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赶出家门后,林峰靠着不怕死的精神,在沿海城市赚到了第1桶金。[不可多得的文学珍品:音灵阁]在90年代初期,更是靠着在老大哥做倒爷赚到了海量财富。

    直到重生前,他更是已经坐拥亿万身家,成为名震一方的大佬。

    可即便这样,老家的大门始终对他紧闭着。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林峰才得以跟女儿做了一次亲子鉴定,结果表明女儿确实是自己亲生。

    也正是那一次,他在陈凤娇的遗物之中找到了一封市钢管厂库管的工作介绍信。

    是的,当初陈凤娇借钱,并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并非是养什么汉子,而是求她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同学帮忙运作,给林峰找一份稳定的正式工作。

    只不过,她担心一向清高耿直的林峰不肯走后门,所以才一直没说。

    等到她的同学把一切都安排好之后,林峰却早已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得知这一切后,林峰一夜白头。哪怕功成名就都没有再结婚,只是把一切都弥补在女儿身上。

    ……

    回想起这一切,林峰的眼前也有些发红,声音也变得哽咽:“我之前……不是说了吗,咱们是一家人。你借的钱,就是我借的钱。以后我也不会再追问你到底是把钱花在了哪里。如果你想说的话,自然也会告诉我的。当然了,最重要的是——我相信你!”

    说完,林峰就大步走出了家门。

    他准备上山一趟。

    他的脚步很快,根本就没有注意到院子里的陈凤娇这时候已经红了眼圈。甚至,眼泪都在眼眶中打转。

    林峰所在的村子毗邻青屏山,按理说日子不至于过得这么艰难。但人们更喜欢下水捕鱼,而不是上山。

    毕竟,上山浪费力气,山路难走,一不小心摔下去,很可能一条小命就保不住了。《超自然悬疑小说:春畅悦读》更重要的是,山上的活物都精得很。普通人即便上了山,最终也只能空手而回。

    那就不要说,山上这时候还是有些猛兽的。真碰到了,那就不知道是谁吃谁了。

    林峰这次上山也没有指望能抓到什么活物。而是看看山上到底有没有灵芝。

    这倒不是他白日做梦,而是二十年后,这座青屏山上,还真成立了一个珍稀植物培育基地,盛产灵芝。

    这件事情当时闹得很热闹,哪怕身处外地的林峰都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条新闻。

    毕竟,是自己家乡的新闻,林峰当时特别关注过。甚至就连基地的选址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只不过,当他走到记忆中的那片地的时候,顿时就失望了——面前这块地空光秃秃的。别说灵芝了,就连他妈杂草都没有多少。

    这可以说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一时之间,林峰也不由得生出了一丝沮丧。

    特别是当他看到光秃秃的地面上,有一抹绿色的痕迹之后,更是促狭之心大起,猛地一脚踢了过去。

    直到那不那抹绿色被踢得飞起以后,他才看清楚那东西的模样。饶是他两世为人,也忍不住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颤,险些一屁股摔在了地上。

    我滴个妈,那他妈居然是一条长虫!如果没看错的话,还是条竹叶青。

    眼神定定的看着那条竹叶青落地的方向,确定那片草始终没有动静后,林峰才慢慢的踅摸了过去!

    毕竟,这可是一条毒蛇呀!哪怕死了,拿到黑市上去卖,也说不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直到离得近了他才发现,原来那并不是一条死蛇,而是刚刚正在吞咽一只老鼠,所以反应才会这么迟钝。

    林峰连忙从地下捡起一根树枝。将这条蛇挑起来,放进了化肥口袋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袋口系上,放进了身后的竹筐里。

    尽管这一切进行的有惊无险,但他的额头还是很快就渗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山间一股微风拂过,又让他激灵灵的打了一个寒颤。

    几乎是下意识的,他就加快了下山的脚步。只不过,这还没有走出几米,就感觉脚下一个踉跄,扑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

    好在这块地势平缓。林峰连忙爬了起来,就在他转头查看是被什么东西绊倒之后,眼睛顿时瞪得溜圆。

    操,这块地上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萝卜?

    本着蚊子腿再细也是肉的心理,他还是蹲那儿那白萝卜旁边,小心翼翼地把土挖开,并将其挖了出来。

    直到将其拿在手里,林峰才惊喜的发现——这尼玛不是萝卜,而是一棵老山参。

    它的主根粗壮,形状像人的上半身,分叉出两条像腿的支根。表皮是黄褐色的,布满又深又密的横纹和疙瘩。芦头很长,上面有很多碗状的茎痕,记录着它每年生长的印记。根须细长柔韧,上面有很多小米粒状的凸起。

    该说不说,林峰上半辈子也是见识过好东西的。就这么一眼望去,基本上就能判断出这棵老山参至少有着80年的年份。

    这一次,林峰不敢大意,连忙将背心脱下来,小心翼翼的将其裹了起来,然后放进了口袋里。

    毕竟,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在这个时代,老山参可是好东西啊。如果他真就这么大剌剌的放在竹筐里,保不齐连镇子都走不出,就会被人抢走。

    原本,他是奔着灵芝灵芝来的,没想到灵芝没有,倒是白得了一棵老山参。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又在原地转了几圈儿,确定周围再也没有这种老山参之后,林峰也不禁幽幽叹了口气:“这东西怎么看怎么觉得有点少啊?要是没有识货的人,自己就算到了县城,岂不是也要白跑一趟?”

    似乎是老天爷听到了他的感慨,这句话音还没有落下。不远处石头底下的树叶就一阵抖动,紧接着,就冒出来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蝎子。

    哪怕看到林峰之后,他也没有丝毫的畏惧,仍旧自顾自的向前爬着。

    林峰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起来,连忙将罐头瓶子里的水倒了出来。然后,从地面上捡起两根长度差不多的枯树枝。先是用手电一照,那只蝎子顿时就像流氓看到了不是没穿衣服的女人一样,飞快的向着光亮处爬了过来。

    林峰的嘴角微微翘起,眼疾手快的将蝎子夹进了罐头瓶子里。

    随后,他就小心翼翼地走到那块大石头前。猛地将石头掀开,赫然看到底下密密麻麻的一片蝎子。

    照葫芦画瓢。不一会儿的功夫,林峰就把那只罐头瓶子用蝎子填满。

    尽管他已经足够小心了,手腕处却还是被蝎子蛰了一下。

    不一会儿的功夫,他的手腕就鼓起了一个大包。

    回到家,陈凤娇一眼就看到了他手腕上的伤,连忙从东屋里那取出一个泡着蝎子的黄色液体。用棉花球又蘸了蘸,小心翼翼的就对着林峰的伤口涂抹了起来。

    毕竟靠着大山,这东西村里的人家几乎人手一瓶儿。就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的。

    感觉到伤处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林峰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

    与此同时,一个青皮后生急匆匆地冲进了孙大头家里,上气不接下气地道:“大头哥,那个林峰刚从青屏山下来,刚回了家!”

    “这个废物居然还有胆子去赶山,到是我小瞧他了!”

    孙大头挺着啤酒肚走出来,好奇地问道:“他抓到什么东西了?”

    “我不敢离得太近,远远地只看见他的竹筐里有一罐子蝎子!”

    “呦呵,这小逼崽子还真长本事了!”

    孙大头眼珠转了转,冷笑着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这玩意儿要想卖上价,只能去黑市,你叫上几个人把他盯住了,一旦他出了村子就寻个没人的地方,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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