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风卷着青纱帐里的土腥味,吹在脸上,有些凉。『不可多得的文学珍品:宛如文学网』~x/w+b!b′o¢o?k_..c/o`

    长长的车队在旷野上蜿蜒,车轴因为载重过大,而发出那种令人牙酸的“吱呀”声。

    但这声音在此时听来,却是这世上最动听的乐章——那是粮食的声音。

    队伍的气氛很怪。

    前面是穿着灰布军装、神情肃穆的八路军。

    后面是穿着黄呢子军装、松松垮垮的“治安军”。

    两拨人中间隔着十几辆大车,彼此的眼神里都带着刺。

    八路军看后面,象是在看一群没骨头的狗。

    治安军看前面,象是在看一群不要命的疯子。

    张金凤骑在一匹东洋高头大马上,那条伤腿虽然还疼。

    但他的腰杆子却挺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直。

    他把那顶缀着五色星徽的伪军大檐帽摘下来,随手扔进了路边的草沟里。

    “怎么?舍不得那顶帽子?”

    陈墨并没有骑马,他走在张金凤的马镫边,手里提着那支百式冲锋枪,步履稳健。

    “舍不得?”

    张金凤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脑门,那上面有一道早年间留下的刀疤,在月光下显得有些狰狞。

    “那是个紧箍咒。戴着它,脑袋是保住了,可膝盖生了根,站不直。”

    他叹了口气,目光投向远方那漆黑的夜幕,声音变得有些飘忽,透着一股子老江湖特有的沧桑。

    “陈教员,你知道我这张金凤,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陈墨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听着。

    “我是土匪。”

    张金凤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熏黄的牙齿。

    “民国二十年,那时候这地界上乱啊。奉军、直军、晋绥军,你方唱罢我登场。老百姓那是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我那时候才十八,家里几亩薄田被保长勾结官兵给占了,老娘活活气死。我一怒之下,半夜摸进保长家,抹了他一家三口的脖子,然后上了黑云寨。”

    说起这段往事,张金凤的眼里闪过一丝狠厉的光。

    “那时候年轻,觉得手里有枪就是草头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那是何等的快活。后来……”

    他的眼神黯淡了下来。

    “后来,日本人来了。衫捌墈书徃 芜错内容”

    “七七事变,宛平城的炮声一响,这天就塌了。国军……嘿,那国军跑得比兔子还快。咱们这些土匪,原本也是想着要报国的,当时的黑云寨大当家,也就是我拜把子的大哥,带着弟兄们下了山,想要投奔国军打鬼子。(汉唐兴衰史:轻落文学)”

    张金凤从怀里摸出一根烟,却发现火柴湿了,怎么也划不着。

    陈墨掏出打火机,帮他点上。

    “谢了。”

    张金凤深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中,他的脸庞显得有些扭曲。

    “结果呢?咱们在那儿跟鬼子拼命,国军的督战队在后面架着机枪。鬼子的坦克冲上来,那是铁王八啊,咱们的大刀片子砍上去连个印儿都没有。大哥带着敢死队冲上去炸坦克,全没了。尸骨无存。”

    “等我带着剩下的弟兄撤下来,想找国军要点子弹和干粮。你猜怎么着?”

    他冷笑了一声,笑声里满是悲凉。

    “人家说我们是匪性难改,是作战不力,要缴我们的械,还要把我们就地正法,说是要整肃军纪。”

    “我那时候才明白,在那些大官眼里,咱们这就不是人,是夜壶。用得着的时候拿出来尿一泡,用不着了,就嫌臭,得扔。”

    陈墨沉默着。

    这段历史,他太熟悉了。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多少像张金凤这样的一腔热血,被现实的冷水浇成了冰。

    “后来,我就带着剩下的几十个弟兄,回了黑云寨,但日子也过不下去了,所以我就带着他们来到饶阳。”

    张金凤弹了弹烟灰。

    “那时候,日本人已经占了县城,他们需要人维持治安,需要人帮他们收粮、抓劳工。他们找到了我。”

    “我也想过跟他们拼了。可是……”

    他指了指身后那群衣衫褴缕,一脸疲惫的伪军士兵。

    “我手底下这帮弟兄,大部分都是那时候跟我的。还有他们的家眷,那是几百口子老幼妇孺啊。我不答应,日本人就要屠村。我答应了,哪怕是被人戳脊梁骨骂汉奸,至少……他们能活。”

    “所以,我就换了这张皮。”

    张金凤扯了扯身上那件黄呢子军装,脸上露出一丝厌恶。

    “这张皮穿着暖和,可心里冷。日本人把我们当狗,国军把我们当靶子,老百姓把我们当鬼。我也想当人啊,陈教员。”

    “这些年,我贪财,我好色,我抽大烟。我把自己弄得象个烂人。因为只有这样,日本人才会放心,才会觉得我这条狗没野心,好控制。\w!z~s+b,o.o*k*.^c¢o_”

    “但是……”

    他的手,抚摸着腿上那处被自己扎出来的伤口。

    “山本那个畜生,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动我的女人,不该往我的锅里撒尿。”

    “狗急了还跳墙呢。何况,老子本来就是狼。”

    张金凤说完,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浊气。象是要把这积压在心头多年的郁气,全都吐个干净。

    陈墨看着他。

    这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汉奸”,此刻在月光下,却显得如此真实,如此可悲。

    他并不是天生的坏种。

    只是一个在夹缝中求生、被时代洪流裹挟着、最终迷失了方向的普通人。

    “张团长。”

    陈墨开口了,称呼变了。

    “过去的事,翻篇了。”

    “从你带着弟兄们调转枪口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把那张狗皮,给扒下来了。”

    “八路军不看出身,只看表现。只要你真心抗日,只要你手里的枪是对着鬼子的,那你就是我们的同志,是我们的战友。”

    张金凤的身子猛地一震。

    他转过头,看着陈墨。

    那双总是充满了算计和狡诈的眼睛里,此刻竟然隐隐有泪光闪动。

    “同志……”

    他喃喃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这是个多么陌生的词汇啊。

    在国军那里,他是“匪”。

    在日本人那里,他是“桑”,是“猪”。

    在老百姓嘴里,他是“狗汉奸”。

    只有在这里。

    在这片刚刚经历过血战的旷野上,在这个年轻的八路军教员嘴里,他听到了这两个字。

    “好!”

    张金凤猛地一抹脸,大声吼道。

    “就冲这两个字!我也要把这条命,卖给八路军!”

    ……

    车队在天亮前,抵达了一个新的落脚点——大王庄。

    这里也是二十二团控制的堡垒村之一,地道系统虽然不如北小王庄完善,但也足够容纳这几百号人。

    张金凤他们虽然投靠了,但陈墨自然不会直接将他们带回三官庙地道里。

    队伍停了下来。

    两拨人马,泾渭分明地站在打谷场上。

    气氛依然有些尴尬。

    八路军战士们看着那些伪军,眼神里依然带着警剔和厌恶。

    毕竟,就在昨天,这些人还是他们的敌人,身上穿着的那身黄皮,就是罪恶的像征。

    而那些伪军也有些手足无措。

    他们习惯了欺压百姓,习惯了那种兵痞作风。

    现在到了这纪律严明的八路军队伍里,一个个都象是做错了事的孩子,缩手缩脚。

    “都在看什么?!”

    张金凤跳下马,一瘸一拐地走到队伍中间。

    “都给老子把那身皮脱了!”

    他一边吼,一边带头解开了自己军装的扣子。

    “穿着这身狗皮,老子浑身刺挠!脱!都脱了!”

    伪军们面面相觑,但在团长的带领下,纷纷开始脱衣服。

    一件件黄呢子军装被扔在地上,堆成了一座小山。

    露出来的,是五颜六色的衬衣、汗衫,有的甚至光着膀子。

    那是一具具瘦弱布满伤痕的身体。

    那是中国农民的身体。

    “烧了。”

    张金凤手里举着一支火把。

    “从今天起,世上再没有治安军第一团。”

    他将火把扔进了那堆衣服里。

    “轰!”

    火焰腾起。

    黄色的军装在火中卷曲、焦黑,化为灰烬。

    张金凤看着那熊熊燃烧的火焰,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那是他在告别。

    告别那段屈辱的、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

    告别那个曾经为了活命而不得不弯下脊梁的自己。

    “王政委。”

    陈墨转过身,对迎出来的王成说道。

    “给新同志们发军装。如果没有,就先发臂章。”

    “还有开饭。”

    “让他们吃顿饱的。吃咱们八路军的饭。”

    大王庄的清晨,炊烟袅袅。

    几口大锅架了起来,里面煮着刚刚抢回来的白面疙瘩汤,还放了缴获的午餐肉。

    香味飘满了整个村子。

    那些刚刚脱了狗皮的战士们,捧着粗瓷大碗,蹲在地上,狼吞虎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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