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六年,日寇的铁蹄还没踏进我们朗陵镇,可我们的官,就己经先把老百姓往死路上逼了。『明朝风云录:从南阁』+咸^鱼/看`书¨枉? `已¢发`布¨最^欣*璋`洁?
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征兵拉夫,敲骨吸髓。这样的情形,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慢慢地割着老百姓的肉;各路的兵匪,则像一群饿狼,时不时就冲过来,连你的骨头都想嚼碎了。
那是一个,看不到光的年头。老百姓的日子,就像是被泡在苦水里,看不到一点亮光。
在这最黑的夜里,有些古老的东西,又从土里,悄悄地发了芽。
有压迫,就有反抗。那一年,水屯镇以南的乡野之间,悄无声息地,兴起了一个组织,名叫“光旦会”。
光旦,就是天亮的意思。
他们说,黑夜要过去了,天快亮了。
我自幼听祖父讲过,我们这片大别山余脉里,藏着一个神秘的会道门,名字就叫“光旦会”。据说,他们有自己的符咒和秘术,只在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的时候,才会寻找一位天命所归的“掌灯人”,出来替天行道。
这本是,我们从小听到大的、当成故事的传说。可在那一年,传说,变成了现实。
起初,大家都以为,这又是一伙活不下去的穷苦人,聚在一起,成了土匪。可渐渐地,人们发现,这伙“匪”,和别的匪,不一样。
他们不抢穷人,专抢那些为富不仁的大户和跟官府勾结的粮商。抢来的粮食,他们不独吞,而是当场就分给那些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饥民。他们纪律严明,不扰民,不住民宅,夜里就宿在山野的破庙里。
他们像一群黑夜里的义贼,行踪诡异,惩治那些为富不仁的劣绅,把抢来的粮食,半夜里,就悄悄地放在最穷苦人家的门口。
更邪门的是,他们的成员,据说都有些“法术”傍身。比如,会用一种奇怪的步法,在月光下赶路,一夜能行百里;也会用一张黄纸符,就让大户人家养的恶犬,乖乖地趴在地上不敢出声。\白¨马*书!院` \免!沸_岳+黩*
有人说,看见他们跟官兵对打,子弹打在身上,就像打在棉花上,人一点事没有。
也有人说,他们的头领,能画符召雾,来去无踪。
他们不杀人,却比杀人,更让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感到害怕。
这伙“神兵”,让官府头疼,却让老百姓,在心里,暗暗地叫好
而光旦会的头领,更是个传奇人物。[高分神作推荐:水欲阁]他不是什么山大王,也不是什么泥腿子。他本是,朗陵镇附近高平店一带的联保主任,丁振远。
我见过丁振远一次。他不像个官,倒像个教书先生,或是云游的道士。他身材清瘦,眉目疏朗,说话总是慢悠悠的,可眼睛里,却藏着一股让人不敢首视的、慑人的精光。
一个本该替官府“维稳”的联保主任,却成了官府最大的对头。这桩奇事,成了我们朗陵镇那年最大的一个谜。
后来我才听说,丁振远并非本地人。他早年云游西方,读过许多古籍,也拜访过许多山野奇人。他来到我们朗陵地界,当这个联保主任,或许根本就不是为了当官,而是在等,等一个能让他“掌灯”的时机。
光旦会最盛的时候,官府派了一队正规军去剿。可光旦会的会众,在丁振远的带领下,竟不躲不闪。他们每人喝下一碗符水,就在胸口画上一个红色的、太阳一样的符咒,然后,举着农具,就朝着官兵的枪口冲了上去。
枪声过后,好几个会众,竟像是没事人一样,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冲杀。他们那副刀枪不入、悍不畏死的模样,把那些当兵的,吓得魂飞魄散,竟一触即溃。
那一仗,让“丁神仙”和他的光旦会,名声大噪。
可丁振远自己,却在胜利之后,对他的会众说了一句话。他说:“刀枪,只能挡住凡人的子弹,却挡不住天上的定数。我们的‘光旦’,还未到。”
他的话,像一个预言——事实上,他的确精通卦术。¨第+一′看,书_枉\ +冕\废?悦-读-
有一次,丁振远在劫了保长李得宝的运粮车队后,并没有为难他。他只是走到李得宝面前,看了看他的手相,然后,笑着说了一句:
“李保长,你家财万贯,可惜,都是过路财神。水满则溢,月盈则亏,你好自为之吧。”
他那语气,不像是在威胁,倒像是一个算命先生,在悲悯地,说出一段早己注定的命数。
那之后,李得宝果然因为他儿子被绑票的事,家道中落。而丁振远和他的光旦会,声势也越来越大。
可就在他们声势最盛的时候,末日,也到了。
官府被彻底激怒,调来了最精锐的部队,和最新式的机关枪。他们不再试图围剿,而是用了一个更毒的计策。
新的团总陈武,派人给丁振远送信,说他敬佩光旦会的义举,愿意和他们一同抗日,希望与丁振远,在凤凰山的三官庙里,歃血为盟。
那是一场鸿门宴。
丁振远明知山有虎,可他,还是去了。或许,他信的是自己的“法术”,又或许,他信的是自己的“天命”。
他带了十几个核心会众,但让他们留在了庙外,自己孤身一人走进了庙里。
当庙门关上之后,庙外突然响起了几十挺机关枪同时怒吼的声音。那声音,像一场密不透风的钢铁暴雨,将那座小小的三官庙,打得千疮百孔。
光旦会的人,虽然个个悍不畏死,可他们的黄纸符,终究是没能挡住那冰冷的、冒着烟的枪子儿。
最终,丁振远被活捉了。据说,他被抓住的时候,并没反抗。
他只是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满地的尸首,长长地叹了口气,像是早就料到了这个结局。
他被五花大绑,押进了县城的大牢。所有人都以为,这场短暂而轰轰烈烈的“作乱”,就这么结束了。
可他们不知道,丁振远这个“妖人”,最厉害的“法术”,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那座即将夺走他性命的公堂之上。
他为我们朗陵镇,也为那些高高在上的审判官们,准备了最后一场,也是最盛大的一场“光旦”。
不过那光,是黑色的。
丁振远的审判,是在县城的公堂上举行的。主审的,是县长王老爷,和那个带兵剿灭了光旦会的团总陈武。
公堂之上,王县长和陈团总历数了丁振远的种种“罪状”——聚众谋反,劫掠乡里,妖言惑众。
丁振远就那么穿着一身囚衣,跪在堂下,从头到尾,一言不发。他既不辩解,也不求饶。
首到最后,王县长拍下惊堂木,宣布他“罪大恶极,十日后问斩”时,他才慢慢地,抬起了头。
他没有看任何人,目光像是穿透了屋顶,看向了天外。然后,他用一种异常平静,却又让整个公堂都为之一静的声音,说了一段话。
这段话,后来被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一字不差地,传遍了整个朗陵镇。
他说:“王县长,陈团总。你们用你们的王法,判了我的死期。我也用我的‘天理’,给二位,算一卦。”
他顿了顿,眼神第一次落在了那两个主审官的脸上,嘴角竟露出了一丝悲悯的微笑。
“我丁某人,将于十日后的午时三刻,身首异处。而朗陵镇的天,为了给我送行,届时,将会闭上它的眼睛。”
“天狗食日,黑日当空。就在那片刻的黑暗里,我会在黄泉路上,备下薄酒一杯,恭候二位大人,共赴幽冥。”
他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再不言语。
王县长气得浑身发抖,当堂就骂他是妖言惑众,死不悔改。陈团总更是拔出枪,想当场就毙了他。
可看着丁振远那副镇静而诡异的样子,他们心里,竟都不约而同地,升起了一股没来由的寒意。
接下来的九天,朗陵镇风平浪静。王县长和陈团总,也渐渐把丁振远那番“疯话”,抛在了脑后。
第十天,行刑的日子到了,那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王县长为了彰显自己的“胜利”,甚至在县公署里,摆下了庆功宴,邀请了县里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来“观赏”行刑。
午时三刻,刀起,头落。丁振远这个搅动了朗陵镇数年之久的传奇人物,就这么死了。
刀砍下的那一刻,王县长在宴席上,得意地举起了酒杯。
可就在他举起酒杯的那一刻,怪事,发生了。
朗陵镇的天,毫无征兆地,暗了下来。不是乌云蔽日的那种暗,而是一种均匀的、从西面八方笼罩下来的、令人心慌的昏暗。
太阳,还在天上,可它的光,却像是被一个看不见的黑洞,给吸走了。
天狗食日!
所有人都跑出屋子,惊恐地看着天上的异象。整个世界,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从白昼,堕入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而就在那最黑暗的片刻,两声凄厉的惨叫,同时从县公署的宴会厅里,传了出来!
等人们点亮灯火,冲进去的时候,看见王县长和陈团总,双双倒在了酒席旁。他们两个人,姿势一模一样,都是用手,死死地掐着自己的喉咙,脸上凝固着极度惊恐和窒息的表情。
宋治邦被叫去验尸,他检查了半天,却查不出任何死因。没有中毒,没有外伤。
“他们……他们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活活地给吓死了。”宋治邦的声音,都在发抖。
天上的日食,很快就过去了。光明,重新回到了朗陵镇。
可所有人的心里,都留下了一片散不去的阴影。
丁振远死了,光旦会也散了。可他,却用自己的死亡,和一场恰到好处的天狗食日,完成了他最后,也是最精准的一次复仇。
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征兵拉夫,敲骨吸髓。这样的情形,像一把钝刀子,一刀一刀,慢慢地割着老百姓的肉;各路的兵匪,则像一群饿狼,时不时就冲过来,连你的骨头都想嚼碎了。
那是一个,看不到光的年头。老百姓的日子,就像是被泡在苦水里,看不到一点亮光。
在这最黑的夜里,有些古老的东西,又从土里,悄悄地发了芽。
有压迫,就有反抗。那一年,水屯镇以南的乡野之间,悄无声息地,兴起了一个组织,名叫“光旦会”。
光旦,就是天亮的意思。
他们说,黑夜要过去了,天快亮了。
我自幼听祖父讲过,我们这片大别山余脉里,藏着一个神秘的会道门,名字就叫“光旦会”。据说,他们有自己的符咒和秘术,只在天下大乱、民不聊生的时候,才会寻找一位天命所归的“掌灯人”,出来替天行道。
这本是,我们从小听到大的、当成故事的传说。可在那一年,传说,变成了现实。
起初,大家都以为,这又是一伙活不下去的穷苦人,聚在一起,成了土匪。可渐渐地,人们发现,这伙“匪”,和别的匪,不一样。
他们不抢穷人,专抢那些为富不仁的大户和跟官府勾结的粮商。抢来的粮食,他们不独吞,而是当场就分给那些饿得前胸贴后背的饥民。他们纪律严明,不扰民,不住民宅,夜里就宿在山野的破庙里。
他们像一群黑夜里的义贼,行踪诡异,惩治那些为富不仁的劣绅,把抢来的粮食,半夜里,就悄悄地放在最穷苦人家的门口。
更邪门的是,他们的成员,据说都有些“法术”傍身。比如,会用一种奇怪的步法,在月光下赶路,一夜能行百里;也会用一张黄纸符,就让大户人家养的恶犬,乖乖地趴在地上不敢出声。\白¨马*书!院` \免!沸_岳+黩*
有人说,看见他们跟官兵对打,子弹打在身上,就像打在棉花上,人一点事没有。
也有人说,他们的头领,能画符召雾,来去无踪。
他们不杀人,却比杀人,更让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感到害怕。
这伙“神兵”,让官府头疼,却让老百姓,在心里,暗暗地叫好
而光旦会的头领,更是个传奇人物。[高分神作推荐:水欲阁]他不是什么山大王,也不是什么泥腿子。他本是,朗陵镇附近高平店一带的联保主任,丁振远。
我见过丁振远一次。他不像个官,倒像个教书先生,或是云游的道士。他身材清瘦,眉目疏朗,说话总是慢悠悠的,可眼睛里,却藏着一股让人不敢首视的、慑人的精光。
一个本该替官府“维稳”的联保主任,却成了官府最大的对头。这桩奇事,成了我们朗陵镇那年最大的一个谜。
后来我才听说,丁振远并非本地人。他早年云游西方,读过许多古籍,也拜访过许多山野奇人。他来到我们朗陵地界,当这个联保主任,或许根本就不是为了当官,而是在等,等一个能让他“掌灯”的时机。
光旦会最盛的时候,官府派了一队正规军去剿。可光旦会的会众,在丁振远的带领下,竟不躲不闪。他们每人喝下一碗符水,就在胸口画上一个红色的、太阳一样的符咒,然后,举着农具,就朝着官兵的枪口冲了上去。
枪声过后,好几个会众,竟像是没事人一样,从地上爬起来,继续冲杀。他们那副刀枪不入、悍不畏死的模样,把那些当兵的,吓得魂飞魄散,竟一触即溃。
那一仗,让“丁神仙”和他的光旦会,名声大噪。
可丁振远自己,却在胜利之后,对他的会众说了一句话。他说:“刀枪,只能挡住凡人的子弹,却挡不住天上的定数。我们的‘光旦’,还未到。”
他的话,像一个预言——事实上,他的确精通卦术。¨第+一′看,书_枉\ +冕\废?悦-读-
有一次,丁振远在劫了保长李得宝的运粮车队后,并没有为难他。他只是走到李得宝面前,看了看他的手相,然后,笑着说了一句:
“李保长,你家财万贯,可惜,都是过路财神。水满则溢,月盈则亏,你好自为之吧。”
他那语气,不像是在威胁,倒像是一个算命先生,在悲悯地,说出一段早己注定的命数。
那之后,李得宝果然因为他儿子被绑票的事,家道中落。而丁振远和他的光旦会,声势也越来越大。
可就在他们声势最盛的时候,末日,也到了。
官府被彻底激怒,调来了最精锐的部队,和最新式的机关枪。他们不再试图围剿,而是用了一个更毒的计策。
新的团总陈武,派人给丁振远送信,说他敬佩光旦会的义举,愿意和他们一同抗日,希望与丁振远,在凤凰山的三官庙里,歃血为盟。
那是一场鸿门宴。
丁振远明知山有虎,可他,还是去了。或许,他信的是自己的“法术”,又或许,他信的是自己的“天命”。
他带了十几个核心会众,但让他们留在了庙外,自己孤身一人走进了庙里。
当庙门关上之后,庙外突然响起了几十挺机关枪同时怒吼的声音。那声音,像一场密不透风的钢铁暴雨,将那座小小的三官庙,打得千疮百孔。
光旦会的人,虽然个个悍不畏死,可他们的黄纸符,终究是没能挡住那冰冷的、冒着烟的枪子儿。
最终,丁振远被活捉了。据说,他被抓住的时候,并没反抗。
他只是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着满地的尸首,长长地叹了口气,像是早就料到了这个结局。
他被五花大绑,押进了县城的大牢。所有人都以为,这场短暂而轰轰烈烈的“作乱”,就这么结束了。
可他们不知道,丁振远这个“妖人”,最厉害的“法术”,不是在战场上,而是在那座即将夺走他性命的公堂之上。
他为我们朗陵镇,也为那些高高在上的审判官们,准备了最后一场,也是最盛大的一场“光旦”。
不过那光,是黑色的。
丁振远的审判,是在县城的公堂上举行的。主审的,是县长王老爷,和那个带兵剿灭了光旦会的团总陈武。
公堂之上,王县长和陈团总历数了丁振远的种种“罪状”——聚众谋反,劫掠乡里,妖言惑众。
丁振远就那么穿着一身囚衣,跪在堂下,从头到尾,一言不发。他既不辩解,也不求饶。
首到最后,王县长拍下惊堂木,宣布他“罪大恶极,十日后问斩”时,他才慢慢地,抬起了头。
他没有看任何人,目光像是穿透了屋顶,看向了天外。然后,他用一种异常平静,却又让整个公堂都为之一静的声音,说了一段话。
这段话,后来被当时在场的每一个人,一字不差地,传遍了整个朗陵镇。
他说:“王县长,陈团总。你们用你们的王法,判了我的死期。我也用我的‘天理’,给二位,算一卦。”
他顿了顿,眼神第一次落在了那两个主审官的脸上,嘴角竟露出了一丝悲悯的微笑。
“我丁某人,将于十日后的午时三刻,身首异处。而朗陵镇的天,为了给我送行,届时,将会闭上它的眼睛。”
“天狗食日,黑日当空。就在那片刻的黑暗里,我会在黄泉路上,备下薄酒一杯,恭候二位大人,共赴幽冥。”
他说完,就闭上了眼睛,再不言语。
王县长气得浑身发抖,当堂就骂他是妖言惑众,死不悔改。陈团总更是拔出枪,想当场就毙了他。
可看着丁振远那副镇静而诡异的样子,他们心里,竟都不约而同地,升起了一股没来由的寒意。
接下来的九天,朗陵镇风平浪静。王县长和陈团总,也渐渐把丁振远那番“疯话”,抛在了脑后。
第十天,行刑的日子到了,那是一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王县长为了彰显自己的“胜利”,甚至在县公署里,摆下了庆功宴,邀请了县里所有有头有脸的人物,来“观赏”行刑。
午时三刻,刀起,头落。丁振远这个搅动了朗陵镇数年之久的传奇人物,就这么死了。
刀砍下的那一刻,王县长在宴席上,得意地举起了酒杯。
可就在他举起酒杯的那一刻,怪事,发生了。
朗陵镇的天,毫无征兆地,暗了下来。不是乌云蔽日的那种暗,而是一种均匀的、从西面八方笼罩下来的、令人心慌的昏暗。
太阳,还在天上,可它的光,却像是被一个看不见的黑洞,给吸走了。
天狗食日!
所有人都跑出屋子,惊恐地看着天上的异象。整个世界,在短短几分钟内,就从白昼,堕入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
而就在那最黑暗的片刻,两声凄厉的惨叫,同时从县公署的宴会厅里,传了出来!
等人们点亮灯火,冲进去的时候,看见王县长和陈团总,双双倒在了酒席旁。他们两个人,姿势一模一样,都是用手,死死地掐着自己的喉咙,脸上凝固着极度惊恐和窒息的表情。
宋治邦被叫去验尸,他检查了半天,却查不出任何死因。没有中毒,没有外伤。
“他们……他们就像是,被什么东西,活活地给吓死了。”宋治邦的声音,都在发抖。
天上的日食,很快就过去了。光明,重新回到了朗陵镇。
可所有人的心里,都留下了一片散不去的阴影。
丁振远死了,光旦会也散了。可他,却用自己的死亡,和一场恰到好处的天狗食日,完成了他最后,也是最精准的一次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