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起来很喜欢跳舞。”
“那是药劲上来了。”少爷吐了口烟圈,“止痛药加兴奋剂。这会儿就算把腿锯了她都觉得爽。”
我没有说话,只是看着露露。她在做一个高难度的下腰动作,身体弯成一张紧绷的弓。她在笑,笑得肆无忌惮,仿佛那个阴暗潮湿的后巷、那些肮脏的交易、那些为了生存不得不低下的头颅统统都不存在。
演出结束了。
大幕落下,切断了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人群开始散去,大家都急着涌向剧场外面的广场。那里,刚刚在台上发光的“女神”们会站在路边,等着和游客合影,一次四十泰铢。
我和少爷顺着人流走出去。外面的空气湿热黏腻,带着雨后的土腥味,瞬间把人从空调房的幻觉里拉回现实。
广场上人声鼎沸。我站在花坛边,看着不远处。
露露站在一棵树下。她已经交回了那把巨大的羽毛扇,身上还穿着那件金色的短裙。她正被两个喝得满脸通红的韩国游客围着。
“欧巴,撒浪嘿!”
她熟练地比着心,身子往游客身上贴,脸上堆满了笑。游客的手不老实地揽着她的腰,她没有躲,反而笑得更甜了。
那一瞬间,舞台上的疯子消失了,“五百块”又回来了。
游客拍完照,塞给她两张钞票,转身走了。
露露脸上的笑瞬间垮了下来。她疲惫地靠在树干上,低头数了数手里的钱,然后把钱塞进胸罩里。我看着她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已经磨损严重的舞鞋。她轻轻地踮了一下脚尖,就在那块满是泥水的地砖上,转了一个小小的、不被人察觉的圈。
转完,她嘴角勾起一点点弧度,很轻,很快,然后转身,迅速消失在夜色里。
广场上的灯火像退潮一样被甩在身后,露露那双在泥水里偷偷转圈的脚却还在我脑子里晃。
“走吧。”少爷把烟屁股扔在地上,用皮鞋尖碾灭,“去红莲坐坐,接上阿乐。”
我们得先回一趟那个充满了霉味的出租屋,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屋里只有那台老电扇在“咯吱咯吱”地转。老乐蜷缩在行军床上,背对着门,身上盖着那条发黄的毛巾被。听见动静,她也没回头,只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听着像只护食的老猫。
“看完了?眼珠子没被那金光闪瞎?”
“没瞎。”少爷走过去,伸手掀她的被子,“起来,带你去洗洗眼睛。”
“不去。”老乐拽着被角,声音闷闷的,“老胳膊老腿的,动弹一下都掉渣。你们去吧,我在这儿睡觉。”
“美娜那儿进了新酒。说是从苏格兰搞来的,比咱们平时喝的马尿强。”少爷凑到她耳边吹气,“还有,今晚据说有新人唱歌,不去凑凑热闹?”
被子里的人动了一下。
过了两秒,老乐猛地坐起来。她脸上没化妆,脸色蜡黄,眼袋大得像挂了两个水袋,但眼神里那股子劲儿又回来了。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同意,开始翻箱倒柜找衣服穿。少爷笑嘻嘻地叼着烟歪在一旁,一会儿说她从年轻时就爱凑热闹,一会儿又说她到处乱放的东西能不能改改,惹得阿乐翻找中途不忘掐他好多下。
好不容易出了门,芭提雅的雨还在下,细细密密的,像要把人的骨头缝都给塞满湿气。
红莲酒吧不在主街,它藏在一条充满了鱼腥味、咖喱味和下水道反味的小巷深处。如果不熟路,根本找不到那个画着一朵妖艳红莲花的霓虹灯牌。那灯牌坏了一半,电流滋滋响,红光一跳一跳的,像个心脏早搏的病人。
推开那扇沉重的木门,世界安静了。没有外面那种震得人心慌的摩托车轰鸣,没有皮条客尖锐的叫喊,也没有蒂芙尼秀场那种要把人脑浆子都震出来的重低音。这里只有一首很轻的爵士乐,女人若有若无的声音在昏黄的灯光下漂浮。灯光是暖黄色的,打在旧木头吧台和深蓝色的天鹅绒窗帘上,泛着一种陈旧的、类似于琥珀的光泽。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薄荷烟草味,混合着老家具特有的木蜡油味道。
这里是红莲。芭提雅这个巨大的欲望绞肉机里,唯一一个不吃人的地方。几张散落的圆桌边,坐着三三两两的人。大家都很安静,说话声压得很低,像是怕惊扰了这里的尘埃。
吧台后面,一个女人转过身来。她穿着一件墨绿色的真丝旗袍,头发松松地挽了个髻,手里拿着一块白布在擦杯子。她看着有五十岁了,眼角的皱纹像是刻上去的,但那双眼睛很亮,透着一股子见惯了生死离别的从容。
这是美娜。
“哟,这不是李家大少爷吗?还带着老佛爷呢?”
美娜放下杯子,笑着迎了出来。她走路的姿势很好看,腰背挺得直直的。
“少贫嘴。”老乐哼了一声,虽然嘴硬,但还是把手搭在了美娜伸过来的胳膊上,“给我找个软和点的座。这老腰一走路就快断了。”
“一直给你留着呢。最里面的卡座,没人吵。”
美娜引着我们往里走。路过一张桌子时,一个正在卸妆的变装皇后抬起头,冲老乐点了点头。老乐也微微颔首,那架势,像是个微服私访的太后。
坐下后,美娜端来了两杯威士忌,一杯温水。
“今儿怎么有空过来了?不是去蒂芙尼看那帮小妖精了吗?”美娜靠在沙发背上,手里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烟。
“看完了,太亮,吵眼睛。”少爷喝了一口酒,“还是你这儿养眼。”
“德行。”美娜白了他一眼,眼神飘向我,“这就是你提过的那个……读过书的?”
“阿蓝小弟。”我点点头。
“好名字。”美娜吐出一口烟圈,“这地方最缺的就是蓝色。全是红的、黄的、黑的。蓝色太干净,在这儿留不住。”
正说着,酒吧的灯光稍微暗了一些。原本的爵士乐停了。
角落里的一个小舞台上,那个一直空着的高脚凳上,走上去一个人。
是兰芷。
她和这屋子里的所有人都不同。
她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裙,遮到了脚踝。她没化妆,素面朝天,头发学着美娜的样子,松松地挽了一个髻。几缕发丝垂下来,拂着她雪白的脖子。
她是真正的女人。那个被烂赌鬼丈夫卖到这里的、想扔掉女人身份却扔不掉的兰芷。相比较上次见她,她的气色好了很多,原先面上肉眼可见的灰白和愁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游移的从容。她坐在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麦克风。
老乐眯起眼睛,把身子往前探了探。
台上,琴师的手指在键盘上落下。前奏响起。
那是一首很老的曲子。不是那种靡靡之音,而是一种带着泥土味的、悠远的调子。
兰芷闭上眼,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小小的阴影。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我感觉头皮麻了一下。
与其说是唱歌,她更像是在叹气。她的嗓音很干净,没有一点杂质,像是一块冰凉的玉石贴在发烧的额头上。没有颤音,没有技巧,平铺直叙地把每个字送出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酒吧里彻底安静了。
正在揉脚的舞女停下了动作,手里还拿着红花油的瓶子;缩在角落里算账的赌鬼抬起了头,眼神发直;在吧台边擦桌子的侍应生靠在柱子上,不动了。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这句“流浪”,兰芷唱得很轻,像是一阵风吹过空荡荡的走廊。
老乐的手抖了一下,杯子里的水洒出来几滴。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歌词很美,全是风景。但在这间充满了霉味和酒精味的地下酒吧里,这些风景听起来像是个残忍的笑话。这里没有草原,只有水泥地;没有小溪,只有泛着油花的臭水沟;没有飞翔的小鸟,只有折了翅膀的野鸡。
“流浪远方……流浪……”
兰芷唱到这里,声音稍微扬上去了一点,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执着。
“这是什么歌?”老乐突然开口,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丝颤抖,“怪怪的。听着心里发堵,像是塞了团棉花。”
少爷手里转着酒杯,眼神透过琥珀色的液体,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
“《橄榄树》。”少爷说,“七十年代的一首歌,齐豫唱的。”
“橄榄树?”老乐皱着眉,“这东西还能当歌名?它是什么样子的?”
“是一种……长在很远地方的树。”少爷轻声解释,“这歌讲的不是树,讲的是没有家。”
“没有家……”老乐喃喃自语,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个玻璃杯,“出了那个门,谁还记得家在哪儿。”
台上,兰芷还在唱。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她的声音里没有哭腔,脸上也没有表情。她就像是在叙述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那种冷静却一瞬间比哭天抢地更让我难受。她是被丈夫卖出来的,她的家早就没了,那个所谓的故乡,现在只意味着背叛和耻辱。她是为了什么流浪?不是为了小鸟,不是为了草原,是为了还债,为了活下去。但如果只是为了这些,她为什么看起来像是渐渐和这些东西没关系了似的?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少爷突然跟着哼了起来。
他的声音很低,很沙哑,带着被烟酒浸泡过的颗粒感。他哼着那个调子。那调子混在兰芷清亮的声音里,像是一层粗糙的底色。
老乐听了一会儿,也张开嘴,发出一些浑浊的音节。她五音不全,嗓子也坏了,像破风箱一样漏气。但她哼得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