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

    两人拦了辆路边拉客的驴车,一路颠簸到了二道桥。

    这地方是乌市最大的巴扎,热闹得紧。烤肉摊子上冒着滋滋的油烟,卖葡萄干、核桃的小贩扯着嗓子吆喝,还有那叮叮当当打铁的声音,吵得人脑仁疼。

    老马羊杂店就在巷子深处,门脸不大,挂着个油腻腻的羊头骨,里面黑咕隆咚的,散发着一股子浓烈的羊膻味和旱烟味。

    姜芷也没嫌弃,掀开厚重的棉门帘就钻了进去。

    店里没几个人,几张油得发亮的桌子,几个戴着小花帽的老汉正低头喝汤。

    角落里,趴着个男人。

    那男人面前摆着个空酒瓶,桌上横七竖八堆着十几根羊骨头。他穿着件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破皮袄,头发乱得像鸡窝,浑身散发着一股馊味,看着跟路边的乞丐没两样。

    但姜芷一眼就锁定了那个背影。

    因为那人脚边的凳子腿上,绑着一把形制奇特的短刀。那是廓尔喀弯刀,俗称狗腿刀,只有真正的雇佣兵或者常年在边境讨生活的人才会用。

    “两位吃点啥?羊杂还是抓饭?”店主老马是个胖乎乎的回族大叔,热情地迎上来。

    “不吃饭。”姜芷指了指角落里的那个男人,“找人。”

    老马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随即压低声音劝道:“姑娘,那可是个浑人,喝多了六亲不认。上回有个想雇他进山的,被他打断了两根肋骨扔出去了。”

    “没事,我就喜欢浑人。”姜芷笑了笑,径直走了过去。

    陆向东紧随其后,浑身肌肉紧绷,随时准备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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