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八十年代,中华大地经历的这场改革开放的实践过程,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也为世界公认,甚至惊叹!

    从乡村到城市,再难看见成群结队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讨饭农民,反倒是城市街道和居民区内,活跃着大批从乡下过来倒买倒卖的农村后生。(文学爱好者必读:春轩阁)他们现在再不用东躲西藏地躲着城管,悄悄地从事地下“黑市”交易,曾经不可以正大光明公开进行的所谓“投机倒把”,如今摇身一变成了搞活城市市场经济,繁荣市民生活的主打军。首先应该归功于这批刚从土地上挣脱出来的农民小子。

    他们心里信奉“柴汉草汉,挣到钱就是好汉”的朴实理念,想方设法地挣了钱,回去养活老婆孩子。

    一切应该感谢党的好政策,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能够实现某种跨越,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

    但是,又不能不否认,改革过程中,的确有不少为官者,他们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心底坦荡”式让自己逐渐走向堕落,或成为社会主义大厦的蛀虫。也有不少青年,在改革开放大潮涌来后,茫茫然,晕晕乎,无所适从者有之,变态疯狂者不少……

    光满囤渠生产大队及周围其他生产队,过去集体经济时代逐年积累起来的公共财产,除土地、牲口、籽种,以及一些小件农具外,当时能平均分配的都已经在七九年冬天那次变革中,按照每家人口多少以承包方式平均分配给各家各户。这些本来属于社员们多少年辛辛苦苦付出才积累起来的集体财富,有的还是五十年代入社时,农民私产归公入股进来的。最终物归原主,合乎情理。

    记得那次再分配,全体社员开会协商出台《承包方案》,完全体现一种最为原始“公开、公平、公正,且透明”之原则。

    这一切本无可非议,而且永远载入公正史册。

    但是,一直到后来,如此原始的公平便没再现。反倒是在权力暂时缺乏制度监督下,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私与贪婪开始滋生并不断蔓延。

    眼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基本处于半涣散状态,一名支书,一名队长兼会计负责起全村粮食订购,农业税收缴,及一些零杂公务摊派。工作任务不算很重,靠当初集体给多分的十几亩土地上的产出,抵顶以上公务活动之报酬。

    还有,起初分包土地时村里留有一百多亩机动土地发包出去的有限收益,就揣在队主要干部的衣兜里,用于支付集体公务支出。

    当初不好分割细分的仍暂归集体所有的饲养大院、大队部、大型农机具及集体栽种树木等,因当年第一次分配时无法按人按户平均进行分配承包,只能原封不动,继续作为公产在那搁着。

    待几年以后人们醒悟过来,回头追问这些集体财产的下落,才忽然发现不仅大胶车、加工厂、粉坊及成材的树木,都归至私人名下,甚至连规模庞大的饲养大院,如今已是一片废墟。

    直到有一天,有位村民见长在二斗渠畔一棵盆口粗的大树枯死倒地,想拉回去做根檩条。心下想“反正公伙儿财产,当年自己也曾参加过集体组织的造林运动,该有一份子。与其倒地沤烂,不用白不用!”便心安理得,明目张胆地回家套上牛车,拉木头回村。

    没料到,刚到村口,就被同村村民月表半路拦下:“哎!为什么拉走我的树?”

    “你的树?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

    “你还不知道?现在全村渠畔路旁的树,全归我了。不信?去问大队干部”。

    ……这时,人们才悄悄私下嚷闹:“早年集体时期组织村民们义务植树,在道路渠道两旁种的树,如今已经长至碗口粗,早被村干部私下卖给了村民月表。”

    “卖树的钱哪去了?”

    “还不是揣入那两个人自个儿腰包。”

    进一步有消息灵通人士透出风:“他们不仅卖掉树木,就连饲养大院,加工厂,及几辆胶轮大车等都一齐变卖了。变卖的钱,都让他们几个人私分了。【霸道总裁爱上我:雪青阁】”

    “奥!怪不得新任村支书家率先实现了电气化。且村干部家里电费、浇地水费不用自个儿掏腰包,都摊到众人头上”。

    人们一下子明白过来。这几年,支书家庄稼地里收成一直是一般般儿,可生活过得滋润,洗衣、做饭、烧水都开始用电哩!

    原来,一些先一步“觉醒”,仍旧掌握权力的干部,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运用什么手段?或变卖,或霸占,变戏法似的将原集体的财产据为己有,财富进入个人腰包,成为掌权者的私人财产。

    ——却不见给村里添置半毛钱的公共设施,或公益投资。

    可议论归议论。现今吃饱且有钱花的农民,已经不把那些集体财产当作自个儿的一份子看待。只要村干部不把分到手的责任田给霸占,不把责任田生产的粮食抢走,管那些球事干甚?

    都说“老百姓脖颈子的肉最厚,挨千刀不哼唧一声!”——也还真是这么个理儿。

    是的。几千年来苛捐杂税,兵燹匪患糟践他们,都忍了;多少年,所谓“官”们,颐指气使瞎指挥,弄得连饭都吃不开,也忍着。这还算球个甚!

    还有,多少年流传下来“狼从门前过,不伤自己羊”的小农自保意识,虽经过十年历史的彻底“革新”。可随着整个运动都被否定,这种意识终究又被中国人重新拾起,完整地继承并发扬光大。

    也正是这种自保意识(也可认为“自觉聪明”)客观上助长某种腐败心理滋生蔓延,慢慢由小到大,逐渐膨胀,膨胀成后来的一发不可收拾。

    更有一些经商办企业的,为富不仁,甚至作奸犯科,想方设法赚昧心钱,黑心钱。

    更有些许社会渣滓,杀人贩毒抢劫盗窃强奸妇女拐卖儿童……什么恶事都敢干。罪恶滔天,罄竹难书。

    这一切,都被一些人轻描淡写一句话抹平。什么“正如打开了一扇窗户,飞进了几只苍蝇,避免不了。应该阳光看到,全天下老百姓钱袋子鼓了,脸开始放光”。

    人类一旦摆脱某种控制束缚,往往会反其道行之。面对眼花缭乱,异彩纷呈的花样世界,产生一种不可名状的物质精神欲望。——正如曾经特殊时期开始出现的打砸抢,瞬间变得异样疯狂。

    一部分有志青年,他们勤奋努力,埋头专研,以求取功名,想继续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一部分则安于现状,勤俭持家,追求“三十亩土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那份儿天伦之乐的幸福;当然不乏玩世不恭,甚至仇视社会的流氓、人渣,他们甚至与人民为敌,和政府对抗,成为为害一方,祸害百姓之罪人。

    大概始于六七十年代兴起的学军热潮,发展到八十年代,已经演变成一种对军人之亵渎。

    学校里,经常出现一些头上歪戴军帽,肩上斜挎着军挎包的泼皮学生,他们勾结社会上一帮混混流氓,来学校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学生骑来自行车停在车棚,下课去骑,发现不是铃盖不翼而飞,就是车胎的气门芯,不知啥时候被拔掉。

    校园里,戏场,电影场,抢军帽、军挎(包)现象发酵成一种极致。被抢人垂头丧气,眼流泪水,却敢怒不敢言;抢人的人,却趾高气扬,飞扬跋扈,把抢来的军帽戴头上,还一副贼寇式的蛮横。

    也有,胜利者转眼成为新失败者的沮丧与无奈。

    ——刚从别人头上抢来的军帽,转眼又被更狠的人抢了去,而且对着“强盗”的面,戴在又一“强盗”头上,并朝你讪笑、挑衅。

    厉害的怕狠的,狠的还怕不要命的……让你也尝尝被人抢什么滋味!

    一直想不透,军帽、军挎,这么神圣,庄严的象征,竟然成为一些社会渣滓手中抢来夺去的玩物。

    不仅如此,社会上留着长卷发,穿着喇叭裤,叼着带把烟卷,戴着黑墨镜的后生比比皆是。适逢某个村子唱戏,或演电影,就像闻到腥味的苍蝇,满场子“嗡……嗡……嗡”人群中晃动令人生厌。发现可眼的大姑娘、小媳妇就挪不动步,蹭到近前,故意碰碰人家胸脯,或悄悄摸摸姑娘屁股,一副下流嘴脸。遇上胆大厉害的,也只敢回头瞪一眼,便赶紧躲瘟神似的躲开走,一些胆小的姑娘小媳妇儿,连头都不敢回,更不敢吭声,任凭这些家伙儿占够便宜。

    电影、戏场内,口哨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几分压过台上红黑花旦角儿们的唱腔,或银幕里炮火连天的战斗声音。

    稍有言语不和,便大打出手,都没人敢于出面制止。想要结束一场械斗,一定是以暴制暴。一直为人所不耻的“四大不体面”与“四大丢人”,“戏场打架,坐席吐下,大闺女养下,借人家驴死下。”

    这才改革开放后不到几年时间,诸如“戏场打架”一耻,如今却成为不少人渣后生们追捧信奉之时髦。

    一般老百姓多数敢怒不敢言。过去一度健全完善的基层农村组织,现在完全处于一种涣散状态。

    不时有小道消息传来:“某某某姐妹仨晚上去邻村看戏,半路被几名歹徒拦截,拉到玉米地……”

    “宝丰中学一名高中女生,星期六下午回家途中,光天化日之下,被一歹徒劫持到路边的柳树林,受了惊吓,神经受到刺激,再没出现在学校。”

    “**市某副书记公子,为非作歹,无恶不作。在保外就医期间,从医院偷偷溜出去,到郊区某板升戏场看戏。戏场上瞅上一对外地来探亲的母女俩。散戏后,尾随至郊外,强行劫持到树林。将其一并奸污,并残忍杀害,后溜回医院,公然把作案血衣,扔进医院垃圾桶内。”

    ……

    一件件骇人听闻的案件令人毛骨悚然。人们谈花格儿衬衫色变,望墨镜青年胆寒。有老年人给出如此推理:“自古绥东、绥西出土匪的地方。解放军过来后,镇压了大量土匪才让这地儿安宁几十年。也许是那批土匪投胎转世,现在长大成人。——二茬土匪长成了……”

    导致年轻妇女、姑娘,一到黑夜连去邻居家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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