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天边朦朦胧胧氤氲着一层薄雾,整个月牙湾被云雾笼罩,宛如仙境中的华丽宫殿。
初冬的寒气有些重,某人昨晚从沈尽晚房间出来后,又冲了几遍凉水澡,但还是欲火难消,一夜辗转反侧,梦中全是她绮丽的身影。
天刚刚亮,陆时予就发现自己鼻子有些不透气,头也有些沉重,暗自抱怨,这能看不能吃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怎么也得等到结婚后吧?
想到这里,某人唇角勾起一抹笑,看来是该筹备筹备结婚事宜了。
陆时予一直保持着健身的习惯,每天如一,作息强制规律,不吃垃圾食品,除非工作需要才会熬夜,在沈尽晚的要求下也开始戒酒戒烟,极度自律得仿佛不像个正常人。
原因很简单,九年的时间差距,他追不回来,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让自己保持活力和年轻。
也因此在一众的高管和经理中,其他人已经油腻得开始发福,身材走样,他还是一样的身姿挺拔,虽然看上去有些清瘦,但是被衣衫包裹之下的躯体上,腹肌分明,每一根线条都是扎实有力。
洗漱完之后,他就到楼上的健身房开始今天的运动。
一边在跑步机上跑步,一边耳朵里带着蓝牙耳机,听着季晨的工作汇报。
季晨汇报结束,陆时予摘下耳机,看了一眼腕间的手表,已经七点一刻,他拿起脖子上挂着的白色毛巾随意地擦了几下额头上的汗珠,长指轻点屏幕,视线停留在今天的新闻上。
【傅氏股票大幅暴跌,股民情绪持续高涨聚集傅氏寻衅滋事,傅氏总裁傅正华闭门不出】
他看着醒目的新闻标题,眉头微蹙,拨通了傅怀瑾的电话。
【三哥,早啊】
听着那人刚睡醒的声音,陆时予的脸色立刻沉到了极致,语气极冷。
【你还有心思在这睡觉,你要眼睁睁看着傅氏被你那个混蛋小叔败光吗?!】
电话那头传来几声低笑。
【三哥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你说脏话呢】
【……】
不用猜,傅怀瑾都能想到,屏幕那边的陆时予已经生出了要将他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的念头了。
【三哥,不要那么担心,我有分寸的,当初既然我那个小叔能算计我,我现在就是要等着他来求我】
【怀瑾,我不管你打的什么主意,但是傅氏是你爸爸的心血,无论如何,你都应该守护它,哪怕是为了南风】
砰地一声,电话里传来滴滴滴的声音,傅怀瑾坐起身透着落地窗看着阳光洒在晶莹剔透的海面上,那双看似多情的桃花眼此刻是一片漠然。
为了南风吗?可他找不到南风了,他把她弄丢了……
而这边,陆时予运动完简单洗了个澡就去上楼叫赖床的沈尽晚起床洗漱。
轻轻推开门一看,陆时予简直气血上涌,马上就要原地爆炸,只见棉被让某个人给踢到了地上,她就那样穿着单薄的睡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要不是床足够大,他都要怀疑她能滚到地上去!
他无奈扶额,舒了口长长的气,捡起地上的被子又给她盖好,伸手试了试她的额头,确认不烫之后,才稍稍放心了一些。
“晚晚,起床了”,陆时予坐在床边,手掌覆在她的脸颊,轻轻拍着。
可是,床上的人显然还沉浸在梦中,唇角微微上扬,远不知道此刻梦里的人现在就坐在她的床边。
“晚晚,快起床了,再不起床,太阳晒屁股了”
最后,抵挡不住陆时予的轮番进攻,又是在她耳边吐气,又是吻她,沈尽晚终于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来。
看了一眼手机,才八点,扔在一边,身体作势又要往后倒。
陆时予眼明手快地立刻把她从床上拖起来,给她穿上拖鞋,扶她站直,把她推到盥洗室,他从背后环着她的腰,透过镜子看着她有些迷蒙的双眼,低头在她额头印下一个吻。
“乖,你快去洗漱换衣服,我去给你做早餐。”
离开前还不忘咬了一下她的耳垂。
换好衣服准备洗漱的时候,她还在打着哈欠,看着镜子里眼皮下有着淡淡青黑色的自己,沈尽晚在心里又把陆时予痛骂了很多遍!
昨天那么折腾她,今天又让她起那么早,真是上辈子欠他的。
然而,始终嘴角挂着笑自在地做着早餐的某人,自是没有听到她的心声。
等到她下楼,就看到某只大尾巴狼,正在悠闲地喝着咖啡,看着早报。
在他面前坐下,陆时予的目光依然盯在报纸上,只是把三明治和牛奶推到她面前。
沈尽晚嚼着嚼着就闭上了眼睛,然后就下意识地身体往旁边倾斜,幸好陆时予一直留意着她,用手捧住了她的脑袋,不然这会儿,她整个人应该已经摔了个狗啃泥。
陆时予又好气又无笑,吃个早饭都能把自己吃睡着。
“沈尽晚,把眼睛睁开,好好吃饭!”
听到他的训斥,沈尽晚才真正清醒,思绪也变得清晰,看着面前人泛着冷色的眉眼,刚才压下去的怒气又再度上涌。
那双眼睛愤愤地盯着陆时予,打着手语质问他,“陆时予,你欺负人,你昨天晚上那样对我,今天一大早就把我叫醒,你还凶我!”
口吻似是生气,但是更多的是撒娇。
说着,还假装揉着眼眶,虽然并没有泪水。
好吧,但她就是要软硬兼施。
陆时予抬起眼,听着这些对他的控诉,宠溺地一笑。
大概连她自己也没发觉,自从他们住在一起,互相坚定心意以后,沈尽晚脾气越来越大,越发爱使小性子。
这样的她,是从前没有过的,不是所谓的人格分裂,而是因为那个人是陆时予。
父母面前,她是孝顺乖巧的女儿,领导面前,她是做事认真严谨的员工,朋友面前,她是善解人意的垃圾桶。
小的时候,沈父经常对她说,你要懂事要听话,不能一味耍脾气,然后好好学习,考一所名牌大学,才能不辜负父母的栽培。
于是,她懂了,从六岁到十八岁,她活在父母的期望中,要学业有成,要按部就班,不能叛逆,要尽力做个完美的小孩,完成父母对她的厚望。
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她进入了职场,成为了一名记者,程姐对她说,做人要懂得变通,不能一味地固守自己的原则。
于是她懂了,但她没有随波逐流,依然固守己心,但是没忘记压抑那份叛逆。
二十六年的人生里,她做到了乖巧懂事,学业有成,工作美满,成为了沈父沈母口中得以炫耀的资本,成为了领导眼中的优秀员工,可是却没有成为自己。
在那张顺从恬静的面具之下,真正的她是一个叛逆不屈的人,骨子里有着野性,天生就不会屈服,正是缺乏什么,所以她越渴望什么。
直到有第一次有那么一个人告诉她,人生没有标准答案,更不需要把自己困在别人强加的各种条条框框里,这短暂的一生,不应该为父母而活,应该为自己而活。
你没必要长成一朵玫瑰,也不需要被任何人去定义,开心的话,你可以做千千万万,可以成为你想成为的人,而不是你必须成为的人。
那个人就是陆时予,好像只有在他面前,自己才能随心所欲,肆无忌惮,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理会他人的说教。
就像小时候,她非常不喜欢吃胡萝卜,但是沈父每一天都让她吃,因为他说要营养均衡。
而只是那么平常的一天,陆时予看到她平静地从碗里挑出胡萝卜,从那以后,餐桌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胡萝卜。
就像,她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有达到父母的要求而被沈父批评,陆时予却只是给她买了一瓶橙汁,对她说,你已经很棒了,不用给自己那么大压力。
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她依然还是喜欢陆时予,不是因为相貌,更不是因为家世,也不是因为自己年纪小不懂事,分不清感情,只是陆时予给了她所有的偏爱和底气,也给了她所有的耐心和包容。
这份有恃无恐和被选择的坚定,让她不用去伪装,敢于卸下厚厚的面具,不用担心会惹人厌烦,不用担心在没有达到有些人的期望之后,会受到斥责。
让她觉得,原来我是可以脆弱的,可以是不完美的,可以安心的做自己,也可以拥有说不的权利。
因为她非常确定,这个世界上,有人喜欢她是因为她优秀明亮,乖巧懂事,甚至是因为她的外表和她的工作。
而陆时予喜欢她是因为她仅仅只是她自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沈尽晚,换句话说,他喜欢的仅仅是她这个人,除此之外,无关其他。
并且他见过她所有的样子,顺从的,叛逆的,高兴的,悲伤的,美丽的,丑陋的,爱哭的,爱闹的,甚至爱耍小性子不讲道理的,但是他依然没有离开。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
“全世界都在等我飞更高,你却心疼我小小翅膀,为我撑起,沿途休息的地方,当我必须像个完美的小孩,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你却好像格外欣赏,我犯错犯傻的模样,我不完美的梦,你陪着我想,不完美的勇气,你说更勇敢,不完美的泪,你笑着擦干……”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在所有人告诉她你要成为一个完美到不可挑剔的人时,陆时予找到了困在牢笼里的她,对她说,在我身边,你只负责开心,只管做自己,其他的,交给我。
这份不是自以为是的爱,而是充满了理解和尊重的爱,她很渴望,也更珍视。
她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但她更感激陆时予始终对她的不离不弃。
她也无比感谢陆时予的守护,守护什么呢,守护她的脆弱和天真。
看到她这幅无赖样,陆时予的眉眼渐渐柔和,眼里闪过一抹笑意,他把
初冬的寒气有些重,某人昨晚从沈尽晚房间出来后,又冲了几遍凉水澡,但还是欲火难消,一夜辗转反侧,梦中全是她绮丽的身影。
天刚刚亮,陆时予就发现自己鼻子有些不透气,头也有些沉重,暗自抱怨,这能看不能吃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怎么也得等到结婚后吧?
想到这里,某人唇角勾起一抹笑,看来是该筹备筹备结婚事宜了。
陆时予一直保持着健身的习惯,每天如一,作息强制规律,不吃垃圾食品,除非工作需要才会熬夜,在沈尽晚的要求下也开始戒酒戒烟,极度自律得仿佛不像个正常人。
原因很简单,九年的时间差距,他追不回来,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让自己保持活力和年轻。
也因此在一众的高管和经理中,其他人已经油腻得开始发福,身材走样,他还是一样的身姿挺拔,虽然看上去有些清瘦,但是被衣衫包裹之下的躯体上,腹肌分明,每一根线条都是扎实有力。
洗漱完之后,他就到楼上的健身房开始今天的运动。
一边在跑步机上跑步,一边耳朵里带着蓝牙耳机,听着季晨的工作汇报。
季晨汇报结束,陆时予摘下耳机,看了一眼腕间的手表,已经七点一刻,他拿起脖子上挂着的白色毛巾随意地擦了几下额头上的汗珠,长指轻点屏幕,视线停留在今天的新闻上。
【傅氏股票大幅暴跌,股民情绪持续高涨聚集傅氏寻衅滋事,傅氏总裁傅正华闭门不出】
他看着醒目的新闻标题,眉头微蹙,拨通了傅怀瑾的电话。
【三哥,早啊】
听着那人刚睡醒的声音,陆时予的脸色立刻沉到了极致,语气极冷。
【你还有心思在这睡觉,你要眼睁睁看着傅氏被你那个混蛋小叔败光吗?!】
电话那头传来几声低笑。
【三哥这还是我第一次听见你说脏话呢】
【……】
不用猜,傅怀瑾都能想到,屏幕那边的陆时予已经生出了要将他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的念头了。
【三哥,不要那么担心,我有分寸的,当初既然我那个小叔能算计我,我现在就是要等着他来求我】
【怀瑾,我不管你打的什么主意,但是傅氏是你爸爸的心血,无论如何,你都应该守护它,哪怕是为了南风】
砰地一声,电话里传来滴滴滴的声音,傅怀瑾坐起身透着落地窗看着阳光洒在晶莹剔透的海面上,那双看似多情的桃花眼此刻是一片漠然。
为了南风吗?可他找不到南风了,他把她弄丢了……
而这边,陆时予运动完简单洗了个澡就去上楼叫赖床的沈尽晚起床洗漱。
轻轻推开门一看,陆时予简直气血上涌,马上就要原地爆炸,只见棉被让某个人给踢到了地上,她就那样穿着单薄的睡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要不是床足够大,他都要怀疑她能滚到地上去!
他无奈扶额,舒了口长长的气,捡起地上的被子又给她盖好,伸手试了试她的额头,确认不烫之后,才稍稍放心了一些。
“晚晚,起床了”,陆时予坐在床边,手掌覆在她的脸颊,轻轻拍着。
可是,床上的人显然还沉浸在梦中,唇角微微上扬,远不知道此刻梦里的人现在就坐在她的床边。
“晚晚,快起床了,再不起床,太阳晒屁股了”
最后,抵挡不住陆时予的轮番进攻,又是在她耳边吐气,又是吻她,沈尽晚终于迷迷糊糊地从床上坐起来。
看了一眼手机,才八点,扔在一边,身体作势又要往后倒。
陆时予眼明手快地立刻把她从床上拖起来,给她穿上拖鞋,扶她站直,把她推到盥洗室,他从背后环着她的腰,透过镜子看着她有些迷蒙的双眼,低头在她额头印下一个吻。
“乖,你快去洗漱换衣服,我去给你做早餐。”
离开前还不忘咬了一下她的耳垂。
换好衣服准备洗漱的时候,她还在打着哈欠,看着镜子里眼皮下有着淡淡青黑色的自己,沈尽晚在心里又把陆时予痛骂了很多遍!
昨天那么折腾她,今天又让她起那么早,真是上辈子欠他的。
然而,始终嘴角挂着笑自在地做着早餐的某人,自是没有听到她的心声。
等到她下楼,就看到某只大尾巴狼,正在悠闲地喝着咖啡,看着早报。
在他面前坐下,陆时予的目光依然盯在报纸上,只是把三明治和牛奶推到她面前。
沈尽晚嚼着嚼着就闭上了眼睛,然后就下意识地身体往旁边倾斜,幸好陆时予一直留意着她,用手捧住了她的脑袋,不然这会儿,她整个人应该已经摔了个狗啃泥。
陆时予又好气又无笑,吃个早饭都能把自己吃睡着。
“沈尽晚,把眼睛睁开,好好吃饭!”
听到他的训斥,沈尽晚才真正清醒,思绪也变得清晰,看着面前人泛着冷色的眉眼,刚才压下去的怒气又再度上涌。
那双眼睛愤愤地盯着陆时予,打着手语质问他,“陆时予,你欺负人,你昨天晚上那样对我,今天一大早就把我叫醒,你还凶我!”
口吻似是生气,但是更多的是撒娇。
说着,还假装揉着眼眶,虽然并没有泪水。
好吧,但她就是要软硬兼施。
陆时予抬起眼,听着这些对他的控诉,宠溺地一笑。
大概连她自己也没发觉,自从他们住在一起,互相坚定心意以后,沈尽晚脾气越来越大,越发爱使小性子。
这样的她,是从前没有过的,不是所谓的人格分裂,而是因为那个人是陆时予。
父母面前,她是孝顺乖巧的女儿,领导面前,她是做事认真严谨的员工,朋友面前,她是善解人意的垃圾桶。
小的时候,沈父经常对她说,你要懂事要听话,不能一味耍脾气,然后好好学习,考一所名牌大学,才能不辜负父母的栽培。
于是,她懂了,从六岁到十八岁,她活在父母的期望中,要学业有成,要按部就班,不能叛逆,要尽力做个完美的小孩,完成父母对她的厚望。
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她进入了职场,成为了一名记者,程姐对她说,做人要懂得变通,不能一味地固守自己的原则。
于是她懂了,但她没有随波逐流,依然固守己心,但是没忘记压抑那份叛逆。
二十六年的人生里,她做到了乖巧懂事,学业有成,工作美满,成为了沈父沈母口中得以炫耀的资本,成为了领导眼中的优秀员工,可是却没有成为自己。
在那张顺从恬静的面具之下,真正的她是一个叛逆不屈的人,骨子里有着野性,天生就不会屈服,正是缺乏什么,所以她越渴望什么。
直到有第一次有那么一个人告诉她,人生没有标准答案,更不需要把自己困在别人强加的各种条条框框里,这短暂的一生,不应该为父母而活,应该为自己而活。
你没必要长成一朵玫瑰,也不需要被任何人去定义,开心的话,你可以做千千万万,可以成为你想成为的人,而不是你必须成为的人。
那个人就是陆时予,好像只有在他面前,自己才能随心所欲,肆无忌惮,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理会他人的说教。
就像小时候,她非常不喜欢吃胡萝卜,但是沈父每一天都让她吃,因为他说要营养均衡。
而只是那么平常的一天,陆时予看到她平静地从碗里挑出胡萝卜,从那以后,餐桌上再也没有出现过胡萝卜。
就像,她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有达到父母的要求而被沈父批评,陆时予却只是给她买了一瓶橙汁,对她说,你已经很棒了,不用给自己那么大压力。
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她依然还是喜欢陆时予,不是因为相貌,更不是因为家世,也不是因为自己年纪小不懂事,分不清感情,只是陆时予给了她所有的偏爱和底气,也给了她所有的耐心和包容。
这份有恃无恐和被选择的坚定,让她不用去伪装,敢于卸下厚厚的面具,不用担心会惹人厌烦,不用担心在没有达到有些人的期望之后,会受到斥责。
让她觉得,原来我是可以脆弱的,可以是不完美的,可以安心的做自己,也可以拥有说不的权利。
因为她非常确定,这个世界上,有人喜欢她是因为她优秀明亮,乖巧懂事,甚至是因为她的外表和她的工作。
而陆时予喜欢她是因为她仅仅只是她自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沈尽晚,换句话说,他喜欢的仅仅是她这个人,除此之外,无关其他。
并且他见过她所有的样子,顺从的,叛逆的,高兴的,悲伤的,美丽的,丑陋的,爱哭的,爱闹的,甚至爱耍小性子不讲道理的,但是他依然没有离开。
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
“全世界都在等我飞更高,你却心疼我小小翅膀,为我撑起,沿途休息的地方,当我必须像个完美的小孩,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你却好像格外欣赏,我犯错犯傻的模样,我不完美的梦,你陪着我想,不完美的勇气,你说更勇敢,不完美的泪,你笑着擦干……”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在所有人告诉她你要成为一个完美到不可挑剔的人时,陆时予找到了困在牢笼里的她,对她说,在我身边,你只负责开心,只管做自己,其他的,交给我。
这份不是自以为是的爱,而是充满了理解和尊重的爱,她很渴望,也更珍视。
她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但她更感激陆时予始终对她的不离不弃。
她也无比感谢陆时予的守护,守护什么呢,守护她的脆弱和天真。
看到她这幅无赖样,陆时予的眉眼渐渐柔和,眼里闪过一抹笑意,他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