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月低头。[不可错过的好书:灵薇书屋]

    左手腕上戴着个白玉镯子,是大婚前王氏套在她手上的,说是沈惊澜的生母交代要给儿媳妇的,质地并非顶级,否则也不可能到她手上,所以她一直没在意。

    此刻那镯子却隐隐发烫,贴着皮肤的地方泛起微光。

    她下意识凝神去想那些银子,金子……

    “唰。”

    脑海里白光一闪。

    一片白茫茫的空间凭空出现,约莫有间屋子大小,空空荡荡,只有边缘堆着几样东西,是她之前随手塞进袖袋的碎银、火折子,还有一把防身用的小匕首。

    而此刻,空间正中,多了一小堆散碎银子。

    正是刚才她瞥见的,从侯府搜出来的那些。

    宋明月心底一热。

    她猛地看向那个箱子,那里原本堆着银子的角落,已经空了。

    士兵还在清点,没人发现。

    宋明月心脏狂跳,又盯向旁边一口装金锭的箱子。

    凝神,意念一动。

    “唰。”

    箱子里的金锭少了两块,而她脑海中的白雾空间里,金灿灿的元宝堆在银子旁边。

    天爷!

    宋明月蹭地站起来,呼吸都急促了。

    “你……你干什么?”身旁看守的两个士兵吓得后退半步,“唰”地拔刀。

    宋明月回过神,深吸一口气,扯出个笑:“没事,坐久了累,站起来抻抻。”

    士兵对视一眼,讪讪收刀。[公认神级小说:彩凤读书]

    “这新娘子有病……”其中一个低声嘟囔。

    宋明月重新坐下,手指死死掐着手心,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她有个能装东西的空间。

    虽然不知道这镯子怎么回事,也不知道这空间怎么来的,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被抄没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甚至药材粮食……只要她看得见,就能收进去。

    流放路三千里算什么,她有了一座随身仓库。

    宋明月低下头,借着整理头发的动作,掩住眼底几乎要溢出来的光。

    手腕上的白玉镯子温温热热,像在回应她的心跳。

    前方,沈清辞还在哭。

    王氏抱着女儿,一边抹泪一边偷眼看宋明月,见她毫无反应,眼底闪过失望,又迅速换成哀戚。

    旁边的春杏却突然“咦”了一声。

    “怎么了?”宋明月侧过头。

    “小姐……”春杏话语里带着困惑,“奴婢是见过抄家的。以前咱们寨子山下那个县太爷被抄家,全家老小当场就得换上灰扑扑的囚衣,怎么……”

    她的目光扫过周围依旧穿着绫罗绸缎的沈家女眷,“怎么赵统领他们,没让咱们换囚衣啊?”

    这话声音不大,但周围几个耳朵尖的女眷都听见了。

    旁边一个穿绛紫色褙子的妇人猛地伸手,狠狠扯了春杏一把。

    “哎哟!”

    春杏没防备,被扯得一个趔趄,差点栽倒。

    宋明月扶住春杏,转头看过去,这妇人是二房夫人李氏,李含秋。

    “快闭嘴吧你!”李氏瞪着眼,手指头差点戳到春杏鼻尖上,“肯定是他们忙忘了,没顾上这茬。你还傻还是有病,上赶着穿囚衣?”

    春杏在山寨里也是有脸面的丫鬟。她娘是寨子里的管事嬷嬷,寨主也是夸过她“伶俐妥帖”的。这会儿被人不明不白推了一把,还指着鼻子骂“傻”“有病”,她哪能忍?

    “烂爪子滚一边去!”

    春杏翻过身,抬脚就踹。

    她穿的是硬底布鞋,这一脚结结实实踹在李氏小腿上。

    “啊!”李氏惨叫一声,疼得脸都白了,“你……你个小贱蹄子,你敢踢我!”

    “踢你怎么了?”春杏叉着腰,眼一横,“再动手动脚,姑奶奶踹断你的腿。”

    李氏吃了苦头才想起来,春杏虽然是丫鬟,但却是土匪寨子里出来的,和沈府家养的奴婢不一样,没准手里也是见过血的。

    她平时在府里威风惯了,忘了这茬,缩了缩脖子,“哎呦哎呦”揉着腿。

    周围几个士兵本来还在清点人数,听见动静看过来,见是女眷内讧,顿时嘿嘿嘿乐起来。

    “打!接着打!”一个刚才被宋明月拍飞的士兵揉着胸口,笑得一脸阴险,“哟,沈家果然家风严谨啊,这还没出城门呢,自己人就先干上了?”

    他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眼神怨毒地扫过宋明月,又落在春杏和李氏身上,故意扬高了声音:“不过这位小娘子问得好啊,为啥不让你们换囚衣?”

    他咧嘴,露出被血染红的牙:“这可是我们赵统领英明。沈巍通敌叛国,肯定得了敌国不少好处吧?瞧瞧你们身上这绫罗,这绸缎,这金线绣的花……穿得多体面啊。”

    他往前走了两步,伸手想去拽一个年轻小姐的袖子,那小姐吓得往后缩,他也没真碰,只是怪笑着:“就这么穿着游街,从朱雀大街走到西城门,让全京城的老百姓都瞧瞧,你们沈家这通敌得来的富贵,这喝百姓血穿身上的绸缎。”

    他转身,对着满院子的士兵和沈家人,声音拔得更高:“你们就等着吧。等出了这门,百姓们的臭鸡蛋、烂菜叶子、泔水粪汤……有的是好东西招呼你们。”

    话音落下,满院子沈家女眷的脸,唰一下全白了。连刚才还要踹人的春杏,也僵住了。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他们不是忘了,而是故意的。

    穿着这一身华服游街,等于把“通敌得来的富贵”这几个字,明晃晃刻在脑门上。百姓们最恨贪官污吏和通敌卖国。

    到时候群情激愤,别说臭鸡蛋烂菜叶……就是石头砸过来,都有可能。

    “小、小姐……”春杏声音发颤,下意识往宋明月身边靠了靠。

    宋明月没说话。

    她提着刀站起来,看向那个还在得意狞笑的士兵,浅笑一声,“好啊。”

    那士兵一愣。

    “既然赵统领这么为我们着想,”宋明月指了指自己身上那身已经破烂的大红嫁衣,“那这身衣裳,是不是也得留着?”

    她歪了歪头,眼睛里闪过一抹讥诮的光:“毕竟,新婚当日抄家流放,多新鲜啊。百姓们肯定更爱看这个,对吧?”

    那士兵被噎住了。

    他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却被后院突然传来的一声怒喝打断。

    “竖子尔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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