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是这么薄情,毕竟……你的手!”姐姐猝不及防地惊呼一声,慌乱中将他的手从烤盘上拨开,肉焦的味道很快扩散开来。

    Daniel收回手,瞳孔里尽是漠然,没有一丝波动。他用湿巾擦了擦烫伤的部位,目光掠过那张名片,轻快地笑了:

    他的家族姓氏是Finch,确切的含义,是“雀鸟”。

    雀鸟是自由的。他就像这个名字,手里握着一片森林,永不会为谁而停留。

    寻常的枯燥生活使他厌烦,他不能理解长辈们对他离经叛道的愤怒,只是离巢太久,总有那样的时刻会怀念家的感觉。

    正因如此,他做出尝试,为了满足长辈们对他的期望,考取了医师执照。

    迈出这一步不久,去年冬天,他收到了久未谋面的家人寄来的圣诞贺卡。本想回上海和秦怡道个别,没想到他却在那间酒里,撞到了不慎中毒的简颂。

    Daniel思绪顿住,收回视线。他指了指面前炙热的烤盘,对着姐姐说:

    “可是Rach,他们要我回去做什么呢?你心知肚明,他们给过我的温暖,甚至还没有这个火炉来得多。”

    “或许我是薄情寡义,无法察觉到别人的愤怒,但我分得清什么是热的,什么是冷的。”

    他的话说完,擦了擦手,起身去结账。

    Rachel沉默了一会儿,视线渐渐移向沙发上乱堆的围巾。

    她的目光盯住围巾的尾端:

    每一条上面竟然都绣着一只小小的雀。

    她微微愣怔,伸手翻出其中一条,才看清楚那个纹样:这并非Finch的家徽,而是一只鸟雀张开喉咙,在歌唱。

    张开的鸟喙旁边,用金丝线绣着的字母,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

    那是一枚金色的,“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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