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会允许小镇在他的领地售卖皮纸或做其他生意。”

    “您无需向他们售卖这些。”美伊吃完最后一口面包,“价格合适,我会统统收下。”她和自己的手下们不会少用纸张,她有通过文书发布命令的习惯,如今领地稳固,这类消耗不会少。

    而且,属于本地的乌鸦起码要几年才能养成,需要五年或许更久才能与其他主要地方创建稳定的信鸦“沟通”方式,其他时候,都需要依靠人来传送。既然是人传送,很多信息就可以用皮纸记录得更加完整、准确。

    “当我考察完整个盛夏厅后,就会激活建设,那个时候,这里可能会涌入上万人的建设队伍,无论你产出什么,都会被消化。”

    “那当真是好极了。”老头并没有表现出动容。

    当事情谈完,老者介绍起他自己的家人来。

    他的夫人已经去世,留下了三儿两女,两个女儿均已出嫁,大儿子在劳勃反叛的战争中战死,未留下后代,小儿子在为苦桥充当士兵,只有二儿子在此成家立业,娶了石桥镇镇长的女儿,生下了两个孙子一个女儿。大孙子便是劳勃布希,如今十二岁,小孙子只有六七岁。

    长孙女便是给他们奉上面包的那位年轻“女仆”,同样青涩,看到美伊,脸比她的弟弟还要红。

    “劳勃在向谁学剑?”美伊询问。

    “劳勃随着他父亲学习剑术,但他父亲也只是在长桌厅随着教头学过一段时间而已。大人,我们并非贵族,请不起教头,更承担不了骑士的花费。”老头摇头苦笑,“他一直仰慕那些骑士,所以,剑练得比较勤奋!不过,我想,他作为长孙,只要以后能够继承家业就好。”

    “我不想继承家业。”劳勃闷声表达不满,“我姐姐、我弟弟都可以继承。”

    她阻止了老头的呵斥。“那你想干什么?”

    “成为一名骑士,成为像高个邓肯那样的骑士,他同样不富裕。”他声音铿锵有力,但说完之后脸又红了,“他死在附近,而我刚好出生在附近。”

    这是什么道理?她旁边的士兵都笑了,尤以噶夏尔的笑声最大。

    “那你应该先追随一位国王。”噶夏尔调笑。

    “当我把剑法练得更好的时候,就会去追随国王。”靠自己在这里瞎练不可能“练得更好”。

    美伊站了起来,想要离开了。

    “你不能变好之后再追随,”她微笑,感觉大部分人都陷在这个错误的观念上,“你应该在追随的路上变好,直至配得上国王。”

    “我不明白。”

    “高个邓肯爵士在追随国王之前,曾长期伺奉阿兰爵士,在成为骑士后,也曾反复失败。”她轻笑,这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子,“想要成为高个邓肯,要先走出院子,经历失败。”

    美伊感谢老头提供的午餐后,骑着马,带着自己的队伍离开了。

    然后,她就听到劳勃对着她大喊,“我会离开院子!”

    她的小队再次哈哈大笑起来。美伊这时调转马头,返回,奔至老头和劳勃面前停下。她摘下了悬在她战马上的佩剑。

    “一件礼物,高个邓肯爵士!”她扔下剑后追上队伍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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