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都在门口的桌子上吃。事后老板回忆,这天老太太喝完豆浆吃完果子,她又要了一份一样的。人家准备从里边给她拿的时候,好像有人喊她,她站起来就去那个人了。她不仅要的那份没给钱,吃的那份也没给钱。老板也觉得这是常客,今天不给无所谓,明天一块补上,可能有点什么事儿呗。所以当警察去了解情况的时候,这个老板说得就挺详细的,因为印象挺深,就说有人把她喊走了。

    事后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当时就是他跟这个老太太摆手“你过来,找你有点事儿。”要我说这老太太多少也有点问题,这己经把他从你家打出来了,都闹得那么僵了,你也知道他对你图谋不轨,你还跟他来往什么呢?咱不知道是老太太做人就那么谦逊,就那么和蔼可亲的?,就那么平易近人?总之她还就走过去了。

    杀人的这个老头自己交代,把老太太喊过来之后,他说:“就前面几排房子,我朋友给我拿了几个南瓜,我自己拿不回来,咱俩一块儿拿回来,我分你一半。”老太太可能也是贪便宜,就跟着他去了。老头就把老太太骗到了这个废弃的房子里。

    据老头自己交代,老太太进屋之后,他拿着砖就砸,但具体是先杀后奸还是先奸后杀,这个无法确定。但我觉得不可能把人拍成那样之后还有心情去干别的事儿。我估计可能是先打晕了,然后为了泄愤才干了后续的种种。人就是这样,要不老话怎么说“买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他总惦记着这口,总吃不着,他心里痒痒。即使是烂桃,但是一次次的想象,也能把它想成仙桃了,无论如何也得尝尝。

    甭管是怎么个顺序,反正老头是做下了如此龌龊,罪大恶极之事。完事儿之后,他怕人家看到老太太的衣服认出来。夏天农村老太太穿的也不会太麻烦,他几下就把老太太的衣服扒下来了,拔下来之后包块石头扔到旁边河沟里了。后来警察去取证,也指认了现场,还让打捞队下去捞这些衣物了。

    警察跟我说,这个老头之前还有过犯罪记录。去他家逮捕的时候,他正收拾东西准备跑了。犯过罪的人就是不一样,说白了他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和手段,他多少比没犯过罪的“小白人儿”要多一点反侦查手段,因为毕竟经历过。

    咱不是说有过前科犯过罪的人就多不好,年少轻狂的时候办点荒唐事儿或者血气方刚都很正常,谁不走点弯路,但是别从弯路中吸取经验。在里边“上学”最严重的一条就是不允许传授犯罪经验。本来偷东西进来的,关两年放出去了,不仅会偷还会抢了。又进来五年,出去之后会贩毒了,会倒卖军火了。里面就怕犯人们互相传授犯罪经验。

    所以很快,警察给把这个老头抓到了。要说人啊,还是别有执念,不是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你认为老太太跟你有意思?其实就是你自己心里的执念和心魔在作怪。不管多大岁数,控制住自己的心魔。而且不是咱指责老太太态度暧昧或者没言辞拒绝,但是她也有一定的问题,你要是早点义正言辞的告诉他,“大哥你别跟我这样逗,你也有嫂子,我也有老头,你这样逗真是有点过火了。”他不就知道怎么回事了吗?他每次跟你逗,你不表明态度拒绝,然后人家一跟你上正格的,你又死活不干。这确实有点让人难以捉摸了。

    还是那句话,咱没有指责这个死者。咱就说在语言交流和与人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把立场表现的特别鲜明。这事儿首先要承认,这个老头肯定是有心魔、有执念造成的。我就是顺带表达一下我的观点,假如这个大姨要是态度转变一下,可能不至于发生这么惨剧的事情。

    这就是我经历过的一件事,带着一些我的主观想法,大伙儿也可以带着你们的主观想法,独立的去思考,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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