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悬在天幕之上的日头,张扬着血一样浓重的红,却像是年老的病人咳出的血污,了无白日里的生气。

    顺着西边儿的方向,徐徐坠了下去,稍不留神就遛出人们的视线。

    黑夜以愈发强烈的势头向着苍穹逼近,漫天的暮景颜色沉沉,飞鸟成群返回窝里。

    这是归家的时分。

    人流、车流都如飞鸟,朝着他们在夜色里安憩的地方奔流不息。

    归家的旅途给幽深的暮景增添了一抹如梦如烟的温馨与暖意。

    贡锦南就是在这个时候回到了家中。

    “娅姝,我回来了。”

    他每天进门不先唤一声他老婆的名姓,就仿佛楚娅姝不在家里。

    他叫她的名字,是在向他自己确认。

    确认他真的与名字叫楚娅姝的姑娘,缔结了婚约。

    她真的以他太太的身份在他家里,只迎接他一个人的归来。

    可惜,他不能迎着她的身子,将她嵌入怀抱当中。

    “回来了。”楚娅姝笑脸相迎,透着一丝不安。

    她又发生了什么新的状况?

    她干出怎样的事情他都不会震惊,只要她能全须全尾地立在他面前,就足够了。

    “今天邹雪莉来找麻烦了?你给她开门了?”

    无需她坦白交代,他知道的清清楚楚。

    莫非家里真的有他安装的监控不成?

    “保安说你给送外卖的开门了,邹雪莉告诉我你把她关在门外。”

    原来他是通过这些渠道,了解她在家的动态的。

    她像个做了错事被大人温柔揭穿的孩子,无意地努着嘴,手指不自觉地缠绕着衣角。

    “没出危险就好。”他很痛快地原谅了她的任性。

    “哦,好的。”

    “但是以后我说的话你能不能听一句?”他还是生着气的。

    他把一切的情绪、喜怒哀乐都给予了她,只有她能够令他揪心、令他幸福抑或黯然。

    “我记住了,以后都听你的。”她望着他的脸色,嗫嚅道。

    他内定暗暗地滋生出小小的成就感,她那样服帖、乖巧且可爱。

    他似乎能够轻易主导她的情绪,左右她的想法。

    他对于旁人虽不冷血,却漠然无视,对于她则生出了强烈而卑劣的控制欲望。

    他并不对此含羞带愧,这本就没有什么需要害羞和愧疚的。

    他必须使她是独属于他一个人的。

    他不会剥夺她的人格,永远不会将她视为无生命、无魂灵的一样物品,哪怕是一樽美玉,一枝明艳的花。

    她是楚娅姝,是有血有肉的一位女士,她的身影绰约而屹立,如何会是一样缺乏灵性的物品呢?

    正因着她是完完整整的女人,拥有她才更加是一桩美好的事情。

    两人一起下厨制作了简单的晚餐。

    夫妻俩的口味逐渐相近。

    贡锦南探究楚娅姝的饮食偏好,意图增加两人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共同点,她喜欢吃的他就都喜欢。

    楚娅姝生性最大的弱点就是容易顺从别人,她并不谄媚,却擅长察言观色。

    或许是她的人生际遇格外令人失落,所以在她尝遍心酸与凄楚之后,害怕这份内心的疼痛会被他人品尝。

    她希望周遭的人都是沐浴着阳光,舒心快乐的。

    她想去喝奶茶,如果身边的人想喝咖啡,她会隐藏起自己的愿望,欣然陪同伙伴前往。

    她既关注身边人的感受,对她恩情颇深的贡锦南她就更是在乎。

    贡锦南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个习惯,任何一项喜好,包括他对她的迁就和关怀,她都看在眼里,了然于心。

    他爱好清淡的口味,就如同他的性格一般,君子如水。

    起初她是和他在一起时特意选择符合他口味的食物。

    久而久之,她发觉自己的味蕾也不再对辛辣刺激的味道抱有那样高涨的热忱,她渐渐习惯了同他一样的口味。

    他们今天的晚餐是,蒸蔬菜、空气炸锅的鸡胸肉,碳水部分则交由红薯和水煮玉米补给。

    放在从前,楚娅姝断然不会接受如此寡淡健康的餐食,她宁可吃泡面、辣条。

    李玉华住在阜仁总医院时候,贡锦南几次在医院花园、走廊、楼梯间撞见楚娅姝在吃辣条。

    她的午餐或是晚餐,几乎都是馒头夹辣条,朴实无华的人间美味。

    今天,玉米、青菜她吃得津津有味。

    她没有忘记他对猫毛过敏的事情,吃饭时也不会将其抛之脑后。

    护士朋友说有人过敏是依靠注射药物治疗的,贡锦南既然没有服用药物,大概就是接受针剂注射了。

    那么他的手臂上一定会有针孔或者青紫色的斑痕。

    在厨下做饭,贡锦南挽起袖管,楚娅姝留心观察,在他卷起袖子裸露出的有限的皮肤上面,白皙得令人无可挑剔,更别说是注射留下的淤青。

    她想起自己忘记向朋友询问,针是扎在手臂上面,还是打在屁股上面的。

    若是印在臀部的痕迹,她就不那么方便查看了。

    总不能要求他脱下裤子来,供她检查吧?

    她但愿针孔的痕迹是残留在手臂上面的。

    她陡然反应过来,她真是糊涂呀!打针哪里有打在靠近手腕处的小臂上的?

    应当是更加贴近肩膀的位置才对。

    现在天气转暖,但依旧不是穿着短袖的季节,她要如何才能看到他的上半只胳膊呢?

    她正思忖着办法,他倏然开口说道:“家里衣帽间都是你冬天的衣服,该换季了,我明天下班带你去买衣服吧?”

    “我打算昨天回家去取的。我不想总躲着邹雪莉,躲到何时是个头呢?我利用假期,明天回趟家吧。”

    “明天晚上我陪你一起回家。”

    她用筷子扎着红薯,一块儿好端端的大白薯,硬生生被她捣成了白薯泥。

    “她真是个神经病,烦死了。我要叫神经病院的人把她抓走!”

    贡锦南望一眼她的盘子,又抬起眼帘看看愠怒中脸颊绯红的她。

    他现出会心的笑容。

    晚上贡锦南洗过澡,回到房间。

    浴室的热气蒸得他体热口渴,急于想拿起杯子酣畅地痛饮一杯冰水。

    他一手端着手机看着医学科普文章,没抬眼帘,惯性一般,伸出另一只手去床头柜上抓杯子。

    一捞捞了个空。

    不对呀,杯子每天晚上都放在这里的。

    他放下手机,定睛一看,我的杯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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