜晚的风有些威力,她与杜笙的衣裳都是半湿,风吹来刮的浑身凉透。
担心杜笙发热,把衣裳都给了杜笙,她自己还好,走着走着身上出了汗,脚下越发麻木,也不知熬了多久,终于瞧见一处小木屋,再一细瞧,竟是个小村庄。
天已经蒙蒙亮,小村庄前有人种菜浇水,是个女人,江清清走上前求助,那女人有些怕生,躲在麦秸堆里不敢出来,江清清表情失望,“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她以退为进,果然奏了效,那女人问,“就你们两个吗?”
“嗯。”江清清折身回答。
“那跟我来吧。”
女人在前面领路,她在后面跟着,没说要他们给报酬,纯粹是看在她背上有个病人的份上同情他们,暂时将他们安排在一个偏房,本来是杂物间,收拾了一下勉强空出床。
江清清倒也不嫌弃,将杜笙搁在床上,自个儿也上床睡了一会儿,床是自己编的,藤条被杂物压的高一半,低一半,她睡得很不舒服,也才一两个时辰罢了,人已经清醒过来。
杜笙还没醒,他身子骨太弱,伸手一摸,果然发了热,现在额间一片滚烫。
这个文是刻意折腾他的文,即便没走剧情,他依旧跑不掉,原书里她会打断杜笙的腿,然后杜笙再也站不起来。
她没按剧情之后都不用她亲自动手了,杜笙自个儿摔断了腿。
原书中这个时间,差不多就是她给杜笙下药,让他变成摆件的时间,她没走原剧情,瞧着他的情况,也差不多每天喝药,跟个摆件似的,一天醒来的时间很少,和书里不一样的是一个被逼,一个是他自己要求的。
难不成即便不走剧情,那些大剧情也会换一种方式出现?岂不是说最后杜笙还会手筋脚筋被挑,被她照顾一辈子?
江清清莫名有些期待,这本书其实折腾来,折腾去,还是不离本心,那就是她喜欢杜笙,想一直照顾他。
许是不方便莫名其妙挑断他的手筋脚筋,所以给他安排了这么多毛病,相当于做了错事惩罚他。
前世的她真是小机灵鬼。
江清清去打水,给他擦擦身子降温,知道杜笙介意,擦之前特意问了问他,杜笙含糊说了声‘哦’,然后又睡了,这声‘哦’不知道是表达自己知道了,可以擦的意思,还是不行的意思?
瞧他马上要烧糊涂了,干脆脱掉他的衣裳,说实话,这一世的情况很难叫他保持一个十分健康加强壮的身子,比前世瘦了许多。
前世他身材修长,结实均匀,像个衣服架子,现在过于瘦弱,加上断了腿,不方便行走,江清清听香儿说过,即便求生欲很强,每天都想锻炼身体,增添寿命,然而断腿让他无计可施,只能继续躺在床上,更加虚弱,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该说他幸运好呢,还是不幸好?
幸运一直有人照顾他,生病的时候有人伺候,是最幸福的事,不幸的是这才一个开头,往后毛病多的事。
擦一遍似乎不太管用,杜笙的体温很快又升上来,江清清又给他擦了一遍。
打仗到处都很穷,没什么吃喝,只勉强弄来一碗米糊,小心翼翼喂他喝下。
米糊很稀,说是米糊,不如说是米汤,大部分都是水,杜笙很快被尿憋醒,抓住床板踟蹰半天说不出话。
“怎么了?”她问。
“……我想上茅房。”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有些羞耻,毕竟他身上没有力气,要靠着她扶。
江清清点头,没说什么调侃的话,直接把他带去茅房,自个儿在门口守着,杜笙很快出来,大概是撑不住,直接扑在她背上,累的不轻的样子。
江清清比他矮,被他这么一压,险些摔去,张嘴想说什么,半响叹口气,他是个病人,不能跟病人一般见识。
杜笙的病一天好不了,她一个人也伺候不周到,江清清想了想,将身上的几件玉件托农女卖掉,钱俩人对半分,特意叮嘱她分几家卖,因为一家吃不下这么多的玉,其实是想通知江家的人过来找她。
无需做别的,江家的丫鬟和家丁发现她的东西,一定会主动找上门。
她就这样等啊等,第二天果然等来了香儿和熏儿,其他人分散开来,暂时还没找到。
离赌石大会还有几天,江清清并不着急,花了钱继续找人,可惜,依旧没有消息,连前头先到的那批人也没到,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清楚他们还会不会到,总之她们身上的现银互相对了一遍,发现不超过十万两。
十万两能买房子铺子和田地,在别的地方很值钱,但是在赌石大会上连块石头都买不到,江清清莫名有些发愁。
“其实……”全程听了对话的杜笙表情复杂,“我可以把钱翻几倍。”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本来答应今天加更的,但是没想到猫咪落地之后还要检查猫瘟啊啥啥的,然后啥都没准备,只能现买猫粮和羊奶,沙盆等等,包括给自己打狂犬疫苗跑了一天,晚上才有空码字,希望能理解,明天应该有空,我尽量早点起来码字_(:3」∠)_
☆、看你的了
江清清似乎毫不意外, 脸上没有半点吃惊。
杜笙凝眉,“你知道?”
江清清摇头, “我不知道, 只是感觉,感觉京城那个相玉师就是你。”
她坐在床头,朝后一倒,直接枕在杜笙腿上, “我虽然不记得具体的, 不过我知道你是做翡翠生意的。”
当时她还很可惜杜笙做翡翠生意,居然不戴玉, 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看的手和脖子。
他戴东西肯定很好看,还可以帮忙推销玉件, 旁人瞧了当即眼馋想买, 自从经常带他出去之后,很多人问她玉哪买的?
其实她们更想问人哪找的吧?
杜笙无需多做旁的,只许安安静静坐着, 便是一副风景线,时不时有人回头看他, 原来
杜笙身上没力气,走不了多远,附近又没有人家,俩人几乎走走停停,需要歇息时,江清清会把他的脑袋摁在她肩上,让他得空喘息两下。
“现在时机成熟了吧,可以丢下我自己跑了。”在这么个荒山野岭,完全没有带着他的必要。
江清清点头,“等过了那片林子再说,万一林子里有野狼,我就把你丢过去喂狼,狼有吃食就不会再追我了。”
杜笙嗤笑,“是吗?”
他已经可以百分百确定,江清清在撒谎,她不会丢下他的,因为她是前世的卿卿。
“是的。”江清清强调,“你现在还有用。”
杜笙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喂狼之前要不要睡了我?要不然你亏大了,追了两辈子都没追上。”
江清清似乎被他提醒一样挑眉,“说的也是。”
她拉了拉杜笙的手腕,另一只手把他的袖子撸上去,半响又放下来,“太瘦了下不去手,养养吧,养肥了再说。”
杜笙噗的一声被她逗笑,“又不是猪肉。”
江清清没回应,只捏了捏他的手道,“困了就睡一会儿吧,待会赶路的时候叫你。”
杜笙确实撑不住了,他方才难得陪江清清说那么多话,就是想转移视线,可惜药效太强大,人还是昏昏欲睡,被江清清看了出来。
“我还能再撑……”
江清清歪头看去,杜笙已经睡着,他睡着时就像天使似的,干净无暇,江清清把他放倒在自己膝盖上,仔细描绘他的五官。
就是这张脸,让她记了两辈子,如何也忘不掉,不想忘,想再记一辈子。
虽然杜笙说的轻描淡写,但她总觉得这不是全部,还有更重要的事,对她来说意义重大,相当于救她的命,所以她对他的喜欢感激中含着爱,爱意中掺和着感激,无论哪一种都足够她为他付出生命。
朱笙真幸运,居然会跟他长的一模一样,清清,卿卿,杜笙,朱笙,真的是巧合吗?
她不信,那本书搞不好就是她写的,把她和杜笙写进书里,跟他有仇似的,把他写的那么惨,最后手筋脚筋都被挑了,只能躺在床上。
有句话说的好,有多爱就有多恨,这么多年的付出没有回应,千方百计接近他,被他无视被他忽略,由爱生恨,于是《他跑了九十九次》诞生。
没别的目的,单纯为了折腾他,他越惨她越开心,借此发泄她的怒火。
作者有话要说: 嗯,猫主子到了,沉迷撸猫所以今天只有这么一点,明天努力多更。( ˙ˇ˙ )
☆、有办法的
说实话, 还挺爽的, 俩人身份性格完全调换过来,变成了她养杜笙,杜笙寄人篱下。
前世她一定过的很惨, 以至于会写这样的平衡, 可她又有一种错觉,前世她不惨, 她出身名门,有富豪朋友, 到处一掷千金, 然而到底哪个才是她, 江清清自个儿也说不清楚, 她没有前世的记忆。
即便杜笙说过之后, 她还是想不起来。
也许是年轻时她很穷, 后来通过努力变成有钱人,然后到处一掷千金?
那都是过去的事,江清清没有深究,瞧了一眼身后, 靠在树上, 抱着杜笙也睡了一会儿。
醒来四周依旧一片安静,身上还有些冷,大概是睡着的缘故,江清清没叫杜笙,直接矮下身子去背他。
到底是成年男人, 体重不轻,她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人背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离开河岸,往小树林里走。
小树林不大,方才假设有狼之类的完全就是瞎扯淡,没有狼,连个稍微大型一点的动物也没有。
这里在打仗,打仗自然缺吃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能放过才怪。
跑之前他们吃过饭,饿倒是不饿,就是冷,还是春天,夜晚的风有些威力,她与杜笙的衣裳都是半湿,风吹来刮的浑身凉透。
担心杜笙发热,把衣裳都给了杜笙,她自己还好,走着走着身上出了汗,脚下越发麻木,也不知熬了多久,终于瞧见一处小木屋,再一细瞧,竟是个小村庄。
天已经蒙蒙亮,小村庄前有人种菜浇水,是个女人,江清清走上前求助,那女人有些怕生,躲在麦秸堆里不敢出来,江清清表情失望,“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她以退为进,果然奏了效,那女人问,“就你们两个吗?”
“嗯。”江清清折身回答。
“那跟我来吧。”
女人在前面领路,她在后面跟着,没说要他们给报酬,纯粹是看在她背上有个病人的份上同情他们,暂时将他们安排在一个偏房,本来是杂物间,收拾了一下勉强空出床。
江清清倒也不嫌弃,将杜笙搁在床上,自个儿也上床睡了一会儿,床是自己编的,藤条被杂物压的高一半,低一半,她睡得很不舒服,也才一两个时辰罢了,人已经清醒过来。
杜笙还没醒,他身子骨太弱,伸手一摸,果然发了热,现在额间一片滚烫。
这个文是刻意折腾他的文,即便没走剧情,他依旧跑不掉,原书里她会打断杜笙的腿,然后杜笙再也站不起来。
她没按剧情之后都不用她亲自动手了,杜笙自个儿摔断了腿。
原书中这个时间,差不多就是她给杜笙下药,让他变成摆件的时间,她没走原剧情,瞧着他的情况,也差不多每天喝药,跟个摆件似的,一天醒来的时间很少,和书里不一样的是一个被逼,一个是他自己要求的。
难不成即便不走剧情,那些大剧情也会换一种方式出现?岂不是说最后杜笙还会手筋脚筋被挑,被她照顾一辈子?
江清清莫名有些期待,这本书其实折腾来,折腾去,还是不离本心,那就是她喜欢杜笙,想一直照顾他。
许是不方便莫名其妙挑断他的手筋脚筋,所以给他安排了这么多毛病,相当于做了错事惩罚他。
前世的她真是小机灵鬼。
江清清去打水,给他擦擦身子降温,知道杜笙介意,擦之前特意问了问他,杜笙含糊说了声‘哦’,然后又睡了,这声‘哦’不知道是表达自己知道了,可以擦的意思,还是不行的意思?
瞧他马上要烧糊涂了,干脆脱掉他的衣裳,说实话,这一世的情况很难叫他保持一个十分健康加强壮的身子,比前世瘦了许多。
前世他身材修长,结实均匀,像个衣服架子,现在过于瘦弱,加上断了腿,不方便行走,江清清听香儿说过,即便求生欲很强,每天都想锻炼身体,增添寿命,然而断腿让他无计可施,只能继续躺在床上,更加虚弱,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该说他幸运好呢,还是不幸好?
幸运一直有人照顾他,生病的时候有人伺候,是最幸福的事,不幸的是这才一个开头,往后毛病多的事。
擦一遍似乎不太管用,杜笙的体温很快又升上来,江清清又给他擦了一遍。
打仗到处都很穷,没什么吃喝,只勉强弄来一碗米糊,小心翼翼喂他喝下。
米糊很稀,说是米糊,不如说是米汤,大部分都是水,杜笙很快被尿憋醒,抓住床板踟蹰半天说不出话。
“怎么了?”她问。
“……我想上茅房。”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有些羞耻,毕竟他身上没有力气,要靠着她扶。
江清清点头,没说什么调侃的话,直接把他带去茅房,自个儿在门口守着,杜笙很快出来,大概是撑不住,直接扑在她背上,累的不轻的样子。
江清清比他矮,被他这么一压,险些摔去,张嘴想说什么,半响叹口气,他是个病人,不能跟病人一般见识。
杜笙的病一天好不了,她一个人也伺候不周到,江清清想了想,将身上的几件玉件托农女卖掉,钱俩人对半分,特意叮嘱她分几家卖,因为一家吃不下这么多的玉,其实是想通知江家的人过来找她。
无需做别的,江家的丫鬟和家丁发现她的东西,一定会主动找上门。
她就这样等啊等,第二天果然等来了香儿和熏儿,其他人分散开来,暂时还没找到。
离赌石大会还有几天,江清清并不着急,花了钱继续找人,可惜,依旧没有消息,连前头先到的那批人也没到,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清楚他们还会不会到,总之她们身上的现银互相对了一遍,发现不超过十万两。
十万两能买房子铺子和田地,在别的地方很值钱,但是在赌石大会上连块石头都买不到,江清清莫名有些发愁。
“其实……”全程听了对话的杜笙表情复杂,“我可以把钱翻几倍。”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本来答应今天加更的,但是没想到猫咪落地之后还要检查猫瘟啊啥啥的,然后啥都没准备,只能现买猫粮和羊奶,沙盆等等,包括给自己打狂犬疫苗跑了一天,晚上才有空码字,希望能理解,明天应该有空,我尽量早点起来码字_(:3」∠)_
☆、看你的了
江清清似乎毫不意外, 脸上没有半点吃惊。
杜笙凝眉,“你知道?”
江清清摇头, “我不知道, 只是感觉,感觉京城那个相玉师就是你。”
她坐在床头,朝后一倒,直接枕在杜笙腿上, “我虽然不记得具体的, 不过我知道你是做翡翠生意的。”
当时她还很可惜杜笙做翡翠生意,居然不戴玉, 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看的手和脖子。
他戴东西肯定很好看,还可以帮忙推销玉件, 旁人瞧了当即眼馋想买, 自从经常带他出去之后,很多人问她玉哪买的?
其实她们更想问人哪找的吧?
杜笙无需多做旁的,只许安安静静坐着, 便是一副风景线,时不时有人回头看他, 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