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爱捉弄他的莫名其妙的男人,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亲姐姐,凌小藻的丈夫,他的亲姐夫戏回风!
凌飞光大惊之下抓起一丈枪就想跑,结果干脆忘了自己已经武艺高强到可斩猛虎,起身直接把马车顶蓬给掀了。『最火热书籍:山雷阁』
这一掀可不得了,车身跟着整个散架了,前面两匹拉车的马跟着受了惊,从鼻孔里丝溜溜地喘着粗气,不安地活动腿,很快便要挣脱束缚,把城里的街市当作跑马场。
又被车坊里雇来的专业马夫用嚼子和缰绳拼死命勒住了,要是闹市跑马,被捕快撵着跑都算轻的,踩死个人背上人命官司,他们几个外地人可就麻烦大了!
见马被牵住,戏回风才悄悄松了口气。
这马车是他匆匆赶去汴京的路上,临时在车坊里租的平头车,因为钱不够,选了最小最破的年久失修的车和几匹劣马。本来一路颠簸,就已经摇摇晃晃,这下直接刷刷隆隆地散了架。
前面的异族侍卫,也就是宇文多听到大动静,用臂一拦后面的马,向后转头。见状,护着红罗的老头,其实也是戏回风府上的下人,立刻狠拉缰绳,踩着马镫子停了下来。
宇文多自己则勒马回头查看情况。
一看是不得了,自家公子抱着杆枪茫然无措,状似无辜地杵在那,可枪头上还穿着一块木板,头上全是木屑,不难看出到底是谁闯了这桩祸事。
那残废的长公子从他怀里探出头来看,红罗更是急得想下马。
值此气氛凝重之际,那护送他们的神秘男人叹了口气:“得,小光光,我就知道每次遇见你都没好事。”
凌飞光把马车撞塌的时候,他连起身都来不及,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废墟上。
想他戏回风幼时是个骄傲的世家贵公子,少时家道中落,凭着自己从白身奋斗到一郡太守,也算是年少有为,哪个见他不是毕恭毕敬,何曾狼狈成这幅样子。
也只有正妻的亲弟弟,他见过最美的红衣少年郎,小小年纪横行霸道的他,才每次都叫他这般失态。
这次带上面具,除了隐藏身份外,更多的是为了逗逗这个明艳的小武士。
至于的对外称他为自己的宠妾,更多的,处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旖念,缥缈如流云,他留不住。[畅销书籍精选:忆柳书屋]
他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存着这份罔悖人伦、大逆不道的畜生般的念想。坐地上想了一会,他忽地回忆起了年少时在桑落洲的老宅时。
那年家中还未败落,椿萱并茂,万物可亲。整个桑落洲加上周围,大概二十多亩地,是他们河东裴氏的宅邸,那里有奇山异水,花池鸟兽,仆役数百。
每当小阳春来时,都有最好的景致可观,天下的读书人趁此机会云集,车水马龙,门庭若市,游人如织。他们大多数是为了在裴家露个面,吟诗作赋,以求裴家的几位名士认可,从此仕途通达,青云直上。据后世论史者言,河东裴氏的一次春会,便能决定往后数十年的文坛格局,可谓举足轻重,故称“崔氏榜”,为皇榜之上的天下第一榜。
桑落洲文会,雁门关血战,以及三代天下名将,并称大周三大奇,但这都是后世盖棺定论的后话了。
那时的戏回风还不叫这个名,是崔氏的嫡长公子。他那时还不到十岁,整日在众多美貌侍女,数不清的仆妇里被伺候着,嗅着沉檀脑麝,当世文人之首授给他学,有整个江南修的最漂亮的戏楼子当他的专属乐园。
他记起那里有玲珑窗格,翡翠血玉,和他的亲爹。
他记得他幼时顽皮,写了篇大逆不道的《假圣贤》,被他爹指着鼻子骂:“你今后非得成为个狂徒不可,悖逆世俗,不容于世啊!”
他本来以为他爹是错的,他规规矩矩地长大成人,考取功名,娶一娇妻,两美妾,为官一方,谁人不赞他一句“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循规蹈矩了大半辈子,结果被他的妻弟迷得神魂颠倒,不着五六。
我滴爹勒,您可真有先见之明,不孝儿孙真成狂徒了,自他与凌家大小姐定亲时,见到十三岁的红衣凌飞光便已经沦陷至此,百转莫回。
回忆是一条漫长的河,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常常被河水淹死,他没有,但仍然太冗长,像首长长的歌行。
他在里面又过了一遍自己的半辈子,以为时间很长,但其实根本没过多久,就醒了。
凌飞光莫名其妙看着他发呆,叫道:“姐夫你愣什么神呢?还是说就喜欢坐地上,该不会是我姐叫你打地铺睡睡习惯了,回去我跟她说说……”
戏回风笑骂着:“鬼东西,我就上会儿神就取笑你姐夫,忘了你小时候姐夫怎么治你的吗?”
“记得记得,不过现在你也没少作弄我啊,真是藏着掖着,逗我去猜你是谁。”凌飞光把朱唇一撇,别过小脸不去看他。
那边红罗倒是惊奇,远远叫道:“姐夫,也就是说,是大小姐的郎君吗,我还是第一次见。怪不得老爷夫人肯把我们交给这个戴面具的怪人!”
“去去去,你小时候见过他,还是我拉着你手去的,痴呆了不成?”
“公子说话忒刻薄,奴婢那时才几岁,肯定不记得,要是见过,这通身的气派,奴婢保准忘不了。”红罗继续跟他拌嘴。
到底是少年意气,国破家亡也的打击也绝不可能使他们消沉下去,一会儿又吵嘴了。
栓着马车的马长嘶一声,拔蹄而去。
“公子!红罗姑娘!你们快别聊了,马跑了!”宇文多无奈叫道。
旁边的大哥凌羽客冷笑一声,把手里的竹扇往胳膊上一打,说:“呵,那完了。”
戏回风还坐在地上,只轻“啊”了一声。
红罗、凌飞光跟着“啊!”。
宇文多快急疯了。
汴京城,城楼上。
烽火台上点着火,浓重的杉木混着油脂的味道蔓延,火焰冲天而起,霎霎地闪,燎燎不绝。暮色压着城外的平芜,和火光连成一片,星星点点,城内外气氛压抑至极,本来平日里傍晚轻松悠然的集市都不见了踪影,曾经最繁华的紫梁街也早已人去楼空。
端王带着禁军和羽林十三卫正和乌古斯家的小王子对峙。双方刚刚对上,都一时不好轻举妄动。
实际上,原本禁军和羽林卫根本赶不过来,是端王麾下的莫六联合着探子万颜一起预测好水位和流向,又临时开挖早已废弃的古河道,从金陵公主别苑里借了一条河的水。
水注入后,流速湍急,水位暴涨,端王又命令汴河沿岸百姓把所有的船和木板暂时借出来运兵,打好欠条,承诺事后高价回报。他先把叛徒当众枭首以立军威,又凭借严格的军纪按顺序把兵运到万胜门,才和朗和里戈亚对上。
端王和莫六站在城楼上,侍女含笑和几个个年轻的士兵掩护在两人稍靠前的两翼。端王还是披着玄色的鹤氅,脖子上围着皇后系上的貂领子。
他眯着眼审视性地向下看,站姿后仰,显得有些放松。衣服有些松垮,大袖被风吹得像飘摇的布巾,若不是大军阵前,没人会相信这忧郁的王侯是一军统帅。
莫六端着一把常用的长弓,缓缓递给他。弓是他在八岁那年由文帝亲赐,是五十年前的名将秦大帅的遗物,重新修补上漆本该是极难的是。好在这把弓仿造西洋样式,用的材质是紫衫木,坚硬如铁,可用时间比寻常弓箭长上不少。文帝那段时间还不好舞文弄墨,偶尔也做木工,耍刀剑。同时,由于刚知晓二儿子的身世,对他要什么给什么。他在工匠煮石的指导下,亲自为儿子的诞辰礼物,也就是那把弓,给弓背贴上牛筋,甚至亲自煮皮胶,把弓涂满了鱼鳔油。
待到生辰那日,他把这张镌刻有“日月神弓”的神兵郑重其事地交给了他,从此,端王有了百步穿杨的好箭术。
彼时的文帝还没有想到,后世把这件事记载为“天子授命”,再后来几百年后的史学家认为,这把弓,为大周换来了几百年的和平,也成功笼络住了用兵如神的兴明帝和他最能打的“飞枪皇后”。
可他当时,也只是带着一种补偿愧疚的父亲的心,仅此而已。
以后的毛头小子却称它为一谋安天下,是顶级的阳谋。
端王捻起一只破甲锥,快速拉满弓对准目标。桦木箭杆轻便又坚韧,熟铁制的箭镞,做成带倒刺的三角状,即使是挽山河特制的鱼鳞细甲也能穿透,更别说是瓦剌的皮革玄铁甲,一击足以送他们的小王子见天神。
可惜的是箭镞上还没来得及涂毒,战斗就打响了,端王漫不经心地想。
找到了,侧面骑着最高的马的那个,蜷曲的金黄长发,碧绿色的眼,五官精致,如同汴京城里卖的西洋娃娃,再加上健硕的身材,那正是朗和里戈亚!
与万颜汇报的长相几乎一模一样。
天授之将吗?他已经等待很久了,在真正的乱世还没有开启前,先进行角逐吧,厮杀过后,活下来的那个,将获得逐鹿中原的入场券!
英雄间的角逐,称王称霸,烈火棋盘,这将是一个属于英雄的短暂时代,来吧!
一个时辰前,金水河畔,瓦剌驻地。
一个把自己的脸糊上的,浑身带着污泥和臭气的少女,蜷缩在被抓来的女人们男人们中间,手里紧紧握着哥哥留给她的千祥玛瑙珠串。
握着暖暖的火玛瑙和沉香做的木珠子,她有些困倦,却听见一个轻轻的少年的声音,清脆,又莫名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气质。
“殿下,金陵公主,是你吗?”
凌飞光大惊之下抓起一丈枪就想跑,结果干脆忘了自己已经武艺高强到可斩猛虎,起身直接把马车顶蓬给掀了。『最火热书籍:山雷阁』
这一掀可不得了,车身跟着整个散架了,前面两匹拉车的马跟着受了惊,从鼻孔里丝溜溜地喘着粗气,不安地活动腿,很快便要挣脱束缚,把城里的街市当作跑马场。
又被车坊里雇来的专业马夫用嚼子和缰绳拼死命勒住了,要是闹市跑马,被捕快撵着跑都算轻的,踩死个人背上人命官司,他们几个外地人可就麻烦大了!
见马被牵住,戏回风才悄悄松了口气。
这马车是他匆匆赶去汴京的路上,临时在车坊里租的平头车,因为钱不够,选了最小最破的年久失修的车和几匹劣马。本来一路颠簸,就已经摇摇晃晃,这下直接刷刷隆隆地散了架。
前面的异族侍卫,也就是宇文多听到大动静,用臂一拦后面的马,向后转头。见状,护着红罗的老头,其实也是戏回风府上的下人,立刻狠拉缰绳,踩着马镫子停了下来。
宇文多自己则勒马回头查看情况。
一看是不得了,自家公子抱着杆枪茫然无措,状似无辜地杵在那,可枪头上还穿着一块木板,头上全是木屑,不难看出到底是谁闯了这桩祸事。
那残废的长公子从他怀里探出头来看,红罗更是急得想下马。
值此气氛凝重之际,那护送他们的神秘男人叹了口气:“得,小光光,我就知道每次遇见你都没好事。”
凌飞光把马车撞塌的时候,他连起身都来不及,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废墟上。
想他戏回风幼时是个骄傲的世家贵公子,少时家道中落,凭着自己从白身奋斗到一郡太守,也算是年少有为,哪个见他不是毕恭毕敬,何曾狼狈成这幅样子。
也只有正妻的亲弟弟,他见过最美的红衣少年郎,小小年纪横行霸道的他,才每次都叫他这般失态。
这次带上面具,除了隐藏身份外,更多的是为了逗逗这个明艳的小武士。
至于的对外称他为自己的宠妾,更多的,处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旖念,缥缈如流云,他留不住。[畅销书籍精选:忆柳书屋]
他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存着这份罔悖人伦、大逆不道的畜生般的念想。坐地上想了一会,他忽地回忆起了年少时在桑落洲的老宅时。
那年家中还未败落,椿萱并茂,万物可亲。整个桑落洲加上周围,大概二十多亩地,是他们河东裴氏的宅邸,那里有奇山异水,花池鸟兽,仆役数百。
每当小阳春来时,都有最好的景致可观,天下的读书人趁此机会云集,车水马龙,门庭若市,游人如织。他们大多数是为了在裴家露个面,吟诗作赋,以求裴家的几位名士认可,从此仕途通达,青云直上。据后世论史者言,河东裴氏的一次春会,便能决定往后数十年的文坛格局,可谓举足轻重,故称“崔氏榜”,为皇榜之上的天下第一榜。
桑落洲文会,雁门关血战,以及三代天下名将,并称大周三大奇,但这都是后世盖棺定论的后话了。
那时的戏回风还不叫这个名,是崔氏的嫡长公子。他那时还不到十岁,整日在众多美貌侍女,数不清的仆妇里被伺候着,嗅着沉檀脑麝,当世文人之首授给他学,有整个江南修的最漂亮的戏楼子当他的专属乐园。
他记起那里有玲珑窗格,翡翠血玉,和他的亲爹。
他记得他幼时顽皮,写了篇大逆不道的《假圣贤》,被他爹指着鼻子骂:“你今后非得成为个狂徒不可,悖逆世俗,不容于世啊!”
他本来以为他爹是错的,他规规矩矩地长大成人,考取功名,娶一娇妻,两美妾,为官一方,谁人不赞他一句“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循规蹈矩了大半辈子,结果被他的妻弟迷得神魂颠倒,不着五六。
我滴爹勒,您可真有先见之明,不孝儿孙真成狂徒了,自他与凌家大小姐定亲时,见到十三岁的红衣凌飞光便已经沦陷至此,百转莫回。
回忆是一条漫长的河,经历过大起大落的人常常被河水淹死,他没有,但仍然太冗长,像首长长的歌行。
他在里面又过了一遍自己的半辈子,以为时间很长,但其实根本没过多久,就醒了。
凌飞光莫名其妙看着他发呆,叫道:“姐夫你愣什么神呢?还是说就喜欢坐地上,该不会是我姐叫你打地铺睡睡习惯了,回去我跟她说说……”
戏回风笑骂着:“鬼东西,我就上会儿神就取笑你姐夫,忘了你小时候姐夫怎么治你的吗?”
“记得记得,不过现在你也没少作弄我啊,真是藏着掖着,逗我去猜你是谁。”凌飞光把朱唇一撇,别过小脸不去看他。
那边红罗倒是惊奇,远远叫道:“姐夫,也就是说,是大小姐的郎君吗,我还是第一次见。怪不得老爷夫人肯把我们交给这个戴面具的怪人!”
“去去去,你小时候见过他,还是我拉着你手去的,痴呆了不成?”
“公子说话忒刻薄,奴婢那时才几岁,肯定不记得,要是见过,这通身的气派,奴婢保准忘不了。”红罗继续跟他拌嘴。
到底是少年意气,国破家亡也的打击也绝不可能使他们消沉下去,一会儿又吵嘴了。
栓着马车的马长嘶一声,拔蹄而去。
“公子!红罗姑娘!你们快别聊了,马跑了!”宇文多无奈叫道。
旁边的大哥凌羽客冷笑一声,把手里的竹扇往胳膊上一打,说:“呵,那完了。”
戏回风还坐在地上,只轻“啊”了一声。
红罗、凌飞光跟着“啊!”。
宇文多快急疯了。
汴京城,城楼上。
烽火台上点着火,浓重的杉木混着油脂的味道蔓延,火焰冲天而起,霎霎地闪,燎燎不绝。暮色压着城外的平芜,和火光连成一片,星星点点,城内外气氛压抑至极,本来平日里傍晚轻松悠然的集市都不见了踪影,曾经最繁华的紫梁街也早已人去楼空。
端王带着禁军和羽林十三卫正和乌古斯家的小王子对峙。双方刚刚对上,都一时不好轻举妄动。
实际上,原本禁军和羽林卫根本赶不过来,是端王麾下的莫六联合着探子万颜一起预测好水位和流向,又临时开挖早已废弃的古河道,从金陵公主别苑里借了一条河的水。
水注入后,流速湍急,水位暴涨,端王又命令汴河沿岸百姓把所有的船和木板暂时借出来运兵,打好欠条,承诺事后高价回报。他先把叛徒当众枭首以立军威,又凭借严格的军纪按顺序把兵运到万胜门,才和朗和里戈亚对上。
端王和莫六站在城楼上,侍女含笑和几个个年轻的士兵掩护在两人稍靠前的两翼。端王还是披着玄色的鹤氅,脖子上围着皇后系上的貂领子。
他眯着眼审视性地向下看,站姿后仰,显得有些放松。衣服有些松垮,大袖被风吹得像飘摇的布巾,若不是大军阵前,没人会相信这忧郁的王侯是一军统帅。
莫六端着一把常用的长弓,缓缓递给他。弓是他在八岁那年由文帝亲赐,是五十年前的名将秦大帅的遗物,重新修补上漆本该是极难的是。好在这把弓仿造西洋样式,用的材质是紫衫木,坚硬如铁,可用时间比寻常弓箭长上不少。文帝那段时间还不好舞文弄墨,偶尔也做木工,耍刀剑。同时,由于刚知晓二儿子的身世,对他要什么给什么。他在工匠煮石的指导下,亲自为儿子的诞辰礼物,也就是那把弓,给弓背贴上牛筋,甚至亲自煮皮胶,把弓涂满了鱼鳔油。
待到生辰那日,他把这张镌刻有“日月神弓”的神兵郑重其事地交给了他,从此,端王有了百步穿杨的好箭术。
彼时的文帝还没有想到,后世把这件事记载为“天子授命”,再后来几百年后的史学家认为,这把弓,为大周换来了几百年的和平,也成功笼络住了用兵如神的兴明帝和他最能打的“飞枪皇后”。
可他当时,也只是带着一种补偿愧疚的父亲的心,仅此而已。
以后的毛头小子却称它为一谋安天下,是顶级的阳谋。
端王捻起一只破甲锥,快速拉满弓对准目标。桦木箭杆轻便又坚韧,熟铁制的箭镞,做成带倒刺的三角状,即使是挽山河特制的鱼鳞细甲也能穿透,更别说是瓦剌的皮革玄铁甲,一击足以送他们的小王子见天神。
可惜的是箭镞上还没来得及涂毒,战斗就打响了,端王漫不经心地想。
找到了,侧面骑着最高的马的那个,蜷曲的金黄长发,碧绿色的眼,五官精致,如同汴京城里卖的西洋娃娃,再加上健硕的身材,那正是朗和里戈亚!
与万颜汇报的长相几乎一模一样。
天授之将吗?他已经等待很久了,在真正的乱世还没有开启前,先进行角逐吧,厮杀过后,活下来的那个,将获得逐鹿中原的入场券!
英雄间的角逐,称王称霸,烈火棋盘,这将是一个属于英雄的短暂时代,来吧!
一个时辰前,金水河畔,瓦剌驻地。
一个把自己的脸糊上的,浑身带着污泥和臭气的少女,蜷缩在被抓来的女人们男人们中间,手里紧紧握着哥哥留给她的千祥玛瑙珠串。
握着暖暖的火玛瑙和沉香做的木珠子,她有些困倦,却听见一个轻轻的少年的声音,清脆,又莫名带着点玩世不恭的气质。
“殿下,金陵公主,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