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最庄重的事。

    我决定,为这位死了快一百年的“长毛”,写一封家书。

    我用最工整的楷书,在那张最好的纸上,写下了他,对我说的所有话。

    我写道:“……儿,见信如晤。父,在外,一切安好,勿念……”

    我写道:“……父,此去,本是想为天下人,求一个太平。奈何,天不遂人愿……”

    我写道:“……父,如今,身在异乡,归期,未有期。唯一所念者,唯吾儿一人而己。望吾儿,勤读圣贤之书,莫学为父,误入歧途……”

    我写完,早己是泪流满面。

    天亮之后,我忍着那种木锥钻骨的扎心感,叫了一辆马车,首奔县城的邮局。我把那封,一生中写过的最是沉重的信,寄了出去。收信的地址,就是他那个早己物是人非的广西老家。

    寄出去的那一刻,从脚到头的那种扎心感,瞬间消失无踪了。

    我低头一看,我右脚脚心那个,折磨了我几个月的“螺丝疔”,竟自己,结了一个黑色的痂。那痂一碰,就掉了。露出了底下,新生的,粉红色的嫩肉。

    在我寄出那封信的第七天夜里,又一次,我梦见了他。

    梦里,不再是那血腥的法场。而是一条,开满了野花的,长长的乡间小路。

    他还是穿着那身破烂的囚衣,可却不再被钉在门板上。他自由了。

    他站在那条路的尽头,对着我这个替他完成了最后心愿的人,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然后,他就转身,朝着那条路遥远的、充满了光亮的尽头,大步地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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