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回头。『高评分小说:清芳书屋』^8′1~k!s.w?.^c!o?

    暗器就在眼前,离鼻尖不到一尺。

    张翰清楚地看见暗青色的尖芒,不是飞镖,不是箭矢,

    是一柄飞刀,或者说匕首,淬了毒。

    如果是正面对决,这柄匕首堂堂正正飞来,他完全有能力用两根手指夹住。

    但这是偷袭,他根本就来不及抬手,眼睁睁看着青芒越来越近,闪头都来不及。

    脸部没有任何防御,这要是射中,必透脑而过,必死无疑。

    两只眼睛聚成了斗鸡眼,呼吸都停止了。

    唿。

    眼前出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迎上刀尖。

    飞刀洞穿了他的身体,刺在他穿着的披风上,披风鼓出一个锐角三角形,锐角在离张翰眉心一厘米处停住,回收。

    当的一声,匕首失去动能,掉在地上。

    二傻子回到装备栏,胸口一个洞,正在愈合。

    他竟然不怕毒,潘塞索摩还真不一般。

    张翰惊出一身冷汗,刚才若不是触发了护主模式,这个洞就在自己脸上。

    他发现使用麻醉术之后,不仅嗅觉、味觉、触觉没了,反应也变慢了,否则不可能飞刀到鼻尖才察觉。

    张翰左手一抓一吸,将匕首收进储物间,往左移形的同时,右手一扬。jiangnanxs.co江南文学网

    漫天黄沙向匕首飞来的方向覆盖而去,他不知道袭击者的确切位置,事态又紧急,仓促之间使出了响应速度最快的技能,反曲刺的“飞沙”。

    这个技能一直觉得很垃圾,从未用过,现在看来似乎效果不错,它至少迷茫了敌人视线,二次攻击找不到目标,绝对是逃跑神器。

    可惜赤霄剑在装备栏里,等级是0级,如果是负级的话,只要被黄沙蹭上就会变成一坨光,那就变成大范围群攻杀戮了,即便是隐身状态也难逃一死。

    黑暗中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叫,一个被黄沙裹住的婀娜身形扭曲挣扎,按理说黄沙速度并不快,她完全可以后掠闪避,显然她也没想到张翰会使出这么垃圾的技能。

    张翰正要扑上去补刀,那团挣扎的黄沙突然泄了,黄澄澄扑簌坠地。

    “她跑了。”背后一个男人的声音,“女人最怕沙尘,会毁了妆容。”

    刚才还以为是前后夹击,现在看来不是,如果他要攻击,早已动手。

    张翰重新坐回木马扎,继续吃剩下的半碗豆粥,他已听出来人是谁,“老钱,你不是来找我的吧?”

    钱良在吉格斯的马扎坐下,看着眼前的粥碗:“我不过是出来吃夜宵,恰好遇到你泡妞。\b_a!i`a-s/y+.+c·o`”

    “你认得刚才逃跑的女人?”

    “能否给我看看那把匕首?”

    张翰取出匕首放桌子上,钱良小心地捏着刀柄凑到眼前,盯着暗青色的刀身看了半天,“她可能是我正在找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

    钱良把刀递过来:“你看,这刀上的毒和上一次杀朱逸群的毒是一样的。『都市热血必读:春雷书屋』”

    “哦?”张翰一把拿过匕首。

    一尺长,刀身细窄,刀格呈半环状,看上去很普通。

    刀身的青黑色好像是覆盖上去的,张翰伸出手指去拂拭,钱良下意识叫道:“小心!”

    叫出口才想起,上次他也这么摸过带毒的长矛,赶忙闭了嘴。

    青黑色下面露出暗红色,这才是刀本来的颜色,光幕提示出现:

    【名称:莎拉维尔】

    【类别:武器】

    【属性:木】

    【适用:地藏境】

    【等级:60】

    【功能:晕眩】

    【技能:血盾】

    【状态:可装备】

    【备注:17世纪欧洲女伯爵伊丽莎白·巴特尔的武器,刀身常渲染血腥和咒怨氛围,可令人短暂晕眩。可升级。可融合。】

    武器等级很低,技能也平平无奇,厉害的是刀身涂的毒。

    可令人短暂晕眩?

    柏人城战场被偷袭,当时第一感觉就是晕眩,难道刚才逃走的女人就是“考官”?

    张翰目光越过匕首看着钱良:“你有没有见过一个穿绿衣的女人?”

    钱良眼睛一亮:“我要找的正是一名绿衣女人!”

    张翰收起匕首:“你为什么找她?”

    钱良答道:“回去之后,cia展开了全面调查,结果发现,包括杀朱逸群的凶手在内,杀人者无一例外都曾与一名绿衣女人有过接触。”

    衣服是可以随时更换的,尤其是代入副本角色,会随着角色不同而变换衣物,若一个人在副本内外都穿同一件衣服,只能说明她离不开这件衣服,这件衣服是神佚物,是她的防具。

    相对于武器,防具在神佚物里要少得多,这个女人的绿衣感觉不是很高级,不能像奥丁圣衣那样隐形附着。

    如果钱良说的女人和“考官”是同一个人,问题就复杂了。/我?得.书¢城~ ?埂+辛¨蕞¢筷¢

    “考官”是天蝎的人,那位老太监“李伴伴”肯定也是,他们要杀的不仅仅只有我,难道天蝎又有了新的计划?

    第一次是偷袭,第二次还是偷袭,这女人好像很了解我,不敢正面交战,她对我心存恐惧,她怕我。

    她一定见过我,会是谁呢?

    “这件事你们至尊主怎么说?”

    张翰这么问,是因为蒙哥马利是紫薇垣,绿衣女人既然是“考官”,他不应该不知道是谁。

    “至尊主说,确实有一位新晋天娇也穿绿衣,但他也没见过。”

    “怎么可能?”

    “他说,这位新晋天娇归上面直管,他也没办法。所以他明确表态,希望张先生帮忙破案。”

    紫薇垣的“上面”当然是书僮,如果杀共祭会的人确实是天娇,蒙哥马利的日子也不好过。

    不过蒙哥马利的话半真半假,不知道哪句是真的,而且这位钱良总能在无意间遇上,谁知道是不是故意的。

    “好吧,这案子我接了,”张翰话说一半,突然发现钱良一脸惊愕,看着自己身后,“怎么了老钱……”

    一股强大的力量自背后迫来,张翰回头时,一道火光,二傻子已扑了出去。

    “嘭!”

    二傻子被打成一片火星子,噼里啪啦掉落。

    火光中,张翰看见了“李伴伴”沟壑纵横的脸。

    他一直都在,他就是那位卖豆粥的中年女人。

    掌风的余波把他和钱良连同矮桌马扎,一同震飞出去。

    钱良发出一声惨叫,叫声渐渐远去。

    张翰却不见了,只飞出去十几米便那么一闪,飞行轨迹的后半段就断了,仿佛被黑暗吞掉。

    “咚咚咚咚咚咚……”

    邯郸城的上空回荡着密集的鼓声,那是戌时的“定更”鼓。

    紧十八,慢十八,不紧不慢又十八,108响定更鼓标志着宵禁的开始?。

    一队队士兵正在奔赴岗位,大街上行人寥寥,几个还没到家的路人加快了步伐。

    几乎所有酒肆都已打烊,只有赵鼎舍中依旧觥筹交错,虽然没有白日那么热闹,但至少还有一半矮桌坐着人。

    都不是寻常食客,大部分是军官,剩下的都衣着鲜亮,他们都不怕宵禁。

    没人注意到靠窗的矮桌出现了一名头戴金帽的老太监,他脸上沟壑纵横,眼角的红肉坠得老长,和“李伴伴”长得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李伴伴穿的是洗得发白的半旧灰布宦官服,他穿的是绛紫色绸袍。

    绛紫色绸袍是长乐宫金帽太监曹公公的,他已在掖庭栖梧舍被“小郑公公”用一柄拂尘杀死。

    张翰其实不是被掌风震飞的,二傻子被打成一片火星子时,他已主动后掠。

    当时脑子里蹦出一句话,打不过就加入,我也变成“李伴伴”,看你们杀谁去。

    二傻子回到了装备栏,勉强聚拢成人形,像一堆破碎二维码,正在缓慢恢复。

    他不过是玄天境,别说无无境了,即便诸天境也能把他打碎。

    “公公,您吃点啥?”伙计恭敬地问道。

    张翰扔给他一个金饼:“貊炙,鹿臛,黄粱饭,都要双份,打包。”

    伙计接住金饼,面露难色:“这……太多了。”

    这个金饼相当于枚铜钱,确实有点多,找钱恐怕得扛麻袋。

    张翰本来想说“剩下的全部买枸酱酒”,意识到可能会出现一群伙计抱着酒坛子的情景,话到嘴边变成了“再要两坛枸酱酒,余下打赏”。

    “好嘞!公公请稍候。”伙计欢天喜地屁颠颠走了。

    张翰一点都不饿,点那么多其实都是“路菜”。

    他选择赵鼎舍并不是慌不择路,常山郡郡治元氏县在邯郸西北141公里,没去过的地方只能腿儿去,邯郸是最近的出发点。

    “公公,我可以坐下吗?”一个娇嗲的女人声音,说的是英语,莱克星顿美式土味。

    张翰抬头一看,是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身穿粉紫色轻薄曲裾深衣,红唇点染,妆容精致,神态妖娆。

    詹尼佛!

    张翰倒是不怎么紧张,因为她打招呼的不是我,而是老不死的“李伴伴”。

    “当然可以。”张翰用中文说道,他知道她听得懂。

    詹尼佛扭了扭屁股在对面坐下,压低声音用中文问道:“主人,您怎么又来了?”

    张翰着实惊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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