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门的那一瞬间, 赵清嶺琥珀色的眼睛,已经精准扫荡过了他这一桌。【书友力荐作品:皓月阁】
对视间,甚至还稍稍瞪了程彻一眼。
却昂着头、硬装没看见,不过来。
就靠在吧台那边, 慵懒地点了酒, 凭着一张黑发黑眼、异国风情的帅脸和往来的金发碧眼帅哥美女各种抛媚眼聊天, 闪亮夜店小王子人设立马一气呵成。
并且,还成功在吧台找到了个死亡角度。
抬眼就能盯着程彻和许博的角度。一边聊,一边若有似无地盯这边。
程彻:“…”呵。
他无奈, 低头,给他发信息:“别闹,过来吧你。”
赵清嶺挑眉, 回了一连串疯狂摇头的猫。
然后是一张猫屁股的“赌气”
然后是一张猫头上有红色井字“口亨”
然后是一张猫咪小拳拳“捶你”
然后是一张长得丑唧唧的社会猫龇着牙, “超凶哒”!
在手机世界继续小气、幼稚又气鼓鼓的同时, 本人却嘴角扬着微笑, 120%倍容光焕发、闪闪亮亮, 一脸又渣又花的夜店男神状, 跟身边帅哥美女碰杯、畅聊, 行云流水。
“…”程彻服了。
他家男神果然不是一般人。这分裂得一手好精神。
可惜。
他现在也不是一般人。
…
程彻以前可一般了, 特别普通、扔人堆里看不见。
可怎么办呢?为了配得上男神,已然下决心拿出点要命的勇气。
所以, 既然男神这么天秀。
他有时候吧…得比男神还天秀, 嗯。
果断跟许博碰了个杯, 程彻在赵清嶺的死亡凝视中, 目光沉沉,咬牙闷完了小半杯苦涩的波本。
许博:“程总,去哪呀?”
程彻:“去点首歌。”
许博一秒兴奋:“哇点歌吗,等等我,我也要跟你一块去!”
酒吧里有小乐队和驻唱歌手,许博以为程彻说的“点歌”是花点钱让歌手唱他想听的歌。
然而不是。
程总问旁边的经理:“我能上台吗?”
经理饶有兴趣:“哦?”许博:咦咦咦?咦咦咦!
…
“请麻烦乐队,弹Maroon5《Sugar》。”
“Really?”听见他要这首歌,经理一脸的极其意外,重新审视了一番眼前的亚洲男子。
瘦削、高挑、气质内敛,打扮普普通通,并没有艺术家或者职业歌手的感觉。
《Sugar》可是一首非常非常难唱的歌。
尤其是现场版本,不知道多少职业歌手在这首歌上翻过车。就算在他们酒吧驻唱的专业歌手,被要求唱Maroon5的歌时,也总是会选慢歌演唱。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全网热议小说:冷安阁)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re,one 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
对视间,甚至还稍稍瞪了程彻一眼。
却昂着头、硬装没看见,不过来。
就靠在吧台那边, 慵懒地点了酒, 凭着一张黑发黑眼、异国风情的帅脸和往来的金发碧眼帅哥美女各种抛媚眼聊天, 闪亮夜店小王子人设立马一气呵成。
并且,还成功在吧台找到了个死亡角度。
抬眼就能盯着程彻和许博的角度。一边聊,一边若有似无地盯这边。
程彻:“…”呵。
他无奈, 低头,给他发信息:“别闹,过来吧你。”
赵清嶺挑眉, 回了一连串疯狂摇头的猫。
然后是一张猫屁股的“赌气”
然后是一张猫头上有红色井字“口亨”
然后是一张猫咪小拳拳“捶你”
然后是一张长得丑唧唧的社会猫龇着牙, “超凶哒”!
在手机世界继续小气、幼稚又气鼓鼓的同时, 本人却嘴角扬着微笑, 120%倍容光焕发、闪闪亮亮, 一脸又渣又花的夜店男神状, 跟身边帅哥美女碰杯、畅聊, 行云流水。
“…”程彻服了。
他家男神果然不是一般人。这分裂得一手好精神。
可惜。
他现在也不是一般人。
…
程彻以前可一般了, 特别普通、扔人堆里看不见。
可怎么办呢?为了配得上男神,已然下决心拿出点要命的勇气。
所以, 既然男神这么天秀。
他有时候吧…得比男神还天秀, 嗯。
果断跟许博碰了个杯, 程彻在赵清嶺的死亡凝视中, 目光沉沉,咬牙闷完了小半杯苦涩的波本。
许博:“程总,去哪呀?”
程彻:“去点首歌。”
许博一秒兴奋:“哇点歌吗,等等我,我也要跟你一块去!”
酒吧里有小乐队和驻唱歌手,许博以为程彻说的“点歌”是花点钱让歌手唱他想听的歌。
然而不是。
程总问旁边的经理:“我能上台吗?”
经理饶有兴趣:“哦?”许博:咦咦咦?咦咦咦!
…
“请麻烦乐队,弹Maroon5《Sugar》。”
“Really?”听见他要这首歌,经理一脸的极其意外,重新审视了一番眼前的亚洲男子。
瘦削、高挑、气质内敛,打扮普普通通,并没有艺术家或者职业歌手的感觉。
《Sugar》可是一首非常非常难唱的歌。
尤其是现场版本,不知道多少职业歌手在这首歌上翻过车。就算在他们酒吧驻唱的专业歌手,被要求唱Maroon5的歌时,也总是会选慢歌演唱。
这个男人,真的要唱《Sugar》?
…
赵清嶺那边,先是看到程彻和许博一起离开了座位,不过来找他反而跑去酒吧另一边。
不爽 1
接着,又看到程彻和一个很帅的金发管理员小哥说悄悄话。
不爽 2
然后,他看到程彻上台了。
赵清嶺:喵喵喵?
程彻真的上台了,修长的身子在灯光下非常诱人,骨节分明的手拿起了话筒。
他、他要干嘛?
“…”赵清嶺愣在那儿,一瞬间兴奋又茫然。(全网热议小说:冷安阁)
就,上台拿起话筒,能干啥?
在那一瞬间,差点以为自己正站在表白现场,甚至可能是求婚现场。
不怪他一个二十九岁的男的还这么少女心。
毕竟,大庭广众、灯光闪耀,除了表白、求婚还能是啥?
都上台了搞那么大阵仗,总不能是要拿起话筒跟他吵架吧?
虽然也很高兴啦…
但三个月就求婚,会不会太早了一点?
…
程彻抚了一把额,深吸一口气,将前额的发凌乱地撩到了后面。
继而,把眼镜拿下来了。
他戴不戴眼镜,确实长得很不一样,真的不太像同一个人。每次眼镜一摘,瞬间气质就攻起来了,到底怎么回事?!
音乐响起,非常的缓慢、短暂。
然后——
猝不及防的变快,从他唱出的第一句开始。
全酒吧安静了一瞬,然后尖叫、欢闹。离得最近的许博叫的最大声。
赵清嶺手里的酒,掉在了地上。
怎么也想不到,看起来那么斯文的一个人,唱起歌来,那么棒、那么好听、还那么野!
平常声音从来不高,那么强的爆发力是怎么回事?!
关键是、关键是!这首歌,本身还超级超级超级超级骚的啊啊啊啊!一本正经的男人突然魔改状态躁起来,才是真的骚到闪了别人的腰!
全场开始狂嗨。
人群挤在舞池,海草一样摇摆。赵清嶺混入其中,跟着人群小粉丝一样嗷嗷叫。
疯了疯了要疯了。
一个男人怎么可以只握着立麦,一动不动站着,就那么该死的诱惑!重点是,还毫不费力!
那么高的音调、那么嗨的歌,他家彻彻毫不费力啊啊啊!
一曲《Sugar》,酒吧的气氛瞬间轰上**,演唱会现场一般尖叫欢闹,而一曲过后,更是全吧狂叫喊安可,金发小帅哥也一直拉着程彻不准他下台。
一首歌唱完,程彻已经变回了原来的程彻。
有点羞涩、多半时候习惯性把自己藏起来的低调理工男。
但没用,金发小哥死拽活拽,用英语比划着,one re,one re。
再来一首!
程彻没办法,只能再来了一首。
这次是首慢歌,Beatles的经典老歌《Hey jude》。
Hey jude,他轻轻唱,炫丽的灯光划过脸颊,世界随着声音慢下来。
Hey jude 不要害怕。
竭尽全力去摘下最亮的星星吧
当你终于能拥抱他的那一刻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可爱
Hey jude,别让我失望
找到了真爱就别怕用力去爱他吧
把他放在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这世界变得变得那么灿烂
缓慢、深情,但那只是歌曲的前面一半,等到后面NANANANA的时候,又他妈嗨了起来。底下的大家开始大合唱,仿佛演唱会现场,酒吧里的气氛嗨到世界尽头。
人头攒动中,赵清嶺比谁都像个职业脑残粉。
之前的淡定、高冷、装X,真的啥玩意儿都扔了,统统丢了个一干二净。
啊啊啊,好好听,好帅。
彻彻好帅,这居然是我的男人,我的男人好帅!
好帅啊啊这真的是我家宝贝啊,不行了不能呼吸了要人命了好吗!啊啊好嫉妒好不想给别人看到!想要现在就抱回家藏起来!
…
回家路上,夜风徐徐吹着,月光明亮。
大长腿在前面悠悠走,帅气小揪揪在后面颠颠追。
“彻彻~彻彻~你唱歌那么好听,为什么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真的真的,你从没跟我说过你会唱歌!”
程彻停了下来。
月光下,他过转身,也不说话。
只冲赵清嶺缓缓伸出了手,赵清嶺赶紧忙不迭就爪了上去,小公园旁边,池子里有小莲花,他把人抓牢了。
程彻:“不气了?”
赵清嶺这才反应过来还在闹别扭,头一转、脸一红:“那,那我、我也没说就不生气了。”
明明别扭,却又马上如精神分裂一般,一秒回复迷弟脸:
“可是,你歌唱得那么好!”“咱们在一起那么久了,我连你会唱歌都不知道!你什么都不说。”
他旋转,他跳跃,他开心,他幽怨。
“为什么不跟我说!”
“因为…”程彻垂眸。
“因为,如果说我是一本书的话。”
“虽然打开给你看了,可一辈子那么长,也不能轻易就让你一下就翻完吧?”
“总得一页一页、慢慢给你看,不然,这个故事不就没意思了。”
“…”赵清嶺张大嘴巴,眼睛里都有星星。
他兴奋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一蹦一跳的。对于自己原来还拥有一本“没翻完的书”雀跃到不行!
“彻彻彻彻,那、那你还有什么厉害的本事,是我不知道的?”
“肯定还有、肯定还有,你到底藏了多少?”
“跟我再说一点,就一点点!一点点!”
程彻微笑,继续往前走:“说了就没意思了,你得自己找,慢慢挖掘。”
任由赵清嶺一路蹦、粘他、追他,拽他衣角撒娇央求。
但其实…
其实,就算再挖掘,也根本挖掘不出来了。
因为没有了。
他这本书,今天已经彻底被赵清嶺翻完了,再也没有别的本事了。后面的页面,全是假的,全是空白。
谁让他是真的既平凡、又无趣。会唱歌也只是恰好天生乐感好,没经过任何系统性的训练、更算不上一技之长。
是一本很枯燥、很无聊、又浅薄、没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