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端王望向朗和里戈亚的同时,朗和里戈亚也在用鹰隼一样狠厉的眼盯住了他,蓦然,他笑了起来。[文笔绝佳的网文:春红读书]

    笑得面容扭曲,涕泪横流,好像得了失心疯,那样猖狂放肆的大笑,在静默无言的战场上显得格外突兀,每个人都惊呆了。

    只除了几个熟悉他的叔叔,他们是赤乌部的王爷,对乌古斯家小王子这乖戾的脾性早有耳闻。

    他越笑越大声,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素来油腔滑舌的莫六都气不住,阴狠道:“这般轻视主子,这小王子不想活了吗!殿下,请允许属下去准备金汁和马钱子,到时涂在箭上,把他穿成个刺猬,让他笑个够!”

    听了这话,端王粲然一笑,像是姑娘看情人那般温柔的能甜倒牙的笑,恰如少女含春,眼里却是阴寒森冷的。

    “好莫六,你真是我亲生的参谋,每次都能跟我想一块去,能做多少金汁就做多少,实在不行还有我师父留下的毒药,见血封喉、钩吻、乌头,要多少有多少,好好伺候咱们远道而来的客人,瓦剌蛮子南下,一路走来,可不容易吧!”端王温和地说。

    他赞赏地拍了拍莫六的肩,命令莫六去办。

    侍女含笑睨端王一眼,也想悄悄跟着,被端王冷冷的眼刀闪过,留了下来。

    他很清楚这个侍女是刁贵妃手里人,却平时他最爱带着她,要的就是刺激,可现在他心情不爽了,那谁也别想好过。

    送走莫六后,他对着千军万马,莫名想望望千里远的烟雨江南,那里有他年少时魂牵梦绕的美人,一个见他就见他就炸毛的艳丽少年,在水乡江南。他不再想把美人关在笼里,锁把金锁,也不想把人收在袖子里,时时刻刻揣着他,放手心里把玩。

    相反的,他想在楼上看他舞枪,想看他纵马打长街过,惹得满楼红袖招,好过望穿秋水,日思夜想。

    现在,惟凌小公子在眼前,和朗和里戈亚的人头落地,能使他开心了,他愤愤地想。

    朗和里戈亚瞧着热闹,把刀一插,直勾勾地盯着闲庭信步的端王。

    莫六的弟弟,端王的副手莫七,刚把凌飞光一行人交给凌老爷安排的人回来,就看这被吹得神乎其神的“天授之将”阵前失仪,装若癫疯,他忽地站起来,抱着一把□□,对端王行礼道:“殿下,待末将去挖了他那双招子,看他还笑不笑得出来。[书友力荐作品:白易书屋]”

    他是个高大威猛的汉子,近身格斗不亚于有当世名师时游子教导的端王,更是远远在他哥哥莫六之上。说完就高视阔步,要直挺挺地下楼,去带着一小队他哥精挑细选的勇士,在万军丛中,直取朗和里戈亚的人头!

    “你上哪呢,莫七。都穿着软不拉几的锁子甲,没看着他们拿着狼牙棒呢?送死去吗,你殿下我养兵可不容易,少一个,我扒你的皮!”端王冷声喝道。

    这是素来面上带笑、温和无害的端王第一次说这么冷厉的话,把禁军的年轻人都吓得一激灵,不敢动了。

    莫七咽口唾沫,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退回去。

    与哥哥莫六全职当幕僚不同,他一面是端王的侍卫,一面在羽林的虎豹卫当百夫长,平日里只磨炼武艺,渴望真正战场上的血肉搏杀,而不是在宫里当个嫖妓赌钱的纨绔,更不想当深宫里的装饰花瓶。也养成一副武将的脾气,暴躁专横,被端王称为“听不进人话去的铁疙瘩”。

    他和莫六绵里藏刀的个性可谓是大相径庭。也是怪哉,莫六莫七这对兄弟除了父母亲一样,其他的共同点是打着灯笼找都找不出来的。端王在心里叹了口气。

    热闹也看够了,骑在马上的朗和里戈亚可就不那么愉快了,攻心战一点作用没起不说,还遭到了彻头彻尾的无视。这让向来骄傲的他怒火中烧,挑衅般地挥舞碧银的长弯刀,冲楼上那个不把自己放眼里的中原贵族喊:

    “中原人,看你那金眼珠子,其实你与我一样吧,都是别人用了就丢的东西,我们本来能相互理解的,不是吗?”

    端王抿出一抹讥笑,道:“不好意思,本王十三岁即受封一字王,十五岁圣上特许我做羽林卫的副统领,僚属和臣下数千人,从万人之上的丞相到汴京城里一小吏,哪个不以得本王青眼为荣?圣上是我老子,皇后是我小姨,除了无聊的后妃敢在我少时狗仗人势,王公贵族,哪个见我不是毕恭毕敬,你跟我相提并论,你是个什么东西?”

    话音未落,他举起日月神弓就是一箭,箭若流星飒沓,裹挟着破空声袭来,教天地无光,万物皆惧,羽箭若天光破晓,不愧了它的名字,日月神弓!

    连朗和里戈亚周围那些久经沙场的老王爷都为他捏一把汗,畏那一箭的锋芒。朗和里戈亚却是不躲不闪,随手把身边的近骑拉过来挡箭,羽箭呲地贯穿脑袋,血湿淋淋地糊了朗和里戈亚一脸,那近骑眼看是没救了。

    朗和里戈亚拿人肉做垫背倒是轻松得紧,跟在小王子后面的吞弥王却很不痛快了。他是赫舍里部的头狼,赫舍里与乌古斯世代联姻,是著名的“美人家族”,小王子目前唯一的帐中人桑珠正是他的亲女儿。

    他一向是不怎么喜欢这个带着库斯人血的乖戾小王子的,不过看在这个冷血无情的杂种对自己的女儿含情脉脉,他便捏着鼻子认了,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拿他的亲儿子,自己妻子的哥哥挡刀!

    没错,那个顺手被拉过来的近骑正是桑珠的亲生兄长,本是跟随自己的妹夫来历练的,没想到突然送了命。

    连爱屋及乌都做不到,那该如何依仗他庇佑赫舍里家,混血的天授之将和血统高贵、名正言顺的大王子,在吞弥王的心里一下摇摆不定起来。

    看到朗和里戈亚的反应,端王只是弹了弹弓弦,幽幽开口:“别再乱掰扯了,不然箭可不长眼!不过听说你娘是大单于帐里的奴隶,她趁着醉酒爬上单于的榻,年近四旬有了你,是吗?名不正言不顺,贱妇的一个杂种罢了,对吗?”

    听了这话,朗和里戈亚一身重玄甲都气得发抖,叫道:“你以为你便很高贵吗?你若是真受重视,就不会在中原皇帝带着他的妻子儿女远走高飞时,自己站在这儿了!

    我娘不是贱妇,不是的啊……”

    朗和里戈亚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战场,他只能想起来他娘金色阳光般的头发,忧郁的绿珠子一样的眼,她每天都被仆妇紧紧锁在王帐后面的仓房里,哀哀地对着只有一个小孔的窗子唱:

    “神山上的白衣少年郎哦,

    他是英勇无双的屠龙勇士,

    天神的荣光披在他身上,

    天边的红霞做他的妻,

    赐予他两个黄金般的女儿,

    一个有着绿宝石一样的眼,

    而另一个,神说

    她的眼里装着烈日。”

    她总是这么唱,日复一日,等着她的儿子,可直到她死,她也没见到她的儿子走进破败的小仓房一步,哪怕是一步,都没有。

    朗和里戈亚以为自己是恨她的,为她把库斯人的血传给了他。

    端王饶有兴致地瞧了瞧朗和里戈亚的反应,对莫七说:“他现在绝对想不起来分散部队逐个击破了,连骑兵最大的优势都忘了,只待我们把他的粮食一把火烧了,瓦剌蛮子就只好打道回府了。我们有的是时间,他们可耗不起,每等一天,就会有一个小部落死在风雪和饥饿中。”

    “那我们不主动进攻了吗?”莫七不甘心。

    端王只笑着说:“急什么?过几天,我们出城去,把他们杀个够,守城战,最忌讳的就是闭门不出。更何况,我们还有西北铁骑等着吃肉呢,兰陵萧家的儿子,杨大将军的女儿,对了,还有我大哥,可都虎视眈眈盯着蛮子们呢!”

    莫七把大手一拍,连叫道:“好!”

    ……

    “所以,你是挽山河的人,那怎么会听白姑娘的话来我这?”凌飞光的一丈枪横在宇文多的胸口上,质问道。

    见自己的鱼鳞细甲被注意到了,宇文多只能抬手投降,说明事情原委。

    原来,他爹曾是玉皇顶挽山河的一员,职位不低,位列掌门人的副手,只是随着年龄大了,逐渐淡出组织。

    可按照挽山河的规矩,挽山河成员的下一代也至少有一个加入挽山河。他爹第一个孩子是白姑娘,她倒想加入挽山河,但怕女儿家不能担此重任,于是又找了个小的,生下了宇文多。并把挽山河的信物交给了他,一把刻有“婆娑”二字的枪。

    也是因此,姐弟俩颇多嫌隙。后逢乱世,白姑娘的母亲受父亲牵连而死,全家离散。宇文多自觉对姐姐有些亏欠,在重逢后答应她的请求,护着她的恩人平安长大。

    宇文多苦笑,“这次真是全部了,我根本就不想加入什么救世的挽山河,我此生所求,不过是功名利禄,封妻荫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罢了,可恨挽山河教义不允许入仕。”

    听了这话,凌飞光松了口气,随后心念一转,又逼问道:“那你抱着我大哥不放干嘛?你个官迷,可不许把他当成什么万物,不然要你的命!”

    宇文多面色爆红,道:“不,公子,是你哥太能扑腾了,我要不抱紧点,他早就从马上掉下去了。对了,你知道婆娑枪有一把姊妹枪吗,传说那是几百年前的天下第一名将,麻雀将军的武器……”

    凌飞光不那么信,只默认他的转移话题,垂下勾人的桃花眼,贝齿咬着朱唇,默默听着几百年前的历史传奇,手里抓着姐夫送他的,一把流光溢彩的珐琅彩银折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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