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最近看的那本书,大庭叶藏是这样的,或许是这样的吧?”

    “不过我也是这样的,起码我一定是这样的,咱们两个分了手,而且分得那么仓促,我也得了病,这辈子治不好的人也大有其数,算得上是数不胜数,但我也没有再想过如果能治好就怎么样了,治不治得好都是我的命。”

    方秉尘将自己的手指穿插在徐照月的手指之间,轻轻贴着她的耳朵,哀求道:“不要这样说,会好的,我陪你一起去治,你会好的。”

    徐照月难得的没有将自己的手抽出来,反倒将手指往回扣了扣:“也无所谓吧,活着对我来说好像只剩下写作了,能写一天的文字,我就高兴一天,虽然现在写的可能确实不如以前了,又或者……哈哈。”

    徐照月突然将话题一转:

    “我能见到你,我很高兴,这好像写作是写一篇少一篇,写出一点东西,或许就少一些墨水,见面也一样,见一面少一面,我看你一眼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

    方秉尘想要反驳些什么,那些话却都哽在了嗓子里面,愣是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徐照月像是在自我安慰,又像是在安慰他,用脑袋轻轻蹭了蹭方秉尘的脸颊:“你不要难过,我只是把话那样说说而已,毕竟肚子里的墨水可不是吐一些就少一些,写东西也不是单看肚子里的东西。”

    “想要写好一本书,可能要先留意,我其实之前一直都以为观察是最重要的,比如观察生活中的一缕阳光,一朵花开,观察不同气温里风吹过来的感受,观察手指尖打转的那些远方的东西,想着只要观察的够多,就会言之有物,但后来我发现不完全是这样,要先留意,这才是最重要的,留意花怎样的开,留意一个人的神情怎样的变,留意生命中的那些生命外的东西,生命里的东西,眼眶里的东西,心里面的东西。”

    “留意一个人的经年岁月,才发现原来苍老是不问年纪的,我好像还没有步入社会,就已经先老了。”

    方秉尘的瞳孔拂过徐照月的肌肤,两个人挨得很近,几乎看得见面颊上面极细的毛孔与短而细腻的绒毛。

    瓷白色的肌肤被窗外的阳光和他的影子稍稍映射又稍稍遮挡,居然有了勉强的血色和隐约的沉。

    人的瞳孔应该是宇宙大爆炸以来最神奇的产物了,尤其是当人的瞳孔看向喜欢的人时,看向在意的事情时,无论是何种颜色的瞳仁,都会折射出一种既带有人性又带有神性的光辉来,所谓人性,正是因为珍惜或者怜爱,或者是实在不忍忘却,所以始终都死咬着这个人,死死锁定着这个人,好像把人的贪婪全都写在了瞳孔之外,可所谓神性呢?

    有时候人也分不清究竟是当自己看向某个人时,那种不关于任何欲望或者情欲的眼神是神性的,还是说所看向的那个人是神性的,总之,人总会擅长以自己的眼睛去写他人的眼睛。

    可当我描摹你的那一刹那,我才发现能够企及已经是我的荣幸,我不再去描摹你,我只盼着你好,未必盼你早登青云,只求着能日日是好日,日日如今日。

    人的瞳孔似乎都无需日月星光的折射,自己就能辨认并流露出那些难以名状,甚至连潜意识都来不及发掘的情绪情感,人这辈子的酸甜苦辣,阴晴圆缺,分分合合,全都在睁眼闭眼的一瞬之间。

    而且这种瞳孔,又往往既看得见他人,也映得出自己,就像徐照月的眼睛——方秉尘垂着睫毛,看得见徐照月对回忆的缱倦,也看见了一种浸透在了骨子里的苦。

    方秉尘柔声道:“你老了的话,皮肤就会烙上时间的柔软,你是时间铸成的书,如果你情愿让我去读一辈子。”

    徐照月怔了怔,却刻意回避开了这个问题,接着又继续自己刚刚的说辞:“其实,我觉得我已经很幸福了,我也并没有那么恨自己的病,但归根结底,我还是要感谢文字的存在,如果不是文字,我想我会时刻如今天下午那样歇斯底里,至少还有文字。”

    “至少还有文字,能让我去写,我的意志,我的胸腔,我的血脉和我的手,我的骨骼和我的皮肉,是啊,至少还有文字,起码我现在还能写。”

    方秉尘点了点头:“你会写很久,你会如你所愿的写,你没有辜负任何人,而且你写的书也一定会开启某一个新的时代。”

    徐照月有些分不清真真假假,她倒是设想过这些,似乎每个作家都曾设想过这些,就算不敢想这么大,最起码也一定想过在书店,尤其是热门区的位置,看见自己的书高高摆在那里。

    徐照月沉默了良久,说话时的声音还带着,几乎就像蛋壳皮退下时的那层鸡蛋上薄膜的感觉,又或者是熬了什么牛奶或粥之后上面的一层薄腻:

    “方秉尘,你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去治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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