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一个周全细致的人儿啊……”曲崤说着话,嘴角的笑容却刺眼得很。

    虽是赞美的话,但曲崤这话不中听,朱弦坐不住了,正想走的时候却被曲崤一把拉住了手。

    曲崤问了朱弦几处紧要的信息后,从身后的架子上抽出一本书来甩到朱弦的面前。

    “五十两银。”曲崤朝朱弦面前伸出了五指。

    五十两银的书朱弦从来没有见过,能值这么多银子的书想来必定稀罕。

    朱弦伸手,打开面前这书,只看了一眼便震惊了。

    这是一本图画书,没有字,却能让人一眼就明白它讲的什么。

    书是好书,只是图画的内容有些让人难堪,画的都是春宫图。画这图书的人应是非常优秀的画匠,工笔写实,笔触细腻精确,纤毫毕现。

    不光图画写实得有些过分,上面的姿势也很让人大开眼界,比朱弦大婚前当晚,祁王妃送给朱弦的书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这都是些什么啊!”朱弦红着脸忿忿不平地把书扔得老远。

    曲崤笑,重新把书又捡回来,细细拍了拍上头的灰尘,把这本值五十两银的“宝典”再度珍惜地送到朱弦的面前,对朱弦说:

    “你也是嫁过人的妇人了,也不知道学学怎样讨自家男人欢心?有这功夫怀疑男人不能举,为何不自己想想办法,多看看多学学,别人是怎样调动男人的兴致的。”

    朱弦没想到今天来找曲崤,结果只是得到一本书。她有些不满,觉得曲崤根本没有认真对赵麾的病做出判断。

    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赵麾今日没来的原因,这本书被曲崤卖得此之昂贵,五十两银,够朱弦在京城的书坊买一车书了。

    “你太古板了。”曲崤非常不满意地扯了扯朱弦紧闭的领口。

    “才经历过这么多事,你要他立马就变得跟从前一样显然不现实,书本是书本,你背得再多也只能是写书人自己的臆想,可实际情况却是他已经被这毒药疲累消耗两年了。这种事情不能只是男人一方的任务,你还需要考虑一下自己,你可以做些什么。”

    “所以松开你这老妈子似的鞶带,你会发现,打开了新世界……”曲崤只手挑一根烟杆,望着朱弦魅惑地笑。

    ……

    虽然对曲崤的说辞表示不满,但朱弦依然怀揣这本昂贵的图画书回到了自己与赵麾的小屋。

    她把自己关在卧房里,掏出这本图画书来认真观摩了许久。

    曲崤认为赵麾没有错,有错的只是朱弦,因为上次曲崤曾经用银针当着朱弦的面成功唤醒过他。

    且不论曲崤是不是判断错误,朱弦倒是认可曲崤的说法:器官性的损害也需要试过才知道。

    所以朱弦准备今天就来试一下,如果自己依旧不能成功,再想其他办法也不迟。

    朱弦选定了图画书上两个场景作为今晚的备选,这是她觉得最冲击的两幅画,初一看见就惊得朱弦想跑。朱弦想,这些招数,应该属于花楼里“秘籍”级别的宝典了。

    那么站在男人的立场,一定是最喜欢这两款的。

    一旦下定了决心,朱弦就把一切顾虑抛到了脑后。既然要取悦丈夫,那么“功夫不问出处”,只要是有用的,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的方法,朱弦都愿意大胆尝试。

    今天赵麾进城了,不在家,朱弦有大把的时间做准备。

    在脑子里过一遍自己的计划后,朱弦开始按自己的规划煮饭。

    因为今天的任务很重,需要准备的东西很多,朱弦一大早就起床开始张罗起来。

    朱弦去到集市,买来猪肚、猪腿、牛腩、成对儿的鲤鱼、嫩鸡、乳鸽。

    哪怕是这些原本就普通的食材,在滇西这样的偏远地区都很少见。朱弦提前了许多日,在当地最高档的酒家花重金与店家预订了这些食材。

    今天一大早从店家手里把食材取回后,朱弦就忙活开了。

    没有了祁王妃,在照顾朱校堂的这几年里,是生活让朱弦原本不精的厨艺得到了长足进展。今晚,她就要拿出自己的毕生所学,务必一举拿下最难攻克的高地!

    一直忙到夕阳西下,朱弦才终于从灶膛间撑起腰来。

    看着面前这一大摊子的琳琅满目,虽然朱弦的身体很累,但她的心里依旧是高兴的。

    朱弦抬头望天,发现自己已经捱到了现在,眼看赵麾就要回家,她噌一声跳起来,再也休息不得,飞身冲进卧房,稀里哗啦开始行动起来。

    第144章 鸳鸯(不是结局胜似结局)   余兴节目。……

    赵麾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尽黑了。

    他带一身风霜推开了小屋的门, 大声喊朱弦的名字:

    “娘子,我回来了!”

    朱弦迎了上来,抽下门背后的棉帕, 替赵麾拍打身上的尘土。

    “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朱弦问。

    “今天我赚了一笔大的, 城里有一姓李的大户人家养的狐狸不知怎的跑出来了,莫名其妙又勾搭上了一匹狼。今日那家主人带着狐狸上街, 便引来了那匹狼,狼就直接在大街上发疯了……”

    赵麾挂好腰间的刀,放下手里拎的包袱, 刚转身, 嘴里的话便堵在了半道上。

    “娘子你这一身有点别致啊……”

    赵麾的视线落在朱弦身上便扯不开了,他扬起嘴角,眼底闪烁明亮的光。

    朱弦穿一件素纱的袍,腰间系着下厨房的围裙, 可那纱袍子底下却是空的,什么都没有穿,隐隐透出内里肌肤的颜色。

    “我刚沐浴过。”朱弦笑了笑,状似无意般一拢耳后松垮垮的发。

    她的发尖湿漉漉的, 的确是才刚沐浴过的样子。因为被热水蒸汽烘烤过,朱弦的脸颊红红的, 就连眼睛,嘴唇似乎都吸饱了水, 亮汪汪的透出饱满香弹的感觉。

    “眼看你要回了,又赶着来安排晚饭。”

    朱弦说完便一扭身往厨房走去。

    她没有回头, 就招呼赵麾自己去饭桌前坐好,她马上就上菜。

    赵麾猛灌两盅水后,便来到饭桌前坐下。

    他看见朱弦端出一盘又一盘的白面包子、竹笋烧牛腩、蜜汁炯猪肚、叉烧里脊、清酒烩乳鸽、鲜鲤脍、药膳鲜鸡煲……

    赵麾惊呆了:

    “娘子, 今天是要庆祝什么好日子吗?做这样多的菜。”

    朱弦抿嘴一笑:“与夫君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好日子,要庆祝何需得挑时间?夫君终日操劳,给你补补身子也是应该的。”

    说话间,朱弦又拿出酒壶,给赵麾斟了一杯酒。

    “夫君可以喝两杯解解乏,切莫喝多,完了还有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赵麾好奇,他打断了朱弦的话,因为今晚上的菜好,不用想也知道朱弦口中的余兴节目也一定是很高级的。

    “是会有什么惊喜么?”赵麾兴奋地问,他已经迫不及待了。

    朱弦嫣然一笑,把酒盏送到他面前:“暂时保密!”

    说罢,似乎想象到了余兴节目的刺激疯狂,朱弦的粉脸瞬间烧得通红。

    赵麾看见了,觉得有些奇怪,便多看了朱弦两眼,正想追问,却见朱弦端着饭碗来到饭桌边坐下。

    “夫君快些吃,莫让菜凉了。”朱弦说。

    注意力瞬间被转移,赵麾点点头,伸手正想朝面前的一盘白面包子而去……

    朱弦眼疾手快,起身替赵麾拿了一只包子,掰开来送到他面前。

    “这是颤酥香包。”朱弦说,“里头加了上好的乳鸽肉和酥油,才出笼有点烫,你吃慢些。”

    朱弦弯着腰,手拿包子站在赵麾的身边。

    馥郁的花香萦绕赵麾鼻尖,他有点晕。半开的纱衣里头也有两只半掩的“香包”在颤,隐隐绰绰的,也不知朱弦口中的“颤酥香包”究竟是指的哪一只。

    “夫君快吃。”朱弦开口催促。

    “……唔……”费了好大的力气,赵麾才终于把注意力重新扯回到朱弦手里的这只包子上来。

    他伸手接过朱弦递过来的包子,一口咬下去——

    满口生津,唇齿留香。

    果然又颤又香!

    赵麾很喜欢,忙活了一整天,他的确是很饿了,吃完手里的这只包子后,又再连吃了三只包子。

    四只包子下肚后,赵麾总算不那么饿得慌了,他喝一口酒,拿起手边的箸,准备开始吃菜。

    朱弦给赵麾送过来一只鸡腿,要他尝尝。

    赵麾接过这鸡腿,正准备要吃时,朱弦又对赵麾说:

    “夫君可知,这药膳野山鸡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呢!”

    赵麾听言,好奇地问朱弦,是啥好听的名字?

    朱弦答:“温香软玉。”

    朱弦告诉赵麾,这鸡腿是加了枸杞子、杜仲、黄精一起炖出来的,性温,还补肾壮阳,所以叫“温香”。至于“软玉”,则是因为这山鸡肉鲜嫩软糯,不柴不绵,完全不塞牙。

    “夫君觉得怎样?”朱弦望向赵麾,笑眼弯弯。

    听着这样的解词,赵麾只想说一声“妙”!

    要知道赵麾第一次见到“软玉”和“温香”这俩词,还是在百里刀丢柜子底垫柜脚的书里,因为幼年的赵麾偷偷看了这本书,还做了旁注,被百里刀发现后给狠狠揍了一顿。

    现如今朱弦给自己做一道软玉温香的鸡肉来,这滋味,当真是长得很啊!

    赵麾吃着鸡腿,只觉得嘴里的鸡似乎多了一点更加特别的味道。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可以让人心跳失常。

    赵麾兴致勃勃地啃着鸡腿,一边听朱弦跟自己介绍桌上的菜肴——

    “鱼水欢”、“林蕊深”、“雨露无边”、“鸳鸯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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