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开始写故事,身边总有人问我枪毙是怎么回事,怎么执行死刑的?这段给大家展开说说。【高分好书必读:百家文学】/天′禧.晓+说,蛧/ ′更\歆′罪_全+
首先,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是注射死刑,等都完事之后我们到现场清尸体就可以了。确切的说,从2007年开始,塘沽就不执行死刑了。
以前塘沽执行死刑是在北抛洼,定期不定期的,一年枪毙三两个。毕竟塘沽不像市区,地方不大,没有这么多大型恶性案件,命案都很少。后来干脆就不在塘沽枪毙犯人了,因为执行的数量不多,还不够折腾的。所以后来15年以上刑期都升到天津市市局处理,包括无期、死缓等等,都归市看守所羁押、死刑复核,都确定之后再枪毙。-p′f·w^x¨w`._n?e/t\
再者,枪毙一个犯人不是这么简单的,要经过好久的流程。《书迷必看:书雪轩》死刑复议,提前体检,还有器官捐献的,得提前配型。我刚参加工作那几年还赶上过枪毙人。塘沽地区枪毙的最后一个人是当时塘沽温泉宫门口汽车大战的人员。
执行现场,最里面一圈是法警的行刑队,第二圈围的是大夫,一是鉴别死亡,二是摘取器官,再外面一圈才是我们了。我们的外面是一圈武警,人家负责警戒,维持秩序。那时候还是拿枪打心脏的位置,现在不允许了,基本上都是注射死刑,只有个别偏远地区还执行枪决。
为什么还有枪毙呢?我听法医说,注射死刑的药得去北京高法领取。,飕¨搜*小-税?徃_ .罪¢歆.漳-截-庚?芯~快+不管什么地方,只要犯人的死刑判决后,当地派警员得坐车甚至坐飞机去领取,而且领药的路费由当地政府来负担。所以很多偏远地区还是执行枪决,就是因为交通不便。
接着说咱的故事,最后一次枪毙温泉宫汽车大战那个犯人的时候,还出现个小插曲。
枪决执行的时候,犯人是被人从背后捆着手,跪在行刑位置的。行刑队的人,第一个人过来“砰”打一枪,不论犯人死不死他都不管,打完扭头就走。如果犯人没死,二枪手来补。这人赶上什么了呢?打了西枪。人还没死,口吐血沫,还在原地手刨脚蹬子了。当时现场有法医和医院的工作人员,一检查才发现,犯人心脏异位。
我当时就觉得很不理解,因为枪决的犯人在死之前都得体检,怎么会不知道他心脏异位呢?可能因为他不捐献器官,所以就不仔细检查?捐献器官的人就会做配型比对,就特别用心?当时还是零几年,可能相关制度也不健全,出现这个问题绝对是工作疏忽。这个被执行的犯人也遭受了很大痛苦,挨了西枪,再那儿口吐血沫,手刨脚蹬,看着极其惨烈。
所以说人不能犯法,不仅会失去自由,也许还得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论是激情杀人还是血灌瞳仁,当时痛快了。枪毙也不可怕,法警队的人就说,枪毙就是瞬间的事儿,但等待死亡的过程是很痛苦的。知道自己要死了,但是不知道哪天去赴死,也许就是明天,这个过程就能把人的精神折磨崩溃。
而且我亲眼看见的是,在枪毙现场,没有不堆的。传说中“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大步流星昂首阔步往前走的犯人。可能是我经历的少,我看到的都是一个个被从车上架下来,身子软的跟烧鸡似的,腿在地上拖着。有几个勉强能走的,也是颤颤巍巍。
人活到最后,面临生死关头,这口气不好咽。所以自杀的人,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不是所谓“大不了一死吗?”人生有多少顾虑,只要死了,不论拥有金山银山,拥有多美好的爱情,这辈子就画上句号了。
再说回这种枪毙的人,也不是自己想死,是必须得死。大伙儿还是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的生活,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千万别触碰法律。别说失去生命了,就是失去自由,对人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首先,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是注射死刑,等都完事之后我们到现场清尸体就可以了。确切的说,从2007年开始,塘沽就不执行死刑了。
以前塘沽执行死刑是在北抛洼,定期不定期的,一年枪毙三两个。毕竟塘沽不像市区,地方不大,没有这么多大型恶性案件,命案都很少。后来干脆就不在塘沽枪毙犯人了,因为执行的数量不多,还不够折腾的。所以后来15年以上刑期都升到天津市市局处理,包括无期、死缓等等,都归市看守所羁押、死刑复核,都确定之后再枪毙。-p′f·w^x¨w`._n?e/t\
再者,枪毙一个犯人不是这么简单的,要经过好久的流程。《书迷必看:书雪轩》死刑复议,提前体检,还有器官捐献的,得提前配型。我刚参加工作那几年还赶上过枪毙人。塘沽地区枪毙的最后一个人是当时塘沽温泉宫门口汽车大战的人员。
执行现场,最里面一圈是法警的行刑队,第二圈围的是大夫,一是鉴别死亡,二是摘取器官,再外面一圈才是我们了。我们的外面是一圈武警,人家负责警戒,维持秩序。那时候还是拿枪打心脏的位置,现在不允许了,基本上都是注射死刑,只有个别偏远地区还执行枪决。
为什么还有枪毙呢?我听法医说,注射死刑的药得去北京高法领取。,飕¨搜*小-税?徃_ .罪¢歆.漳-截-庚?芯~快+不管什么地方,只要犯人的死刑判决后,当地派警员得坐车甚至坐飞机去领取,而且领药的路费由当地政府来负担。所以很多偏远地区还是执行枪决,就是因为交通不便。
接着说咱的故事,最后一次枪毙温泉宫汽车大战那个犯人的时候,还出现个小插曲。
枪决执行的时候,犯人是被人从背后捆着手,跪在行刑位置的。行刑队的人,第一个人过来“砰”打一枪,不论犯人死不死他都不管,打完扭头就走。如果犯人没死,二枪手来补。这人赶上什么了呢?打了西枪。人还没死,口吐血沫,还在原地手刨脚蹬子了。当时现场有法医和医院的工作人员,一检查才发现,犯人心脏异位。
我当时就觉得很不理解,因为枪决的犯人在死之前都得体检,怎么会不知道他心脏异位呢?可能因为他不捐献器官,所以就不仔细检查?捐献器官的人就会做配型比对,就特别用心?当时还是零几年,可能相关制度也不健全,出现这个问题绝对是工作疏忽。这个被执行的犯人也遭受了很大痛苦,挨了西枪,再那儿口吐血沫,手刨脚蹬,看着极其惨烈。
所以说人不能犯法,不仅会失去自由,也许还得付出生命的代价。不论是激情杀人还是血灌瞳仁,当时痛快了。枪毙也不可怕,法警队的人就说,枪毙就是瞬间的事儿,但等待死亡的过程是很痛苦的。知道自己要死了,但是不知道哪天去赴死,也许就是明天,这个过程就能把人的精神折磨崩溃。
而且我亲眼看见的是,在枪毙现场,没有不堆的。传说中“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大步流星昂首阔步往前走的犯人。可能是我经历的少,我看到的都是一个个被从车上架下来,身子软的跟烧鸡似的,腿在地上拖着。有几个勉强能走的,也是颤颤巍巍。
人活到最后,面临生死关头,这口气不好咽。所以自杀的人,也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不是所谓“大不了一死吗?”人生有多少顾虑,只要死了,不论拥有金山银山,拥有多美好的爱情,这辈子就画上句号了。
再说回这种枪毙的人,也不是自己想死,是必须得死。大伙儿还是珍惜眼前人,珍惜眼前的生活,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千万别触碰法律。别说失去生命了,就是失去自由,对人来说都是一种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