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在黑暗中拉出一道流光。他抬起那只巨大的机械臂,做了一个曾经在大学宿舍里做过无数次的敬礼动作。

    “刚才苏小姐说了,只要把你的人头带回去,我就能升到lv9,还能住进中南海,享受特供机油。”

    秦峰瞳孔骤缩。

    他当然认得这张脸。

    2008年,华夏大学302宿舍。那个因为陆承一个眼神就背叛兄弟,把秦峰的私人日记偷给竞争对手,最后导致秦峰前世身败名裂的室友。

    本以为这只蝼蚁早就死在了第一卷的某个角落。

    没想到,在这种末世里,这种毫无底线、谁强就跪舔谁的蛆虫,反而活得最好,甚至变成了“神”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

    “王……凯。”秦峰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握着军刺的手背上青筋暴起。

    “是我,峰哥。”

    王凯咧开嘴,露出一口镶嵌着钛合金的牙齿,那是吃人的野兽才有的獠牙。

    “听说你还在玩什么‘逆天改命’的把戏?别闹了。”

    咔嚓。

    六管机炮开始旋转,发出蜂群般的死亡嗡鸣。

    “时代变了,峰哥。”

    “现在,是舔狗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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