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双眼微微瞪大,看着斜躺在床上如同…那什么一样了的陛下有些诧异。
“去打盆水来。”
“是是。”
元福弯腰告退,走到外面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脸暗骂道:“这副德行!”
不过想想他也觉得很感慨,陛下还是皇子的时候他就被娘娘派到其身边伺候了,这么多年来连个通房都没有。
他心中也急,一国之君怎么能没有个暖床的呢?但没有办法。
大景是个花架子,外面光鲜亮丽,内里脏污不堪,光是处理这些烂摊子都会废掉不少心神。
十几岁的陛下,就得扛起如此重任。
现在也好,管他什么身份什么性别,陛下开心就好。
要他说,自打十七来了之后,才感觉陛下有些烟火气了,以前那副端庄君子模样,只让人觉得假面。
元福很快就把自己说服了,乐滋滋的亲自去烧水端水,高兴得不得了。
龙朗月哪里不知道这个老太监在想什么,闭了闭眼也懒得解释。
“陛下,可要当心身体,毕竟现在龙副将生死不明……”
元福小心翼翼的提醒道,虽说很开心陛下和心上人有了不错的进展,但若是让外面的北地军知晓,也有点说不太过去。
我们副将生死不明,你在这里美人在怀?
龙朗月深吸一口气冷声道:“朕知道,滚出去。”
“是是。”
元福揣着手守在外面,看着这北狄大漠与邺京不太一样的圆月,心中盘算着到时若是立后该怎么布置呢?让十七护卫穿皇后礼服好像也不太合适。
哎呀,有些发愁呢。
*
北戎和北地军大营间隔着很宽很广的一片草原。
自古时其,北戎便以游牧为生,民风彪悍,体格健壮。
早些年间的北地原人,便有一部分北戎的血统。
龙霄云将将捡来的布条抖了抖,给自己手臂上的伤简单包扎一下,以免自己没被北戎人杀死,反而流血流死了。
等到包扎好后,他重新穿上被洗得很干净外袍,侧耳听到了脚步声。
“云哥哥,你起来啦。”
一名身着异域服饰的女子走了进来,她的发色很奇怪,是暗红色,像极了鲜血干涸后。
龙霄云在被内鬼射伤后跌落下马,本能让他瞬间藏在乌泱泱的人群之中,也分不清是北地还是北戎,反正先把脸给捂住了。
一片混乱之际,龙霄云得确保自己不会被黑压压的马匹给踩死,只能狼狈的往空处躲闪,捞了一匹因为受伤而被抛弃的马先行撤退,而躲着躲着就发现自己找不到方向了。
这些年虽然一直守在北地和北戎打仗,但没有真正深入过这片广袤的草原,此时也有些茫然。
北地军还有副将在,谢青砚也在,他倒不是很担心,只是自己这情况…着实有些头疼。
龙霄云暗暗感叹,自己这一失踪,北地军肯定要将皇兄找来,自己到时候回去了少不了挨骂。
不过比起被皇兄骂,活着比较重要一些。
等他循着记忆中的路试图往回走时,却越走越沉默。
完了,真的找不到路了。
龙霄云望天哀嚎,这片草原上早已开满了各色的花卉,野草肆意生长,如果自己不是迷路了,估计会停下来好好欣赏一番。
美景在前,龙霄云却只觉得心冷。
不过这么多年的带兵打仗经验,让他能够分辨清楚东南西北,北地军在北戎往南,那自己应该往南走,就行了…吧?
……
龙霄云决定了,自己这次若是能平安回去,一定好好读书。
早知道当年不逃学了。
怎么走着走着走到了北戎啊!
龙霄云绝望,祈祷着北戎人不认识自己的脸,好在自己的体格子算不上小,融入其中也不算很奇怪。
这处边陲小镇应该是类似大景落雪镇的一个地方,人烟稀少,只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家,年轻人都外出了。
北戎的钱财和大景不一样,龙霄云只得先在镇外休息了几晚,意外碰见了这名女子。
他一看这女子便猜到对方或许并非北戎血统,后来听镇上的人闲聊证实了这一点。
这女子的父亲是北戎人,母亲则是大景人。
她出生的时候,北戎和大景还没有闹得这么僵,两国通婚不在少数,可后来北戎与大景撕破脸,这些混血儿便有些尴尬了。
北戎嫌弃他们混着大景的血,大景唾弃他们有北戎蛮子的血,互相嫌弃,四处流浪,便到了这一处边陲小镇。
这小镇上全都是北戎与大景当年通婚时留下来的孩子。
各家不同,却都有着类似的遭遇,让他们惺惺相惜。
那女子家中无其他人,性格倒是单纯,龙霄云编造自己也是北戎与大景混血,混进了北戎军中,被发现之后挨了顿大就被丢到荒郊野岭。
对方倒也是真的信了……
龙霄云一边试图帮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一边心中暗暗忏悔。
自己真的只是出于无奈,并非坏人。
“这些时日多谢你,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不日就要离开这里了。”
龙霄云笑笑,这女子的母亲是大景人,会说大景话,倒也没有露馅。
可这女子眉眼一垂,说出来的话差点让龙霄云跳起来。
“云哥哥,我知道你是大景人。”
龙霄云浑身都僵住了,他不清楚这个地方的北戎人对大景人是什么态度,但……
“你别担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我想求你帮我件事。”
蒙秋娜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带着哀求看着龙霄云,被美人这般相看,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何事?”
“云哥哥想必也听说了,我爹是北戎人,我娘是大景人,他们在北戎与大景交恶之后带着我逃到了这里,前些年去世了……”
蒙秋娜的睫毛很长,像是一把小扇子。
“那只是对外的说法,云哥哥,我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的身份肯定不一样,和我以前看到的大景百姓都不同,我想求你、求你帮我找到我娘。”
从蒙秋娜的描述中,龙霄云才知道事情原委。
当年蒙秋娜出生之后,她的北戎爹就抛弃她们娘俩跑了,她娘一介柔弱女子带着她在北戎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难求生,好不容易立稳了脚跟,交两国交恶却让她们无法生存下去。
她娘心下茫然,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回大景,可又不识知道怎么走,这时有另外一对北戎与大景通婚的夫妇告诉她,可以先去这边陲小镇避一避。
也是如此,他们三人一小孩一路上结伴而行,蒙秋娜她娘也知道了该怎么走,才能回到大景。
可在半路上,碰到了一伙为非作歹的北戎军,她娘咬咬牙孤身拦住了那群人,让另外那对夫妇带着蒙秋娜逃走了。
十几岁的蒙秋娜已经明事理,眼睁睁看着她娘倒在了北戎军的刀下,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随后她就被这对夫妇带到了这个小镇,当作亲生女儿抚养,直到前些年那对夫妇因为旧疾去世。
蒙秋娜的泪水粘在睫毛上,颤抖着嗓音讲述一些。
“所以、所以我不会将你交给北戎军,我恨他们!”
她抬眼看着龙霄云,眼中的恨让人心惊。
“可…你怎么知道你娘还……”
蒙秋娜微微一笑,起身出去了,过了一会拿着一把小刀进来了。
龙霄云头皮一紧,立刻作防御状态,可却看到蒙秋娜往自己锁骨处划了一道。
鲜血顺着小麦色的皮肤滑落,蒙秋娜倒吸一口凉气,忍着剧烈的痛感从锁骨处挤出一个什么东西递到龙霄云面前。
而龙霄云被这一幕惊呆了,半晌才低头看向蒙秋娜的手心。
鲜血中有一条通身发红的虫子,正懒洋洋的趴在她的手心,时不时吸一口周边的鲜血。
“当年我娘在大景边疆游历,遇到了受伤的我爹,自此二人坠入爱河。”
蒙秋娜的声音很轻:“可没想到我爹是个负心汉,但我娘不恨他,因为她有了我,对她来说,孩子比一个男人重要多了。”
“我娘无数次告诉我,如果能回到大景,去一个叫岭南的地方,那里有我的祖父祖母,有爱她的家人,有她的家。”
“不过我那个时候年纪太小了,只记得岭南这个地方,不记得具体在什么地方,后来啊,我娘也不再说这话了。”
龙霄云大惊,竟然还是岭南人士…随即他便想到了岭南的蛊虫传说。
“这是我和我娘逃亡路上,她种在我身上的,说是叫什么蛊…?我也不记得了,她没有教过我这些。”
蒙秋娜垂首,将手收了回去,那条蛊虫也被她重新放回体内。
龙霄云看她的动作正想阻止,却已经晚了。
“云哥哥,你不用担心,这蛊虫是我娘拿来保护我的,她告诉我,只要蛊虫一天没死,她就也还活着,每日我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细细抚摸这蛊虫,确定它还活着。”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让龙霄云还有些呆愣,但蒙秋娜这人经过半个多月的相处,他认为也算是比较了解,加之有蛊虫为证,或许…这是真的。
于是他沉声道:“你记得你娘叫什么吗?”
蒙秋娜轻轻点头,那双红唇吐出了三个字:“沈微歌。”
*
十七打了个哈欠,穿好衣服后来到帐外,昨晚的事情太过于突然,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转念想想,自己和陛下迟早要有这一天的,伸头缩头都是一刀。
“去打盆水来。”
“是是。”
元福弯腰告退,走到外面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脸暗骂道:“这副德行!”
不过想想他也觉得很感慨,陛下还是皇子的时候他就被娘娘派到其身边伺候了,这么多年来连个通房都没有。
他心中也急,一国之君怎么能没有个暖床的呢?但没有办法。
大景是个花架子,外面光鲜亮丽,内里脏污不堪,光是处理这些烂摊子都会废掉不少心神。
十几岁的陛下,就得扛起如此重任。
现在也好,管他什么身份什么性别,陛下开心就好。
要他说,自打十七来了之后,才感觉陛下有些烟火气了,以前那副端庄君子模样,只让人觉得假面。
元福很快就把自己说服了,乐滋滋的亲自去烧水端水,高兴得不得了。
龙朗月哪里不知道这个老太监在想什么,闭了闭眼也懒得解释。
“陛下,可要当心身体,毕竟现在龙副将生死不明……”
元福小心翼翼的提醒道,虽说很开心陛下和心上人有了不错的进展,但若是让外面的北地军知晓,也有点说不太过去。
我们副将生死不明,你在这里美人在怀?
龙朗月深吸一口气冷声道:“朕知道,滚出去。”
“是是。”
元福揣着手守在外面,看着这北狄大漠与邺京不太一样的圆月,心中盘算着到时若是立后该怎么布置呢?让十七护卫穿皇后礼服好像也不太合适。
哎呀,有些发愁呢。
*
北戎和北地军大营间隔着很宽很广的一片草原。
自古时其,北戎便以游牧为生,民风彪悍,体格健壮。
早些年间的北地原人,便有一部分北戎的血统。
龙霄云将将捡来的布条抖了抖,给自己手臂上的伤简单包扎一下,以免自己没被北戎人杀死,反而流血流死了。
等到包扎好后,他重新穿上被洗得很干净外袍,侧耳听到了脚步声。
“云哥哥,你起来啦。”
一名身着异域服饰的女子走了进来,她的发色很奇怪,是暗红色,像极了鲜血干涸后。
龙霄云在被内鬼射伤后跌落下马,本能让他瞬间藏在乌泱泱的人群之中,也分不清是北地还是北戎,反正先把脸给捂住了。
一片混乱之际,龙霄云得确保自己不会被黑压压的马匹给踩死,只能狼狈的往空处躲闪,捞了一匹因为受伤而被抛弃的马先行撤退,而躲着躲着就发现自己找不到方向了。
这些年虽然一直守在北地和北戎打仗,但没有真正深入过这片广袤的草原,此时也有些茫然。
北地军还有副将在,谢青砚也在,他倒不是很担心,只是自己这情况…着实有些头疼。
龙霄云暗暗感叹,自己这一失踪,北地军肯定要将皇兄找来,自己到时候回去了少不了挨骂。
不过比起被皇兄骂,活着比较重要一些。
等他循着记忆中的路试图往回走时,却越走越沉默。
完了,真的找不到路了。
龙霄云望天哀嚎,这片草原上早已开满了各色的花卉,野草肆意生长,如果自己不是迷路了,估计会停下来好好欣赏一番。
美景在前,龙霄云却只觉得心冷。
不过这么多年的带兵打仗经验,让他能够分辨清楚东南西北,北地军在北戎往南,那自己应该往南走,就行了…吧?
……
龙霄云决定了,自己这次若是能平安回去,一定好好读书。
早知道当年不逃学了。
怎么走着走着走到了北戎啊!
龙霄云绝望,祈祷着北戎人不认识自己的脸,好在自己的体格子算不上小,融入其中也不算很奇怪。
这处边陲小镇应该是类似大景落雪镇的一个地方,人烟稀少,只有一些老人和孩童在家,年轻人都外出了。
北戎的钱财和大景不一样,龙霄云只得先在镇外休息了几晚,意外碰见了这名女子。
他一看这女子便猜到对方或许并非北戎血统,后来听镇上的人闲聊证实了这一点。
这女子的父亲是北戎人,母亲则是大景人。
她出生的时候,北戎和大景还没有闹得这么僵,两国通婚不在少数,可后来北戎与大景撕破脸,这些混血儿便有些尴尬了。
北戎嫌弃他们混着大景的血,大景唾弃他们有北戎蛮子的血,互相嫌弃,四处流浪,便到了这一处边陲小镇。
这小镇上全都是北戎与大景当年通婚时留下来的孩子。
各家不同,却都有着类似的遭遇,让他们惺惺相惜。
那女子家中无其他人,性格倒是单纯,龙霄云编造自己也是北戎与大景混血,混进了北戎军中,被发现之后挨了顿大就被丢到荒郊野岭。
对方倒也是真的信了……
龙霄云一边试图帮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一边心中暗暗忏悔。
自己真的只是出于无奈,并非坏人。
“这些时日多谢你,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不日就要离开这里了。”
龙霄云笑笑,这女子的母亲是大景人,会说大景话,倒也没有露馅。
可这女子眉眼一垂,说出来的话差点让龙霄云跳起来。
“云哥哥,我知道你是大景人。”
龙霄云浑身都僵住了,他不清楚这个地方的北戎人对大景人是什么态度,但……
“你别担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我、我想求你帮我件事。”
蒙秋娜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带着哀求看着龙霄云,被美人这般相看,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何事?”
“云哥哥想必也听说了,我爹是北戎人,我娘是大景人,他们在北戎与大景交恶之后带着我逃到了这里,前些年去世了……”
蒙秋娜的睫毛很长,像是一把小扇子。
“那只是对外的说法,云哥哥,我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的身份肯定不一样,和我以前看到的大景百姓都不同,我想求你、求你帮我找到我娘。”
从蒙秋娜的描述中,龙霄云才知道事情原委。
当年蒙秋娜出生之后,她的北戎爹就抛弃她们娘俩跑了,她娘一介柔弱女子带着她在北戎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难求生,好不容易立稳了脚跟,交两国交恶却让她们无法生存下去。
她娘心下茫然,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回大景,可又不识知道怎么走,这时有另外一对北戎与大景通婚的夫妇告诉她,可以先去这边陲小镇避一避。
也是如此,他们三人一小孩一路上结伴而行,蒙秋娜她娘也知道了该怎么走,才能回到大景。
可在半路上,碰到了一伙为非作歹的北戎军,她娘咬咬牙孤身拦住了那群人,让另外那对夫妇带着蒙秋娜逃走了。
十几岁的蒙秋娜已经明事理,眼睁睁看着她娘倒在了北戎军的刀下,却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随后她就被这对夫妇带到了这个小镇,当作亲生女儿抚养,直到前些年那对夫妇因为旧疾去世。
蒙秋娜的泪水粘在睫毛上,颤抖着嗓音讲述一些。
“所以、所以我不会将你交给北戎军,我恨他们!”
她抬眼看着龙霄云,眼中的恨让人心惊。
“可…你怎么知道你娘还……”
蒙秋娜微微一笑,起身出去了,过了一会拿着一把小刀进来了。
龙霄云头皮一紧,立刻作防御状态,可却看到蒙秋娜往自己锁骨处划了一道。
鲜血顺着小麦色的皮肤滑落,蒙秋娜倒吸一口凉气,忍着剧烈的痛感从锁骨处挤出一个什么东西递到龙霄云面前。
而龙霄云被这一幕惊呆了,半晌才低头看向蒙秋娜的手心。
鲜血中有一条通身发红的虫子,正懒洋洋的趴在她的手心,时不时吸一口周边的鲜血。
“当年我娘在大景边疆游历,遇到了受伤的我爹,自此二人坠入爱河。”
蒙秋娜的声音很轻:“可没想到我爹是个负心汉,但我娘不恨他,因为她有了我,对她来说,孩子比一个男人重要多了。”
“我娘无数次告诉我,如果能回到大景,去一个叫岭南的地方,那里有我的祖父祖母,有爱她的家人,有她的家。”
“不过我那个时候年纪太小了,只记得岭南这个地方,不记得具体在什么地方,后来啊,我娘也不再说这话了。”
龙霄云大惊,竟然还是岭南人士…随即他便想到了岭南的蛊虫传说。
“这是我和我娘逃亡路上,她种在我身上的,说是叫什么蛊…?我也不记得了,她没有教过我这些。”
蒙秋娜垂首,将手收了回去,那条蛊虫也被她重新放回体内。
龙霄云看她的动作正想阻止,却已经晚了。
“云哥哥,你不用担心,这蛊虫是我娘拿来保护我的,她告诉我,只要蛊虫一天没死,她就也还活着,每日我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细细抚摸这蛊虫,确定它还活着。”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让龙霄云还有些呆愣,但蒙秋娜这人经过半个多月的相处,他认为也算是比较了解,加之有蛊虫为证,或许…这是真的。
于是他沉声道:“你记得你娘叫什么吗?”
蒙秋娜轻轻点头,那双红唇吐出了三个字:“沈微歌。”
*
十七打了个哈欠,穿好衣服后来到帐外,昨晚的事情太过于突然,让他有些措手不及,但转念想想,自己和陛下迟早要有这一天的,伸头缩头都是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