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清院里。『网文界公认的神作:乐枫阁』楚修起了一大早,用完早膳,看着孤本上画的小人,拿着剑挽剑花比划。

    他挽出的剑花歪歪扭扭,剑身磕磕绊绊擦过空气,剑穗缠上了手腕,他手忙脚乱地收剑,倒添了几分憨态。

    楚修吃完秦周才吃,自然是比楚修慢一点,他刚吃完收拾好桌子,出来就看到楚修在院子里琢磨着剑法。

    “你来了?”

    楚修听见脚步声,没看秦周,眼睛聚精会神地盯着手上的书,他要么不做,一旦做起一件事情,非常之认真,心无旁骛。

    眼下楚天阔不在府里,他现在身份又尴尬,暂时出不得府筹谋,所以还不如在府上练一点本事。只是他一直不得要领,虽说天下武学,本出同根,

    只要掌握了一门,其他武学也学起来比毫无根基的初学学徒要容易得太多,但是对楚修还是有不小难度的。他需要花上一些时间好好钻研。

    秦周见他挽了一会儿,忽然说道:“我会一点,要不要教主人?”

    楚修这才想起来他到底是个古代的练家子,自己怎么忘了这一茬,他动作随性潇洒地扔了剑,也把书放在了一边,坐在大石头上,转头看向秦周:“你有什么要的?”

    秦周有些腼腆,但是还是在楚修飒气不羁的言行举止里说了:“我也想主人教教我主人的本事。”

    秦周是个武学狂魔,做这一行,不只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热爱。

    既然热爱武学,见到楚修用过的他从来没见过的骇人武学,又怎么会不心生炽热?

    “那我们就教学相长了。”

    楚修一笑,也不藏着掖着,如果发展下去,他还要建立自己的军队,这只是个开始,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闲的时候,能考虑的远一点,就考虑的远一点,反正也闲着没事。

    “主人,我教你,你有非常好的武学基础,学起来很容易的,要领是这样的。”

    秦周拉起楚修的手,带着他动,一点一点和楚修讲解,“学剑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剑是剑,人是人,第二个层次,剑不是剑,人也不是人,第三个层次,剑还是剑,人还是人。”

    “那你是哪个层次?”楚修问道。

    秦周如实说道:“我擅长暗杀,苦练的主要是这方面的准度,学剑是更好的提升,但是涉猎粗浅,只能带您入门,之后,您还要寻更好的老师,或者自行研究。”

    楚修点点头,能入门已经很好了,他擅长赤手空拳,但是对上有武器的战斗,这是他目前的弱项。现代不允许短兵相接,但是他在古代完全没有这样的限制。

    “你手把手教我、一个一个动作教我吧,基础最重要,我知道的,一招一式都要规范。”楚修又从屋子里找来一把残破的剑,扔给了秦周。

    秦周点点头,前几天秦周先简单拆解剑招,等楚修学会了一些基本招式又逐渐适应了强度之后,开始学习将动作连贯起来。

    他一开始还有些磕磕盼盼地刻意,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浑然天成、痕迹感逐渐消失。『都市热血必读:春雷书屋

    随着学习的进行,秦周逐渐眼底闪过惊艳!

    照这个学习速度,楚修在剑术上超过自己指日可待!

    “主人,你简直是习武的天才!”

    秦周没想到楚修的理解力这么强,什么概念他几乎只要说一遍楚修就懂了会了,然后还能上手练。练的时候还非常耐心,丝毫不讨厌重复,一招没练好就反反复复地练,直到彻底掌握了为止。

    他还极其好斗,学会了一定要和秦周比试。学以致用,完全吃透。

    “天才不天才的我不知道,努力是最简单的。”

    楚修擦了一把额上的薄汗,秦周适时递来一方汗巾,楚修笑了一下接过,心说这个小弟收的可真够好的。

    ——

    两日后。楚天阔在任上空了下来。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府,而是收到了来自郑府的邀请,略一沉吟,选择了去郑府上做客。

    十丈见方的舞场空荡荡铺着猩红毡毯,舞姬在场中跳舞。

    舞姬怀里抱着琵琶,琴身描着缠枝莲纹,指尖还没碰弦,人先随着乐声动了。是西域传来的胡旋调,羯鼓敲得急促,筚篥声尖细又清亮。

    舞姬踩着鼓点勾脚,足尖在毡毯上一点,旋即抬起,水袖便跟着荡出个弯月似的弧度。那双手抬起来时像蛇儿缠树,弯弯绕绕勾着人的眼。

    舞到酣处,舞姬抱紧琵琶,脚跟轻轻一点,整个人便旋了起来。一圈,两圈,三圈……

    场外宾客大声呼好,楚天阔也在此列。

    郑府,是太监郑国忠的府邸。

    在前朝,郑国忠是皇帝身边的司礼监秉笔太监,首屈一指,也就是新帝登基了之后,提拔了身边人,郑国忠才屈居第二,但是也是因为先帝这样的举动,郑国忠和新帝势如水火。

    他毕竟是差一点就能左右王朝继承人的第一太监。要不是江南玉皇嫂萧皇后的阻挠,如今在任上的新帝就不会是个秀丽美人,而是个稚龄孩童。

    郑府的相邀,楚天阔本来是不欲去的,毕竟这时候新帝和郑国忠势如水火,他要是去了郑国忠府上,就等于站队郑国忠,楚天阔自己可没有这样的意思。

    他不想离郑国忠太近,却也不想离郑国忠太远,毕竟郑国忠善于敛财,敛财本事通天。

    这些年要是没有郑国忠陆陆续续的贿赂,他们府上的日子也不会过得这么好。

    这次来是因为上次皇帝堂而皇之、浩浩汤汤驾幸自己府邸,楚天阔怕郑国忠因此把自己归为皇帝党,这就是站在郑国忠对立面了,这种时候,楚天阔当然不会犯这样的错。

    他于这个时候接受郑国忠的邀请,前往郑府,当然也不是投诚,只是向郑国忠隐晦的、间接的表示,自己不是皇帝党的人。

    再说了,这宴席上大官权贵多的是,皇帝现在焦头烂额,一巴掌最先打死的,也是比他更做派更加夸张、毫不顾忌嘴脸的其他官员,而不是他。这么想着,楚天阔越发觉得佳肴顺口、美酒醇郁。

    郑国忠财可通天,府上的什么都是一等一的好,据说他这个府邸,是先帝亲自赏赐给他的,原先可是亲王府邸,所以又大又宽敞,

    花园占地足足有七八亩,比皇帝的御花园只小一半,楚天阔之前参观了一下,心底暗自和自己家府邸相比,顿时心下黯然,觉得差远了,根本不是一个级别,天差地别。

    这次虽是郑国忠邀请,但是为避免结党营私的嫌疑,郑国忠本人并未出场,负责招呼宾客的是郑国忠的正妻冯氏。

    冯氏也来头不小,绝不是区区一个太监正妻。

    冯氏曾经是先帝的奶娘。先帝二十二岁驾崩,在此之前冯氏一直是先帝的身边人,先帝是吃冯氏的奶长大的。冯氏算先帝半个娘。

    先帝重用宦官,郑国忠因为用得实在是顺手,是这个时候被抬举起来的,他向陛下求娶了冯氏,二人一个在前朝祸国殃民,一个在后宫耀武扬威。

    郑国忠先前甚至能左右下任皇帝的人选,就是因为冯氏的影响力。

    先帝母亲早亡,认冯氏做了半个妈。

    是以虽然是一介妇人,在场的权贵、大官都对冯氏十分客气恭敬。楚天阔也不例外,见冯氏如见郑国忠。

    他们一加一大于二。

    “多谢诸位来参加老妪的宴会。”

    冯氏年逾四十,已经显得有些老态,却还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却因为审美差了些,所以显得有些妖艳。

    她身上都是最华贵时兴的料子,她穿了一身正红,衣袍的下摆迤逦地拖了很长出去,有下人在她身后替她打理,她头上插满了朱钗翠玉,一说起话来,满头的珠玉轻轻摇晃,富贵逼人。

    颇有几分皇太后的气势,可惜新帝并不是她的乖儿子。不仅不是她的乖儿子,还公然和她对着干。

    冯氏站起身,端起酒杯,对着在场诸位敬酒。

    “冯妈妈客气了。”郑国忠党的几位连忙站起,对冯氏亲切地称呼为妈妈。朝冯氏回敬酒樽。

    楚天阔因为不是郑党的人,所以第二批站起,但也是在冯氏站起的瞬间立马就端起了酒樽。他如今跟着第二批人也恭敬地朝冯氏敬酒,心中却有些鄙夷。

    不过是个奶娘,靠着先帝上位,撑死了也只是个暴发户,和他们这些寒窗苦读十余年考取功名的仕子是截然不同的。

    说实在话,郑党一直想把手伸进科举制上来的人选里,但是仕子清高高傲,不愿与太监为伍,精通权术的臣子,也只是不得罪郑党,却也不投靠郑党,这是朝堂之上靠读书起来的官僚的普遍态度。

    楚天阔也不例外。

    “老妪不胜酒力,让家中几位爱子陪你们喝,一定喝个尽兴!切莫客气!”

    冯氏坐了下来,放下了酒樽,拿起了筷著,动作缓慢地吃起了面前摆着的口味绝佳的菜肴。

    郑府厨子也是一等一的,丝毫不输皇宫大内。

    几个郑国忠的儿子次第出来,坐到了诸位大官、权贵跟前,近距离陪酒。

    那些义子都容貌奇伟,英姿不凡。有的虎背熊腰,目光如炬,顾盼间带着几分沙场磨砺出的悍气,有的风度翩翩,文气斐然,似乎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楚天阔跟前也坐了一位。

    楚天阔心想,太监哪有什么儿子,不过是义子,可他目光落到这位义子身上,却有些迟钝。

    这位义子宽肩窄腰,身材高大,模样也生得周正而方,身形魁梧,爆发力惊人,估计习武,像是个有将才的。

    如今纡尊降贵替楚天阔斟酒,喝起酒来豪气云天,三杯下肚,一点都不迷糊,反倒眼□□光。

    楚天阔一般应承着,一边心底暗暗有些羡慕。

    这不是一个义子,这是足足十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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