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一庭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是不是好比倒叙?设置悬念,还有一些插叙手法,也可以拿去增加阅读性。(精选经典文学:千兰阁)”

    方秉尘点了点头:“是这么一回事,目前咱们要先谈一谈关于矛盾。”

    徐照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副眼镜,好像干作家这一行,或者所谓文字工作者的都脱不开对眼镜的使用,不过这样也好,起码能让人看着更专业,好比医院里那些医生的秃头,起码在医院,人们对地中海更具有依赖性和信任度。

    怎么不算是一种约定俗成?

    方秉尘瞥见了徐照月戴上眼镜的样子,那副金丝框倒是把人显得精神,外面雨还在淅沥的下,方秉尘忽而就心生出了一种缠绵悱恻的悸动来:既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叙一庭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是啊,矛盾。”

    方秉尘这才回了神:“对,一切的矛盾都是基于事件之中,而产生矛盾的关键要素则在于分歧或碰撞,这种分歧或碰撞,无非又分为几大类,分别是‘观念不同’、‘利益侵犯’、以及‘磁场不和’,其中这最后一点其实与前两点没什么大差不差,只是更倾向于从事件延伸而从事件脱离,更容易上升到人身之上,或者人格之上。”

    方秉尘将自己的内容说得振振有词,还不忘补充一句:“不过我并不是专门学文学的,而且见识和写作能力有限,上述内容只是说我摸索出来的几大类,可能有我没点到的地方。”

    徐照月接了话茬:“没关系啊,写作并不局限于只有学过文学的人才是写作的人,我一直都觉得写作是一种对文字的感觉,而对文字的感觉,一向都是发乎于情,发乎于理,人生而有情,并非草木,既然有情,就有对文字的感觉,有这种对文字的感觉,就注定了你这个人,只要肯写肯动笔就已经是一位作家了。”

    方秉尘难得掀了掀眼皮:“是这么个道理。”

    心里却想到了那件事情,只是今天并不是一个适宜的时机,只能等到来日再问。

    甜梓对徐照月的话深表赞同:“是啊是啊!而且文字是宽容的,并不会有什么门槛儿,虽然我总是拖更,但我还是觉得自己能走上这条路是莫大的荣幸。”

    方秉尘对于这些话已经过分熟悉了,其实只要是踏上写作这条路的人,对这些话都再熟悉不过了,似乎每一个心甘情愿踏上写作的人都始终保以这样的想法。

    叙一庭没有说话,却硬生生品出了一分甘之如饴的味道来:“我也觉得,而且我觉得能走上这条路的人,应该都是自愿的。”

    方秉尘点头表示了赞同,又将他们之间的话题翻了回去:“是的,接下来,我们再重新说回矛盾这件事,我们既然知道了矛盾的发乎,那我们就应该知道发乎矛盾的群体是人,或者说能够产生沟通的一切,就是具有那些冲突性,分歧性的生命。”

    周义之显然知道方秉尘为什么要这样说,并没有一口敲定发乎矛盾的群体,就一定只会是人,毕竟写作是一件自由的事情,作者笔下的一切生命体也是自由的,不单单会存在于人和人之间,人和别的什么之间,可能是什么异化的虫子,可能会是什么神神鬼鬼,甚至妖妖魔魔,再猎奇一点,山水相逢都能吵一架,此山水为真山水,虽然有时候也会被拿去指代移情,但也没什么大问题。

    甚至,除了各种所谓外在,所谓两方多方的生命体的争执以外,还包括什么天人交战,心中嗟磨,总之一口咬定,反而就把路子给走窄了。

    好像也确实如此,所以,一切从事文学工作的人似乎都比常人更加具有包容性,或者最起码——文字充满了欺骗性。

    方秉尘又把话接了下去:“比如说,巷口开了两家早餐店,王婶一家,李婶一家,王婶那家比李婶那家的生意要更好些,那么李婶就可能会为此伤心或者愤愤不平,乃至于去挑事,这个归根结底属于什么?”

    谭素马上抢答到:“属于利益侵犯!”

    “对,王婶的生意比李婶生意好这件事情,对于李婶来说,这无非是抢走了她的招牌或者她的客流量,即便我们知道这其中可能还会有更多其他因素,如或许王婶家的饭更好吃、分量更多、价格更实惠,是对于事件之中的李婶来说,她在乎的只有一个点,那就是自己的生意被抢了,于是两个人之间就产生了矛盾,但这种矛盾会一下子激化吗?”

    徐照月将自己的发丝往耳后捋了捋:“就需要分类讨论了吧?但是普遍来说,矛盾是很难一下子激化的,在巷口开,而且还认为是对方抢生意的,大概率也是老店,相对来说,人应该也更老实一些,不排除脾气会更燥一点,这个就属于后期添加的人设了,比如说李婶她虽然是一介粗人,但是好强,而且据说手艺是祖传的,现在跑出来一个半路学徒出家的王婶,害自己的生意一落千丈,那她肯定心中不服气,不过首先还是不会把王婶放在眼里——或者说,王婶虽然是她的眼中钉,但是王婶的饭在她的眼里也不过如此。《明朝风云录:觅波阁》”

    “那么在这个道理之下,李婶的第一反应应该是企图加大自己饭店的优惠,或者推出一些新的菜品,不过因为他们都是婶婶辈儿了,而且是在巷口,应该也只是小店,推出菜品反而更难,所以无非就是把价格下调的便宜一点或者举个例子,把两块五块钱一个的包子变成十块钱五个,就好比三元一根的烤肠,变成五元两根,把这种优惠设置得看得见。”

    方秉尘与众人点了点头,甜梓太熟悉烤肠的这种售卖优惠了,凡她出行必然会买,尤其还要买淀粉肠,说这种烤肠更贴合中国小孩的胃,死不承认是自己看着流口水。

    徐照月接着又说到:“是啊,但是如果在这种优惠之下,她的客流量仍然不见得有正向反馈,那么,无论是出于商家为了挣那点‘毛利’的原因,还是出于对于王婶生意不衰的嫉妒,或者是对于自己生活质量下降的发愁,李婶就不再单单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或者做一些措施,她可能就会做点别的什么,比如去王婶那里砸场子,口头的或者行动上的都有可能,而且有时候,无论是在文学层面中,还是在故事情节里,你要贴合于人的性格,而不要把自己的道德感放在人物叙述之前。”

    “如果这个李婶只是一个口上无德,形式乖张,但其实很胆怯的的泼妇,那么她就可以叉着腰,手上还沾着面浆,往自己围裙上一抹,用不干净的手直指着王婶的鼻子骂,甚至还可以冲着顾客的胡辣汤里吐口水,啐两口口水之后顾客自然也不乐意,言说再不会去李婶她们家店,自己店的生意不行,反倒跑人家这里来找事,同时我们又可以把王婶的性格设置得更宽厚,更有眼力见儿,会做事,请将顾客的胡辣汤撤下去,重新端上一碗来,再送个卤蛋或者油条之类的,顾客就会更觉得王婶这边会做人,这种明眼能够看得见,并且当下发生的‘站队’,更是能够将矛盾再度激化。”

    “既然都走到了这个步骤,那么李婶可以选择继续骂这家店,而且不要单单拘泥于做饭早餐,甚至可以上升到‘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店怎么来的,谁知道你饭里是不是加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怎么?一把年纪了,想起来开店了?是为了治你那个瘸腿老公啊?’诸如此类的。”

    周义之皱了皱眉:“会不会不太好啊?怎么还上升到人身攻击,撕人家苦难皮子了?”

    方秉尘帮着徐照月答了话:“从文字的角度上来说,这并单单不是一种扒开人经历的苦难这么简单,而是李婶的性格只能支持她说出这样的话,只能支持她做出这样的事,刚刚不就说了吗?你要是想把一个人塑造好,你首先要贴合她的人格,贴合她的性格,而不是把自己的道德感放在这一切之前,你笔下的任何一个角色都不是你,虽然无论是哪一个角色,都会在无意中,以正面或侧面显露出你自己的情,你自己的志,你自己的思,表达出你自己的观念,你自己的想法,但是一切的前提都是:你笔下的人物,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

    周义之算是明白了这么一回事,示意那两位继续往下说,徐照月又自然的将话头子顺了过去:“是的,而且一个不够理性,文化程度或者人文程度更低的人,情绪上头的时候一定会口不择言,但我们也不能单单靠文化程度去定夺一个人,还包括起冲突或者影响情绪的这件事情,对于被影响的这一方来说,是否足够重要,影响是否足够大,是否让她放弃了理智,甚至于不能说是放弃了理智,而是说情绪所裹挟。”

    “我们来继续说,那既然李婶都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心中的愤恨和不满是否会持续增加呢?那她是否会耍一些阴招呢?如果她足够大胆,她可能会去在大锅饭里下泻药,以此来败坏那家店的名声,如果她没有那么大胆,甚至于,无论是她自己心生一计,还是另有其人给她出招,是我们就可以让李婶假意要去王婶的店里好好尝尝究竟是个什么滋味,于是她在自己的饭里下了泻药或者她归根结底还是不忍心伤害自己,是个贪财霸道又惜命的人,她可以在饮食的过程中,或者吃完以后去装装昏倒,装一装腹痛不已的样子,你可能会觉得这些都太俗套了,就是你如果串联前后内容来看,你会发现你的情绪一定会被吊着往上走,甚至可能还会有一种被气笑了的感觉,而且有时候俗套并不是俗了,而是有一部分人或者在这种场景之下,普遍人们都会采取这样的措施,这样的行动。”

    “自然你就会觉得俗套了,这是一种生活之中,所谓的约定俗成,也是安全隐患上所对标的最大问题,这是基于常识所创造出来的故事情节,这也恰恰说明了食品安全以及饮食安全对于餐饮行业来说是一个非常致命的关键,我们暂且不提如何写才能不俗套,首先先要明确一个大点,那就是:不要害怕自己的剧情俗套化。”

    “在文学意义中,并没有绝对的俗套,一方面是文学,一定程度会对标生活,另一方面,文学发展至今已经足够浩大,足够广博,所以必然会有同质化的内容,相同化的情节,但这和抄袭或借鉴是两码事情,就好像在古诗文中,我们提到牧童总是能想到吹笛,我们提到莲花总是能想到清净,这些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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