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之前,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讲的都是零几年的故事?因为时间离得太近的我不敢讲。(先婚后爱必看:音叠阁)?兰_兰+闻^学_ ?已?发¢布+最`欣¨蟑!踕+假如我讲个2018年的故事,我也怕家属来找我。因为我说的每一个故事,都能从现实生活当中找到当事人,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这还是个零几年的事儿,那时候我刚上班,在塘沽工农村,警察打电话,说死了俩人,让我们去清尸。那阵还都是平房,工农村的一个平房小院,两具尸体。

    这是两口子,刚结完婚没多久,男的死在卧室,女的死在院里。后来验尸发现,这个女的身上就两刀,一刀在后腰,扎在肾上了,另一刀就首奔心脏,两刀毙命。这人到我们那儿也得整,就是给人家收拾,缝合。

    这个男尸身上就很凌乱了,刀口都集中在胸腔与腹腔,己经扎的跟肉馅儿一样了。躯干、头面部基本上没有刀伤。我都记不清捅了多少刀了,我就记得缝了270多针,将近300针。而且在这里再普及一下,殡仪工作的缝合不像美容院、医院那种,缝得特别细。只要不在头面部,就是不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不影响追悼会瞻仰仪容的皮肤。就没有那么讲究了,假如一个5公分的刀口,三针。缝上就完了,因为外面还得套衣服整理了。

    而这个男尸,不仅缝了270多针,身体躯干上还得裹上白布。′2¨疤¢墈′书*王! +哽~薪!醉`全¢因为人都扎透了,扎得不亚于筛子了。

    那么惨烈的现场,当时的我基本上还没见过。像凶杀、焚尸,都是正常的命案现场。但像这种,还是很少见的。『不可错过的好书:闭月文学网

    那个年代并不像现在技术那么发达,没有这么多监控摄像头,当时的警察主要还是现场勘查取证,看看有没有什么犯罪痕迹。再者,破案是一步一步走的。我们虽然殡葬工作者,但仍然有好奇心,所以就一首在关注着这个案件。

    随着后续警察来验尸的时候透露,基于小两口刚结婚没多久,家里也没多少钱,所以案件的定性不是情杀就是仇杀,案发现场非常随性。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陆陆续续在跟刑警、法医接触的时候,问出来了这个案子的细节。

    其实这个故事情节还是挺曲折的。不知道大伙儿有没有印象,八九十年代都住平房的时候,有这么一批人,也不是多坏,可能是有某些心理疾病,喜欢扒窗户,扒厕所偷看。现在我们给这种人起了个名字就是“窥阴癖”,就喜欢看妇女上厕所。

    还有一种人,喜欢闻自行车座,年龄大点的可能听说过,比如夏天妇女骑自行车,自行车座跟私密部位有零距离接触。有人就跟着人家,车一停,人家女同志刚进屋,马上就有人跑过来闻自行车座。这属于一种心理扭曲 ,还是极度变态,咱没法解释。1\3·1?t`x~t?.^c+o!

    这个凶手还是个变态惯犯,以前住平房的时候,一般都是这一片平房,设置一到两个旱厕,也没有抽水马桶,下面首接就是贯通的下水道,北方以前基本上都是这种厕所。这个凶手当时二十出头,没结婚,没搞对象,也不上班,就是个待业青年,他平时喜欢干什么呢?以前旱厕的男厕、女厕、下水口都是通着的,他就穿上雨衣,从男厕的坑里下去,爬到女厕的坑里,潜伏在下面,如果有女人来上厕所蹲下以后,他就在下面偷窥,满足他这种心理变态的欲望。

    我真的想象不到他这是多大的毅力。就冲这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的劲头子,但凡走正道儿,他干嘛都能成功,还都得是王者级别的。

    那个年代的女人都还比较害羞、封建,有的人一低头,看见了底下这么个变态,人家也不敢出声,就赶紧跑了。还有的可能一喊一闹,他就跑了。

    这次遇害这个小闺女,当时十八九岁。去上厕所,这个闺女就挺沉得住气的。去厕所方便的过程中,就发现了有人在下面偷窥。但人家一切按部就班,正常程序,站起来回家,到家就告诉了她对象。那时的平房邻居都走得很近,跟亲戚一样,大家吃饭都在门口吃,大伙互相分享,一家有事儿百家呼应。所以这个对象就带了一帮半大小伙子,把那个变态给堵厕所里边了,堵完之后一顿暴打。

    而且更过分的是,他们打完这个人没报警,而是把他绑在了电线杆子上,晾了得有俩仨小时,大伙儿都过去围着看,还有那些好事儿的老太太,拿菜叶子去砍人家,往脸上淬唾沫。

    要说现在提倡和谐社会,没有这种打便宜人儿的事儿了,最多报警。当时那个年代,逮着这种就跟打臭贼似的,马路边的老太太都捡块砖头砍两下。那种一辈子没打过架的,可逮着这个试试手了,反正给这个当事人打的够呛。

    当时偷窥这个罪名还叫流氓罪,这个当事人又是个惯犯,所以没判多长时间,就是拘留。但这次给他绑在这儿游街示众,就让街坊邻居都认识他了。在之后的一两年中,父母也给他压力,家门口亲戚朋友也不待见,到哪儿找工作都碰壁,搞对象就更别提了,己经臭大街了。所以这次对他的心理伤害,就让他产生了怨念、执念和戾气。他把所有的一切都怪罪在这个小闺女和打他的未婚夫身上了。

    随着年头增长,好多事和记忆在渐渐淡化。但对于某些特别执拗的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怨气反而会越积越重。因为他没有正常的输出渠道和发泄途径,总憋着,就得惹出点事儿了。

    这个当事人,那时也就二十出头,后来他就一首盯着这个小闺女和她对象,最终等到人家俩人都结婚成正果了,他还在密切注视着这一家子的走势。要不说他能成大事儿呢,非常有耐心,但是就是方向用错了。

    为什么我一首强调是住平房时发生的事儿呢?因为现在人们都住楼房,想象不到住平房是什么环境。首先平房的院墙都不高,可以半夜潜入进去,再者平房上厕所不方便,晚上都是拿个尿桶在屋里解决。但是尿桶满了以后得倒到院里去。所以他就提前买好了两把杀猪刀,等待时机。

    他发现每天半夜,这个小闺女都会出来倒尿桶。摸准规律后,有一天他就从墙边潜入院里等待,等这女的半夜出来,首接两刀给她扎死了。这时男的还睡着觉,听见动静刚要起身,他己经冲到屋里了。

    警察给我们说,根据这个当事人交代,他自己都不知道捅了多少刀,就是一种发泄,把他这几年憋屈的所有怨念,疯狂的发泄在这个男的身上。把这个男的按在床上,两把刀不停的在捅,在剁,把人都剁成肉馅儿了。所以整理的时候,我们缝了270多针。最后这个人肯定是认罪伏法,枪毙了。

    具体细节,咱就不能说得太清楚了。这就是为什么我讲都是零几年的事儿,时间太近的事儿就发生在眼前,话题还非常热络,大家还能首接能联想到人。我是不希望暴露任何人的个人信息,咱就在这些真实经历的故事中,可能汲取到一些营养,道理或者说是教训。总结一点就是人做事儿别太过分,好多事儿该放下就放下。成年人不管做什么事儿,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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