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2日落笔:

    “好久不见,许言。【沉浸式阅读体验:忆悟文学网】”

    我难以置信自己的嗓音竟然是那么的沙哑,但对于这个,见到许言的心情还是更明显笼罩在心头,我在心里无声的呐喊着,面上却保持着礼貌的微笑。

    突然觉得周围的风好大,扰得我都听不见许言的回答。

    我看见他回过头,眯眼打量片刻后才咧嘴笑着对我说“不好意思啊,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他在说不好意思,这已经足够让我震惊,但在他低下头不敢再看我的时候,我脸上的表情险些没有绷住。

    我想他要是再抬头看一眼我,应该就该认出我了,毕竟他高中的时候是那么讨厌我。

    高二那年我随着母亲到花城探亲。那会父亲刚接手家里的财政大权,整日都忙得不可开交,母亲最后决定抛下他带着我和弟弟回了娘家。

    她虽对我们说的是探亲,但真实目的显然不是如此,否则我也不会在花城上一年的高中。

    许言见我迟迟不回话 面上表情都垮了几分。这也让我知道,他其实认出我了。

    “斯临慕,”我突然便想笑,但我最终还是没有笑出声,我看着他又补上了一句“大一那年我给你寄过信。”

    他的头垂的更低了,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许是想找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回我的信,又或许是其他我不知晓的原因。

    我看见他捏住衣角的指尖用力的犯了白,接着冒出一句我意料之外的回复“我没有上大学。”

    我登时便笑了。

    许言会考不上大学?开什么玩笑,那可是从未掉下过年级前三的学神级别存在的许言。

    他身子一僵,小声地解释“是真的,你寄去哪所大学了?”

    “淮京。[网文界的扛鼎之作:沉鱼书城]”

    思绪突的一下便散了,恍惚间响起高二那年许言天不怕地不怕的话,他说他要考淮京。

    花城的夏天很燥,但更多的是闷。

    高二十五班大部分人已经在桌角架起了加湿器,连我都入乡随俗的在桌角处放了杯水。

    当时正是下午最后一节的自习课,不知道一直在发呆的许言看到了什么,突然一拍桌子坚定的说“老子决定了,我要考淮京。”

    太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身上,他亚麻色的头发变得金黄,夺走了我的注意。他长得很漂亮,是的,是漂亮。

    空气好像更燥了,闷得我有些喘不过气。

    班里人也效仿他的动作开始说自己的理想大学,最后这场不大不小的闹剧以被校领导抓获而收场。

    看着眼前欲言又止的许言,在心里长吸口气,莫名的就像使坏询问他一些事。

    许言抿唇,像是在心里经历了一场大战般在我开口前小声询问“为什么给我寄信?”

    风声变得安静了,有一些些的清爽。

    我一时语塞,许久才回他“不知道。”

    “那……你还有事吗?”他仰起头露出笑来,与记忆中张扬的许言重合。

    这是一句“逐客令”,但是对于我来说,他的笑好像更能吸引我的注意。

    我承认自己对高中时期的许言有着一种着了迷的冲动,但现在斯临慕二十五岁,面对与年少时不相符的许言好像……冲动愈演愈烈,就像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子,不知轻重。

    “怎么不上大学?”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懊恼自己怎么就问了出口。

    果然,即使是到了秋天,花城的天气也还是太燥了,引得人心生浮躁更加的不知轻重!

    许言抿唇,我明白他的这个小动作,是拒绝回答的意思。

    高中时我很喜欢他的这个动作,因为有一种欲拒还迎的滋味。

    “你现在要走了吗?”我问。

    许言点头,回头张望了一下“我最多只能离开二十分钟。”

    我十分抱歉地看着他“真是不好意思耽误了你的时间,加个联系方式吧,我下次请你吃饭。”

    许言爽快的答应,好友通过后他便急匆匆的道别走了。

    我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很是无奈。

    身后响起鸣笛声,车很快开到我所处的位置。

    司机从车窗探出头,张望了下四周“老板,你要开花了吗?”

    我坐上车后听到他这么一句话,没忍住冷笑一声。

    他回头看我,面露不解。

    不是我要开花,是我想让许言这棵铁树开花。

    看来我的演技不错。

    …

    突然回来花城的目的其实很离谱,我本来这几天刚巧落得清闲,就打算给自己放个假,可曹女士与她的那些牌友在打牌时从中得知花城这边最近举办的拍卖会有一件项链很适合她,她心血来潮想着刚好家里还有两个闲人,十分强硬的把我和刚放学回家的斯燊野拉回了花城。

    对此,我的父亲有苦难言。

    最终曹女士如愿拍到了项链,确实很适合她,也确实很昂贵。

    本来这样就该回去了,但我还是想碰碰运气,也许像许言这么念旧的一个人,他真的会留在花城呢?

    花城很大,但是幸运地拥有许言和我的高中只有一所。

    思绪回笼时我已经回到了曹家。

    在花城我自然也有住处,但不知道这边是有什么习俗,外公坚持要我们住到家里来。

    对于我来说很无所谓,但斯燊野这个刚满十七的小屁孩就十分的不满了,因为他并不好意思在曹家老宅睡到中午。

    回到房间后看见斯燊野正蹲在我那一墙的手办面前垂涎欲滴,看见我了才懒洋洋地打了声招呼“哥。”

    “嗯。”我没兴趣和一个正处于伤痛文学海洋里的青春期少年交流,七岁的年龄差不容小觑,有的时候我真的非常不理解人小小的脑子里是怎么做到拥有这么多神经质的。

    他见我不理他,拍了拍大腿成功将我的目光移向他,他才指了指墙上的手办“哥,我想要这个。”

    我看也没看“全拿走。”

    斯燊野极速跑出我的房间召唤了他现在的小弟——舅舅的老来得子曹瑾。

    我完全无视他们吵轰轰的交谈声和搬运声。

    有的时候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很吵,但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就会出现两个点子王,他们会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慢慢形成一个小小的宇宙。

    我坐在办公椅上看着他们慢慢将那一墙我年轻时喜欢的手办搬空。

    或许我之前很喜欢,但现在喜欢的东西不同了,我也没多伤怀。

    我完全静不下心来。

    许言的出现像是将十七岁的斯临慕带了回来,莽撞、肆意、不知天高地厚。十七岁的许言经过八年的光阴将自己的张扬收敛,淡去了身上使人羡慕的骄傲。让斯临慕觉得,十七岁的许言属于他自己,而二十五岁的许言本就应该属于斯临慕。

    我曾经听过一句话“十七八岁的爱意是藏不住的”,可我就是藏住了,十七岁的斯临慕就已经做到了。

    我难道不爱许言吗?不,我爱他,我爱了他八年。

    许言,许言……

    他就像颗美丽的罂粟,使我不知觉中就已经落入了他的陷阱,无法反抗,不想反抗。

    天渐渐的暗了下来。

    两个搬运工也不见了,留下一面空荡荡的墙。

    许言现在他在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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